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审2过2!

晓巧谈梧桐 2025-04-14 19:56:42

文/梧桐数据中心

4月11日,IPO共审核2家公司(北交所、深主板各1家),2家均获通过。

单位:万元

岷山环能是一家集原生资源清洁生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高新材料制造为一体的资源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何秋安直接持有公司7,292.74万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36.73%,为公司控股股东;何秋安、王爱云为夫妻关系,何占源为何秋安与王爱云之子,三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的比例为59.61%,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59,900.99万元、293,971.77万元和289,502.11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613.12万元、5,973.22万元和6,655.00万元,但2020年高达9,992万元,近5年波动较大;公司主要产品“铅锭-原生铅”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已制定产能压缩计划,因违反限产要求2022年被罚9万元;报告期员工人数持续下降,未缴纳“五险一金”的员工占比较大。

悍高集团主要从事家居五金及户外家具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悍高管理持有公司25,851.24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1.81%,为公司控股股东;欧锦锋与欧锦丽为兄妹关系,两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共计83.74%的股份,并实际控制89.76%的表决权,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2,028.69万元、222,191.10万元和285,677.03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9,869.46万元、32,910.83万元和52,035.00万元。

一、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是一家集原生资源清洁生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高新材料制造为一体的资源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公司前身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2020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19,854.80万股,拥有10家控股子公司、3家参股公司。截至2024年末,员工总计1,023人。

2、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

何秋安直接持有公司7,292.74万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36.73%,为公司控股股东。

王爱云直接持有公司1,422.42万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7.16%;何占源直接持有公司120.20万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0.61%,通过持有永鑫合伙50.00%的出资份额并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可支配永鑫合伙所持有公司15.11%的表决权。何秋安、王爱云为夫妻关系,何占源为何秋安与王爱云之子,三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的比例为59.61%,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报告期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59,900.99万元、293,971.77万元和289,502.11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613.12万元、5,973.22万元和6,655.00万元。

4、主要关注点

(1)2024年扣非净利润6655万元,但2020年高达9992万元,近5年波动较大

2022年、2023年、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5.990亿元、29.397亿元、28.950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461亿元、0.597亿元、0.665亿元。

2025年1-3月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79000—81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19%-26.31%;扣非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5.58%-60.23%。2025年1-3月上述指标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2025年1-3月公司产品产销量同比增长等因素导致。

虽然报告期净利润持续增长,但公司2020年才是扣非净利润的最高峰,9992万元。2021年扣非净利润6241万元,同比下降37.54%。2022年扣非净利润4613万元,同比继续下降26.08%,且不到2020年度的50%。2023年开始才扭转净利润下滑的趋势。

2020年-2024年,公司营业总收入在25.99亿-29.40亿元之间小幅波动,但净利润波动较大,公司净利润未来能否超过2020年?

(2)公司主要产品“铅锭-原生铅”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已制定产能压缩计划,因违反限产要求2022年被罚9万元

2022年、2023年、2024年,原生铅锭贡献营收占比分别为33.46%、24.24%、26.52%,一直是公司第一大产品。

2024年10月14日公布的第二轮问询回复《问题2.安全生产及环保合规性》,北交所审核中心指出:公司产品中“铅锭-原生铅”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报告期各期,公司原生铅锭销售收入分别为100,922.84万元、84,533.33万元和67,578.45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依次为36.19%、32.60%和23.07%。公司已制定了原生铅锭的压降计划,并在2022年公告的《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披露:公司计划以88,000吨为基数(参照2020-2021年期间的年均产量),未来5年(2022-2026年)每年平均至少压缩1,000吨原生铅锭产量;5年后,根据新的市场环境及政策环境,另行制定原生铅锭产能压缩计划。2022年度、2023年度,公司完成了已披露的压降指标。(3)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等有关政策,报告期内及目前,公司所在城市要求在空气质量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电解铅和硫酸品种限产30%。报告期内,按核定产能折合铅、硫酸全天限产天数依次为28.0天、22.8天和22.6天。(4)根据《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修订)》,年综合能耗1-5万吨标准煤(等价值)的铅锌冶炼项目为河南省规定的“两高”项目。

审核中心要求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是否满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满足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已出台的超低排放要求、是否达到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双高”产品的生产,以及采取相关措施对发行人未来生产经营的影响。(2)测算环保限产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说明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3)说明综合能耗1-5万吨标准煤(等价值)的铅锌冶炼项目为河南省规定的“两高”项目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扩产改建等方面的具体影响,并视情况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公司在招股书中特别提示了“新建两高项目审批风险”。

2022年3月29日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向岷山环能出具了《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龙环罚决字【2022】008号),针对岷山环能未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关于“橙色预警期间铅冶炼熔炼炉限产30%”的要求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以及对排放数据的原始监测记录保存不完整的违规行为做出处罚:①责令改正违法行为;②处罚款合计90,400元。

(3)报告期员工人数持续下降,未缴纳“五险一金”的员工占比较大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1231人、1106人和1023人,持续下降。2024年末员工人数比2022年末员工人数减少208人,减少幅度为16.90%。

2022年末、2023年末,因个人原因放弃缴纳养老保险的员工315人、129人,占当时员工总数的25.59%、11.66%。

2022年末、2023年末,未缴纳医疗生育保险的员工人数分别为302人、168人,分别占员工总数的24.53%、15.19%。

有点意外的是,2024年末因个人原因放弃缴纳工伤保险的员工达到146人,占当时员工总数的14.27%。

对此招股书解释:截至2024年末,工伤保险因个人原因未缴纳146人,主要原因系该等员工参保了“新农保”而未在公司缴纳养老保险,或在2024年底入职,决定在2025年开始参保“新农保”,在2024年末时暂时放弃缴纳养老保险,由于2024年起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为统一账户操作,因此公司无法为上述146人单独缴纳工伤保险,导致2024年末工伤保险未缴纳人数较上年末上升。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因个人原因放弃缴纳失业保险的员工分别为406人、276人、146人,分别占当时员工总数的32.98%、24.95%、14.27%。

招股书解释:截至2024年末,失业保险因个人原因未缴纳146人,主要原因系该等员工参保了“新农保”而未在公司缴纳养老保险,或在2024年底入职,决定在2025年开始参保“新农保”,在2024年末时暂时放弃缴纳养老保险,由于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为统一账户操作,因此公司无法为上述员工单独缴纳失业保险。

2022年末、2023年末,因个人原因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分别为516人、442人,分别占当时员工总数的41.92%、39.96%。

2024年10月14日公布的第二轮问询回复显示,北交所审核中心询问了公司“社保、公积金缴纳的合规性”。

5、审议意见

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铅锌产品收入逐步减少,其他金属产品、退役电池回收利用、城市矿山回收利用收入增加的趋势,进一步披露未来业务及产品结构调整的计划,并说明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储备、资金储备、生产设备、生产人员等,以及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影响,并作相应的风险揭示。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技术创新能力。请发行人:(1)说明“底吹熔炼-熔融还原-富氧挥发”三连炉技术目前在铅冶炼行业使用情况,是否为行业通用技术。(2)结合在研项目、研发团队专业背景、研发投入、技术储备等情况,说明发行人现有研发体系是否具备独立自主研发能力、持续创新能力。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两高”产品生产。请发行人:(1)结合供应商、客户和竞争对手地域分布,说明发行人在危废固废综合回收利用领域的竞争优劣势,该业务是否具有增长的可持续性。(2)结合原材料供应、主要客户、销售收入、技术与研发、市场占有率、竞争格局、在手订单等,分类型说明除“双高”产品外其他主要产品的发展空间,并进一步说明“双高”产品产销量的压降措施是否可以有效实施。(3)结合上述以及报告期内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预期压降目标以及当前中央和地方的环保政策,说明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是否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主要从事家居五金及户外家具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将多元化的原创设计与高品质产品有机融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外观精致、用材考究、实用性强的家居收纳五金、基础五金、厨卫五金以及户外家具等产品。

公司前身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2020年9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36,000.00万股,拥有9家全资一级子公司,3家全资二级子公司,1家分公司,不存在参股企业。截至2024年末,员工总计2,902人。

2、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

悍高管理持有发行人25,851.24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71.81%,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欧锦锋直接持有发行人8.98%的股份,通过持有悍高管理90%的股权,间接持有发行人64.63%的股份;通过持有悍高企业99.00%的股权,间接持有发行人2.31%的股份;通过持有锦益管理2.31%的份额,间接持有发行人0.11%的股份;通过持有锦悦管理5.45%的份额,间接持有发行人0.11%的股份。因此,欧锦锋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76.14%的股份。欧锦丽通过持有悍高管理10.00%的股权,间接持有发行人7.18%的股份;通过持有悍高企业1.00%的股权,间接持有发行人0.02%的股份;通过持有锦益管理1.54%的份额,间接持有发行人0.07%的股份;通过持有锦悦管理17.04%的份额,间接持有发行人0.34%的股份。因此,欧锦丽间接持有发行人7.61%的股份。

综上,欧锦锋与欧锦丽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共计83.74%的股份,并实际控制89.76%的表决权,欧锦锋与欧锦丽为兄妹关系,欧锦锋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欧锦丽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3、报告期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2,028.69万元、222,191.10万元和285,677.03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9,869.46万元、32,910.83万元和52,035.00万元。

4、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经营业绩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62028.69万元、222191.10万元、285677.03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2.78%;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9869.46万元、32910.83万元、52035.00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1.83%。发行人预计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1352.69万元至67175.58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1274.73万元至12712.38万元。

请发行人:(1)结合行业特点、客户开拓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新增订单、境外销售情况等,说明发行人期后业绩的稳定性。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销售模式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以经销模式为主,同时采取直销、云商、电商等销售模式,部分经销商还通过云商平台采购。报告期内,发行人云商模式下订单金额为17805.86万元、21126.45万元、34207.60万元,其中收货手机号码和收货地址字段缺失的订单占比为5.83%、29.37%、76.31%,主要是由于云商客户自提或委托物流公司提货所致。

请发行人:(1)结合发行人各销售模式定位、客户群体差异等,说明同一客户采用经销和云商模式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仓库分布、运费承担方式等,说明云商客户采用自提或委托物流公司提货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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