辽宁,一女子刚住进210万的高档小区,岂料每天凌晨3点竟被敲门声惊醒!敲门男子:我就知道你在家,快让我进去!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一.【案情回顾】
梅女士是一位家教老师,她靠着辛苦代课,这几年攒了不少钱,在一个高档小区买了套房。加上装修,这套房子共计花了有210万。
2023年初,她搬进新家,一开始住得很舒心。但好日子没过多久,就被意外打破了。
这天凌晨4点,门外突然传来了“咚咚咚”的敲门声。梅女士被从熟睡中吵醒,她心里骂了一句“这是哪个缺德鬼!”
迷迷糊糊爬起来,从猫眼里往外一看,赫然发现一个戴棒球帽的男人,就站在门外。
她一下子就被吓醒了,急中生智大喊了一嗓子“老公,你快来看看是谁在敲咱家门?”
梅女士一人独居,有时候不得不多个心眼。她稍微安抚了一下紧张的心情,等她再回头看时,门外的男人已经走了。
梅女士以为是谁走错地了,也没放在心上,回去继续睡觉。
哪料第二天,敲门声又来了,还是凌晨3点,这次梅女士吓得没敢起来去看。
她忍受着内心的恐惧,天一亮,就急忙去找物业反映情况。
结果物业说楼道里没安监控,不知道是谁。建议她下次再遇到这种情况,直接报警。
接下来的几天,更是让梅女士崩溃不已!敲门声不分白天黑夜地响,有时候甚至一天好几次。
男人甚至向她喊话:“我知道你在里面,快给我开门!”
梅女士气得对着猫眼大骂:“你有病啊!我又不认识你,你天天敲我家门干嘛?以后不许再敲门,否则我就报警!”
第二天,梅女士忍无可忍报警,谁知警察来后调查得知,男人竟是楼上邻居谢某,精神不太正常。梅女士刚搬来不久不了解情况。
对这样的人,警察也没啥好办法,只能提醒梅女士注意安全,平时千万别随意开门。
说曹操曹操到,当天晚上谢某又来敲门,还嘻皮笑脸地说:“我知道你在呢,快给我开门!”
梅女士赶紧报警,这次警方将谢某抓了个正着,把他拘留了几天。
可是等谢某出来后,还是依然故我,时不时来敲门。这可把梅女士害惨了!
她开始经常失眠、做噩梦,头发大把大把脱落。为此,她花了5万多块钱,睡眠障碍依然没有得到改善。
医生建议她搬家,但她刚买的房,每月还还着大几千房贷,哪那么容易说搬家就搬家呢?这根本就不现实!
最后走投无路的梅女士,不得已把谢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5万,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
二.【案情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精神障碍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若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可以减轻责任。
在本案中,谢某作为精神障碍人,其行为虽然不构成民事侵权,但由于监护人未能尽到监护职责,导致梅女士遭受损害,因此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造成他人精神损害,导致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梅女士因谢某的行为遭受睡眠障碍,这是一种精神损害。
但法院认为,虽然梅女士提供了就诊记录,但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睡眠障碍与谢某的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驳回了梅女士的诉求。
梅女士不服,继续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
三.【案情看法】
对此,网友们议论纷纷:“怎么就没因果关系了,建议法官和梅女士换房子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