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江苏公布18批不合格食品,含鳊鱼、京果、海蜇头、香芹

聚集食安全 2024-04-14 10: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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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近期,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抽取了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豆制品、乳制品、调味品、糕点、饮料、等14大类食品共计657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639批次,不合格18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八宝东街青龙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小青菜,吡虫啉(实测值:1.15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吡虫啉,是一种烟碱类超高效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害虫不易产生抗性,对人、畜、植物和天敌安全等特点,并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主要用于水稻、小麦、棉花等作物上蚜虫、叶蝉、蓟马、白粉虱等害虫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叶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本次抽检的小青菜中检测出吡虫啉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果农为了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且未遵守休药期规定所致。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引发头晕、恶心、呕吐等中毒反应,甚至可能导致癌症、畸形等危害。

2.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益林镇盐淮路长华食品厂生产销售的运武酥京果(称重 芝麻味 油炸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0.42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5g/100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油炸面制品》(GB 19295—2021)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本次抽检的运武酥京果中检测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有关专家表示,随着油脂氧化,食品中的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3.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浮桥镇牌楼金埝村今益纯水厂生产销售的饮用纯净水(18.0升/桶),铜绿假单胞菌(实测值:3,4,3,1,0CFU/250mL,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0,m=0CFU/250mL);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均不得检出。本次抽检的饮用纯净水中检测出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有关专家表示,如果桶装水的消费周期较长,营养要求较低的铜绿假单胞菌可生长繁殖,可能会引起味道、气味和浊度的改变。铜绿假单胞菌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

4.江苏省常熟市支塘镇任阳农贸市场苏建康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实测值:487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μg/kg);

5.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云亭街道季庄北路优客生活超市经营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实测值:2.79×10³µ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µ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本次抽检的两批次鳊鱼中检测出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或者经营商贩在养殖和贩卖的过程中不规范的使用兽药,并不严格的遵守休药期的规定造成的。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导致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头昏、头痛、失眠、皮疹、皮肤瘙痒等。

6.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韶山路易佳旺超市经营销售的大葱,噻虫嗪(实测值:0.32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3mg/kg);

7.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金桥路东侧,通湖东路北侧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高邮通湖路分公司经营销售的香芹,噻虫胺(实测值:0.2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4mg/kg);

8.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九里街道果色花香市场李亚军经营销售的甜椒,噻虫胺(实测值:0.09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噻虫嗪、噻虫胺,均属于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广泛用于水稻、玉米、油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蚜虫、飞虱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大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噻虫胺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4mg/kg,在辣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本次抽检的大葱、香芹、甜椒中检测出噻虫嗪、噻虫胺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噻虫嗪、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可能引发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对身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9.江苏省启东市东海镇工业园区强兴水产品厂生产、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前委西路中安市场老矿大蒋干货店经营销售的鲜人岛即食海蜇头(200克/袋),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实测值:1.14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即食海蜇头、糕点制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g/kg。本次抽检的鲜人岛即食海蜇头、老式蛋糕中检测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延长产品保持期,超限量使用所致。有关专家表示,相关资料显示,山梨酸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但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10.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谷阳镇槐荫村徐付路永丰食品厂生产、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宜城街道龙山路宜东茗苑福泰隆超市经营销售的老式蛋糕(435克/盒),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实测值:1.23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实测值:1.91,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表A.1中列出的具有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在同一食品中混合使用时,各自的实际使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能超过1。有关专家表示,我国允许在食品中使用防腐剂,但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标准使用,对超过标准范围的食品防腐剂,长期过量摄入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损害。本次抽检的老式蛋糕中检测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国家标准不够了解,从而过量添加多种不同的防腐剂。

11.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社区潘家亭山街张鲜生生鲜店经营销售的百合,镉(以Cd计,实测值:0.1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镉(以Cd计),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主要损害肾脏、骨骼和消化系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镉(以Cd计)在生鲜蔬菜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05mg/kg。本次抽检的两批次百合中检测出镉(以Cd计)残留的原因,可能是生长在重金属富集的环境中所致。有关专家表示,由于镉排泄缓慢,人体通过食物摄入镉之后,可对肾脏和肝脏造成巨大伤害,还可以造成骨质疏松和软化,日本就曾发生因镉中毒引起的“痛痛病”。此外,镉干扰膳食中铁的吸收和加速红细胞破坏,可引起贫血;甚至会侵害到免疫系统,继而引发肿瘤。儿童对镉暴露更敏感,长期低剂量镉暴露,不仅影响肾脏和骨骼的正常发育,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的正常功能与发育,并对高级神经活动如学习、记忆有损害作用。

12.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云阳新民中路无锡市大统华购物有限公司丹阳分公司经营销售的鲜百合,镉(以Cd计,实测值:0.34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总汞(以Hg计,实测值:0.19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1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总汞(以Hg计),汞是一种毒性较大、熔点低、易挥发的银色液体金属,俗称水银。汞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通过环境污染带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生鲜蔬菜中总汞(以Hg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01mg/kg。本次抽检的鲜百合中总汞(以Hg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使用了含汞农药,或者是在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的汞。有关专家表示,食品中的汞元素主要以金属汞、无机汞和有机汞的形态存在,其对人体的毒性大小与其存在形态密切相关,危害较大的是有机汞,长期食用汞超标的食品,容易导致人体肾脏损害、口腔炎、肾功能不全和神经精神障碍,引发胸痛、腹痛、头痛、恶心、发热、寒战等。

13.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梁溪路万达广场室内步行街无锡韩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滨湖万达分公司经营使用的餐具-碟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22mg/10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14.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万达广场喔艾部落小吃经营部使用的餐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46mg/10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本次抽检的碟子、筷子等餐具中检测出违禁物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近年来,科学家们发现,洗涤剂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特别是孕妇使用不慎,不利于胎儿的发育。 同时,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还会对皮肤产生影响,人们通常形象地将做家务所造成的手部肌肤粗糙,称为“主妇手”。其实“主妇手”只不过是一种形象的说法,更确切地说它是由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引发的一种皮肤病。

15.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丰泽路中粮鸿云坊张洋土菜馆经营使用的餐具-盘子,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16.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幸福南路戴记面馆经营使用的餐具-汤碗,餐具-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17.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新城名居小区北门西侧二狗拉面馆经营使用的餐具-大面碗,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18.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东都东路穆香源拉面店经营使用的餐具-勺子,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有关专家表示,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本次抽检的盘子、汤碗、大面碗、勺子等多次餐饮具中出现大肠菌群超标的情况,一般是由于餐饮具的清洁消毒不彻底造成的,具体原因可能是消毒剂的浓度不足、消毒的温度设置过低、消毒的时间不足等等,也可能是由于消毒后,工作人员的操作不规范等原因所导致。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已责成辖区市、县(区)各级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及江苏省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立即开展核查处置工作,责令相关企业停止生产、销售相关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销毁、召回问题食品,并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将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和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最后,提醒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

【温馨提示】本栏目以“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反馈食品安全态势,守卫百姓餐桌健康”为宗旨,助力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和知识传播,助力营造食品安全氛围,提高百姓识安拒危自主能力,守护健康生活。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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