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印巴分治”的方案。
1947年2月,蒙巴顿被任命为印度总督,他根据 “艾德礼宣言”精神,制订了一个印度独立法,即“蒙巴顿方案”,并于同年6月由英国政府正式发表。
其主要内容有:(1)英属印度分为印度和巴基斯坦两个自治领,分别建立自治 政府;(2)巴基斯坦由东巴基斯坦和西巴基斯坦构成;(2)王公土邦在“移交政权”后享有独立地 位,可以加入印、巴任何一个自治领。
当时的主要政党印度国大党和穆斯林联盟接受了这个 方案。1947年7月,英国国会通过《印度独立法》,8月14日、15日英国把政权交给国大党和穆斯林联盟,印、巴分别成立自治领,英国在印度的殖民统治从此告终。
1950年和1956 年,印、巴两自治领又先后宣布成立共和国,并决定仍留在英联邦内。印度和巴基斯坦的独立,标志着英国对印度190年的殖民统治已基本结束,从而改善了南亚和印度洋地区的政治形势。此后,印度和巴基斯坦在独立的道路上继续前进,并在国际上发挥重大作用。
但是, 印巴分离带来了一系列的恶果。印度教徒和伊斯兰教徒的迁徙和仇杀造成了大批难民。印巴 分离使原来的经济联系也被割断了,从而使印巴本来已十分艰难的经济状况更加恶化。印巴分立后,两国在土邦归属上发生激烈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