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该事项,保荐机构已督促发行人实施如下整改措施:
①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党总支委会审议发放但尚未发放的业务拓展激励金由预计负债金额调整至应付职工薪酬。
②规范后续相关会计处理
规范后的会计处理如下:
节点
会计处理
备注
项目中标时
借:合同履约成本
贷:预计负债
-
决议发放奖金时
借:预计负债
贷:应付职工薪酬
-
实际发放奖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
成本摊销环节
借: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合同履约成本
在业务期内按月摊销
③发行人已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前期差错更正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了前期差错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财务报表等相关公告。
3、中介机构是否勤勉尽责中介机构在发行人申请辅导验收过程中发现前述问题,已督促发行人进行了积极整改并组织专项培训,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3)说明过磅单无人审核、系统过磅数据与实际数据存在差异的发生背景及原因,对发行人业务、财务数据准确性的具体影响,是否反映发行人内控存在缺陷,后续规范整改情况。
一、过磅单无人审核发生背景及原因(一)已有制度保障发行人针对过磅程序制定了《销售管理办法》《地磅管理制度》《地磅使用操作指导书》《计量统计系统管理制度》等制度,对过磅范围、职责、操作流程要点等做出了规定,其中制度规定过磅单由运输司机、过磅操作人员签字确认,纸质地磅单由地磅房存档,销售管理岗以电子版形式存档。
(二)实际操作每日汇总确认在实际操作中,发行人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日常操作。基于垃圾入场频次高的特点,为加快过磅效率,发行人制度中未设置“审核人”,过磅单由运输司机、过磅操作人员签字确认,并且由物控部门每日汇总、确认入库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