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的原则,是适用于合同法的全部领域的准则,包括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正义原则、鼓励交易原则等。
合同自由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就与合同有关的事项享有选择和决定的自由。包括缔约自由、选择相对人的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自由、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
合同正义原则:表现为给付和对待给付之间具有等值性、合同内容风险的合理分配等。
鼓励交易原则:合同法主要是调整交易关系的,主要规范交易过程并维护交易秩序。鼓励交易原则,首先是鼓励合法、正当的交易;其次是鼓励自主交易的原则;最后是鼓励能够实际履行的交易。
转载自:红蓝律 作者:旗渡法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