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门诊报销起付线,换医院看门诊会重新计算吗?到底如何计算!

小银子分享社保财税 2025-01-24 20:46:34

关于这个话题已经分享过很多次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搞不懂门诊统筹报销的起付线到底是怎么计算的?还有网友问换医院看门诊,门诊起付线就变成0,又要重新计算了?一起来看看答案吧!

一、门诊起付线标准

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门诊起付线标准分为以下几类:无起付线要求、按次计算起付线、按年度累计计算起付线、按次又按累计计算。

比如湖南地区的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去基层医院看门诊,就没有起付线要求,只要符合报销标准的,在办理医保结算的时候就可以按70%的报销比例直接报销。

比如湖南地区的职工医保去二级或者三级医院看门诊,起付线标准就是既按次计算又按累计计算,二级医院是50元/次,累计不超过200元;三级医院是100元/次,累计不超过300元,当年度起付线累计达到标准之后,再去门诊就医就可以直接报销。

比如山东地区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起付线标准就是按年度累计来计算,当起付线标准达到要求之后就不再计算可以直接报销。在一级(含一级以下及未定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 200 元、400 元、600 元。

因此可见,门诊起付线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每个地区的起付线金额和计算方式都不一样,一定要以参保地的标准为主。

二、换医院看门诊,门诊起付线会清零吗?会重新计算吗?

大多数地区都不会清零,不同级别和同级别的医疗机构门诊起付标准都能累计计算。以湖南为例:张哥,湖南职工医保,2025年1月2日感冒去了当地三甲医院看门诊,符合可报销的金额是300元,张哥本次就医可报销的金额为(300-100)*60%=120元,自付180元。

2025年1月20日由于感冒一直没好,去另外一个三甲医院看门诊,符合可报销的金额为400元,张哥这次可报销的金额=(400-100)*60%=180元,自付220元。两次门诊起付线已累计200元,张哥下次去二级医院看门诊,累计的门诊起付线要求已达到当地二级医院要求,只要符合报销的费用就可以直接按比例进行报销,去三级医院看门诊还需要累计100元,再去就医就可以直接报销。

注意:每个地区看门诊不止有起付线标准,还有封顶线标准,当报销的金额超过封顶线,下次就医就不能报销。

不同地区的标准不一样,以当地实际情况为主。当然也不排除特殊情况,比如广州地区的参保人员,看门诊统筹报销需要先选定门诊定点医院,只有在这些医院看门诊,符合条件才能报销,费定点医院看门诊就算满足门诊起付线标准,也不能使用门诊统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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