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企业报销差旅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

飞兰道 2025-03-04 15:08:48

来源:中道财税-陈阳

企业报销的差旅费主要包括交通费用、住宿费用、餐饮费用等。那么关于差旅费在报销时能否抵扣进项税,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为企业报销员工差旅费,另一种为企业报销非雇员差旅费。

一、企业报销员工差旅费

企业员工报销的差旅费中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而报销餐饮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具体情况为:

(1)企业员工报销的交通费

如果取得的是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且发票上注明了旅客身份信息,如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等,可以计算进项税额并进行抵扣。

(2)企业员工报销的住宿费

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抵扣的税额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税额。

(3)企业员工报销的餐饮费

企业员工报销餐饮费属于消费性质,不能抵扣进项税。

注意:上述的进项税抵扣操作都必须确保发票的购买方信息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信息一致。

二、企业报销非雇员差旅费

企业报销非雇员的差旅费,其进项税能否抵扣,具体情况为:

(1)企业报销非雇员的交通费

企业报销非雇员的交通费不能抵扣进项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可知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仅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服务。因此,对于非本单位员工或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

(2)企业报销非雇员的住宿费

如果是基于公司合同实际为某项特定的经营业务发生的住宿费,或者是企业因业务需要而委托外单位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等发生的住宿费,属于生产性支出而非交际应酬性消费的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报销时可以抵扣进项税。

如果是属于生产经营需要的接待上级部门、其他单位或客户等支付的住宿费,通常被视为交际应酬消费,按规定纳税人交际应酬消费属个人消费,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企业报销非雇员的餐费

企业报销非雇员餐饮费属于消费性质,不能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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