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家暴是恶劣示范,能否受到多重惩戒?

冯海宁 2022-08-30 21:55:42

曾出演《都挺好》等影视作品的演员王东,其妻子26日在个人微博中发布视频,控诉王东家暴。之后,王东发微博道歉,称:“我终于解脱了,再也不会被折磨和威胁了”。但他同时强调,“视频并非事情的全貌和真相,已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

一个“又”字,表明实施家暴的明星艺人不是个例。的确如此,刘洲成、蒋劲夫等演员都被曝出家暴,同时还有多位女艺人被家暴。可见,部分明星并非只有光鲜,还存在家暴等问题。而演员实施家暴不仅伤害家人,还对社会形成恶劣示范。

演戏是演员的职业,根据剧情需要,演员可以在影视剧中实施“暴力”,包括家暴。但生活不是演戏,演员在生活中实施家暴绝不可以,否则不仅触犯了《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作为公众人物其行为还可能引发更多有暴力倾向的人效仿。

然而,知名演员王东仍然无视自身“羽毛”和法律规定,对自己的妻子暴力相向。相关图片和视频显示,王东情绪激动,不仅不停谩骂,还跳起来踢向妻子,掐妻子脖子。王东妻子晒出受伤照片的同时,还透露自己怀孕七个月时也被王东殴打。

不管王东出演多少影视剧,个人知名度有多高,仅上述家暴行为就毁了自己形象。虽然王东发文道歉,没有否认家暴,言语中似乎也有被控制的委屈,但并不能减轻自己的恶行,也不能改变公众对其看法。这种家暴演员,理应受到多重惩罚。

报道显示,警方已介入王东家暴,但如何处置不得而知。《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但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警方依法处置外,作为受害者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以下措施: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以及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此外,还能否把实施家暴的演员纳入违法失德“黑名单”,在行业实施惩戒也值得考虑。相关协会2018年实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主播“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后,吴亦凡、郑爽等演艺人员已被列入该名单,王东能否也被“拉黑”?

我们要意识到,虽然有关反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机制日益健全,但据全国妇联统计,在中国平均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受家暴;2.7亿个家庭中,约30%的妇女遭受过家暴;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其中60%妇女自杀是因为家庭暴力。

这提示我们,不能轻易放过每一起家暴案件,尤其是不能轻易放过公众人物实施的家暴案。因为公众人物家暴案能否依法公正处理,不仅关乎受害者合法权益,还关乎社会对家暴的认知,从某种程度讲,还可能影响中国反家暴的进程和成效。

只有让实施家暴的明星艺人受到多重惩罚,除了更好保护受害者权益外,也能向社会发出清晰信号:在《反家庭暴力法》面前,公众人物不能例外,一旦违法就要付出代价;鉴于公众人物家暴影响更为恶劣,理应比普通人承受更多家暴后果。

譬如,合作商家应解除与演艺圈“家暴男”的商业合同,网络平台和电视台应抵制这种演员参与的作品,也是惩戒措施之一。总之,对公众人物家暴惩戒越严厉,反家暴效应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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