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专权要么平庸,帝国何以屡陷“经理人困局”

杠杆地产 2018-12-03 18:05:45

摘要:中国传统政治的一个寓言

撰文|黄大拿&编辑|王心

引文:在政府里负实际责任的是宰相,当然宰相的权力缘于皇帝的委任和托付,这种权力授受模式和企业里的老板、经理人关系并无区别。

职场上有一种“经理人困局”:

对经理人来说,没有权力不能做事,但权力这个东西天性喜欢扩张,这一点老板却又不得不防,如果老板本人的权力欲极其旺盛,且少信多疑,那么老板和经理人的冲撞将无法避免。

这种困局其实很像是中国传统政治的一个寓言……

宰相:“家族企业”里的“经理人”

虽然在儒家传统政治文化里,人们并不认为政权应该专属于皇帝一人及其一家,“天下非一人之天下”的名言人尽皆知,北宋时期一位文臣更对皇帝放言,君主是在“与士大夫共治天下”,但就实际层面而言,历代王朝就是一个家长及其直系血亲拥有绝对控制权的家族企业。

然而由于这个家族企业过于庞大,家长的精力有限,复因为直系亲属身份特殊,如果授其权力过大,不仅会影响企业的开放性难以吸纳人才为我所用,而且也可能危及家长的地位,所以,这个家族企业也不得不需要近似于职业经理人这样的角色。

在历代王朝,经理人这个角色一般由宰相扮演。

宰相是什么?著名史学家钱穆先生认为,在明以前的传统中国,皇室和政府之间是有一种职权划分的。世袭的皇帝是政治领袖,是国家的元首,象征国家的统一,而宰相则是政府的领袖,负实际的责任。

支持钱穆这一观点,在史料中找一些依据并不困难。“宰相之职,无所不统”,这是明见于正史的原话;汉哀帝在一道诏书中也明确给丞相的功用进行了定位,“丞相者,朕之股肱,所与共承宗庙、统理四海,辅朕之不逮,以治天下也。……秉社稷之重,总百僚之任。”

所谓“秉社稷之重,总百僚之任”,显然也是认为,在政府里负实际责任的是宰相,当然宰相的权力缘于皇帝的委任和托付,这种权力授受模式和企业里的老板、经理人关系并无区别。

既然已经被授权负责实际的事务,老板的意志就可能面临着经理人的抵制。历史上宰相如果认为皇帝言行不当,可以“谏诤”,而最激烈的对抗,则为“封还诏书”与“不肯平署”两种。

所谓“封还诏书”,就是皇帝下一道诏书命令政府办理某事,而宰相认为不可,则可将诏书径直退给皇帝;所谓“不肯平署”,就是臣下有所奏请,皇帝已认可,转给宰相时,如果宰相不赞同,则可以拒绝签字。

相权对君权的制衡,乃至二者的冲突,史书上并不鲜见。

汉哀帝时欲给几位外戚封侯,宰相王嘉即封还诏书,并对皇帝讲了一通“王者代天爵人,尤宜慎之”的大道理,简直近于训斥,皇帝对此也没有办法。

汉文帝宠爱邓通,邓通仰仗这一点,对宰相申屠嘉“有怠慢之礼”,申屠嘉退朝命令邓通到丞相府来拜见,不来将要杀他。邓通向皇帝求情,文帝说:丞相召见你,无论如何你还是先要去啊,去了我再召你回来吧。

邓通到了丞相府,“免冠(取下帽子),徒跣(光着脚),顿首(磕头)”,向申屠嘉请罪,申屠嘉不肯罢休,邓通以头抢地,碰出血来了,申屠嘉还是不松口,正好文帝派来救邓通的人到了,不过并非我们通常想像的那样,命令申屠嘉马上无条件放人,而是先代皇帝道歉,然后传达皇帝的话,“此吾弄臣,君释之。”

邓通回到文帝身边,哭着说:我今天差一点就没命了。文帝对此也只能给予安慰,并提醒他今后对丞相不能失礼。

以帝王之尊,几乎不能保自己宠幸的弄臣,于此可见丞相之地位和尊严。但很可惜,中国历史上相权得到皇室较好尊重,能够发挥较好作用的,似乎只有汉代。

汉代以下,相权逐步被侵削,这是一个总的趋势。比如唐代,就对相权进行了分割,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这三个机构的职权才相当于汉代一个宰相的职权。到了宋朝,相权较唐朝更加低落,军事、财政、人事三权都被分割了。

不过无论如何,宰相一职在传统政治权力结构中,究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宰相的权力无论受到多少侵削,他毕竟还是百僚之长;在传统政治文化的制约之下,一个对社稷、宗庙还有点责任感的君王,就仍然会对宰相表示相当的优礼和尊崇,因为他知道只要自己选对了经理人,授予其一定权力使之能尽展长才,对自己的家族企业有益无害。

纵观中国历史的兴衰治乱,一个皇帝选了一个优秀的经理人,未必一定能够成为升平之世,但如果没有优秀的经理人,这个朝代却绝对无法让百姓鼓舞。宰相的作用于此可见一斑。

对经理人来说,没有权力不能做事,但权力这个东西天性喜欢扩张,这一点老板却又不得不防,如果老板本人的权力欲极其旺盛,且少信多疑,那么老板和经理人的冲撞将无法避免。

如何解决这种紧张?历史上固然出现过跋扈的经理人即所谓“权相”,权倾人主,但更多的,是君权恣肆,甚至可能还会掺杂宰相的流血。

尽管存在这种紧张关系,但老板们囿于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却似乎都还没有想到将经理人从家族企业里赶出去的高招,想出这一高招的,是没怎么读书,也基本没有观念束缚的朱元璋。

“经理人”上下蒙蔽:朱元璋总结的元亡教训

1368年1月,于草莽中崛起的朱元璋削平元末混战的群雄,在南京称帝,国号大明,年号洪武。帝国这个庞大的家族企业重新开张,不过换了新的老板。

没有哪个老板不希望自己手创的企业绵延不绝,乞儿出身的朱元璋突然富有天下,与前任老板相比,其患得患失之心只会更加强烈。如何让自己的家族企业万世一系地维持下去,便成为了朱元璋头等关心也万分焦虑的问题。

元朝因何而亡?朱元璋认定要害有二。一是过于宽厚,所以他说:“胡元以宽而失,朕收平中国,非猛不可。”

二是权臣乱政。洪武三年,一个儒士上书,建议“不得隔越中书奏事”。所谓“中书”即“中书省”,它是明朝肇建之初仿照元朝制度设立的政务中枢机构,在中央设“中书省”,由左右丞相总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事务,在地方相应设立“行中书省”,统管地方军政事务。

这位儒生的意思是应该放手给中书省和宰相足够的权力,才符合治道。朱元璋阅后对侍臣说:元朝丢了天下,正是因为“委任权臣上下蒙蔽”,“不得隔越中书奏事”正是元朝的大弊,我们现在怎么能效仿它呢?

显然,在朱元璋看来,元朝这个家族企业就是亡在了宰相等经理人的手上,他们上下串通,把老板蒙在鼓里,元朝焉能不亡?

朱元璋煞费心思找出的元朝失天下的症结是否符合事实?首先蒙元帝国是不是“以宽而失”就不值得讨论,元朝对底层汉族百姓的歧视和压榨哪里算是宽厚?中国历史上又有哪一个王朝是因为对人民宽厚而最终丢了天下?

其次,说元朝是亡在了经理人手上也大谬不然。试看一组数据:自元世祖忽必烈死(1294年)至元顺帝立(1333年),短短30年间,蒙元帝国这个家族企业就先后更换了10个老板,其中在位最长的不过十余年,最短者仅一个多月。为了夺取老板的宝座,家族企业内部的兄弟、叔侄之间展开了你死我活的争夺,这个样子的企业哪能长久维系呢?攀附在血缘宗属这个纽带上的人们为了老板大位无所不用其极,把一个庞大的企业弄得乌烟瘴气,又与作为“外人”的经理人有何关系?

然而和刚愎自用的老板是没法讲道理的,权力欲极强的朱元璋代元,总结出了“权臣乱政”这样一个似是而非的兴亡教训,大明王朝经理人的悲剧就此铸就。

胡惟庸案,给废除经理人找个理由

洪武十三年(1380年),宰相胡惟庸涉嫌夺老板大位而居之,震动了大明帝国这个家族企业。

查阅明史的资料,不论正史和野史,几乎众口一词,说胡惟庸好话的极少,《明史》上说,胡氏独断专行,“独相数岁,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害己者,辄匿不以闻。”对此,我们是不是也要和修《明史》的清人一样,去大张挞伐呢?

恐怕不能。原因很简单,胡惟庸是宰相啊。在大明帝国这个庞大的家族企业里,胡惟庸在其中枢执行机构中书省里担任着职业经理人的角色,面对如山的公文和纷繁的事务,难道没有一点儿处置之权,还要他事事向老板早请示晚汇报才正确?“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这应该是经理人的份内之事,胡惟庸并没有做错,否则就是失职。

朱元璋为什么要一手炮制胡惟庸案?

一言以蔽之,他只是要为自己这个家族企业废除经理人职位找个理由罢了。

废掉经理人之后,朱元璋自己既是董事会的最高决策者,又是经理层的负责人,权力独掌之妙真是无法形容。

但万事集于一身,朱元璋纵是铁打的筋骨也会有力不从心的时候,仍然需要通过建立顾问班子来寻求臣下的帮助。

他不得不设置“四辅官”、“殿阁大学士”这样一些近似幕僚的岗位,希望他们替自己分担一些职责,可与此同时,他却又贪权恋权,生怕这些权力一旦下移,会对其统治带来不稳定。

这里就有了一个悖论,你征聘顾问是为了帮助自己处理企业事务,然而却又不肯授予一定的权力,势必使这些顾问无法发挥作用,你的初衷又如何实现呢?

朱元璋希望废除经理人后自己独揽大权,这样有利于朱氏家族企业的长治久安,并告诫子孙永远遵照他的这一妙法,其算盘是打得蛮好,可惜他忽略了一点:

虽然是“龙种”,他的后代中,是否都能像他这样精力旺盛,而且对经营企业这么肯费心思?

事实证明,明王朝的初期,倒也不乏朝乾夕惕的“雄主”和“贤君”,越往下,则明显是一蟹不如一蟹,甚至有的十几年不去公司处理事务。

老板的慵懒,再加上下面没有一个握有足够权力的经理人履行管理职能,企业之每下愈况就是必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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