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特斯拉车主张女士爬上特斯拉在21年上海车展上的展车车顶维权,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与张女士名誉权纠纷一案终于迎来一审宣判。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认为,上海车展中站上车顶的河南车主张女士被认定侵犯特斯拉名誉权,应向特斯拉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金额172275元。
判决书上写道:该案中,张女士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案涉及到的车辆确实存在刹车失灵这一故障,其在庭审中亦明确承认实施案涉行为时主张的刹车失灵系其主观判断,特斯拉一方从未承认该事实。
案件审理过程中,张女士亦不申请对案涉车辆是否存在刹车失灵进行司法鉴定,故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理应由张女士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此外,根据公安机关的认定,案涉交通事故成因,系案外人驾驶案涉车辆时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故负事故全责。因此,张女士在无任何客观依据证明案涉车辆存在刹车失灵的情形下,贸然实施的案涉行为,构成诽谤行为。张女士认为其行为不构成诽谤行为的抗辩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强调,张女士在明知无确凿依据的情形下,向公众发表言论时非但未注意用词客观中肯,反而刻意选择上海车展媒体日至特斯拉展台区域,事先制作并身着印有“刹车失灵”字样的T恤,爬上展车车顶大喊“特斯拉刹车失灵”,刻意借助现场媒体迅速广泛传播该未经求实的信息,其言行明显具有贬损特斯拉上海公司名誉的主观故意和过错。张女士提出其不具有主观过错的抗辩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张女士在实施案涉行为时,主观上,刻意选择上海车展媒体日这一关键时间节点,意图利用在场的传统媒体记者以及各类新媒体记者对其声称的“刹车失灵”内容进行关注和传播。客观上,案涉行为引起社会各界对特斯拉产品质量的广泛讨论,甚至产生了相关负面新闻。基于此,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认定,张女士实施的案涉行为,不仅扰乱了公共秩序,且已经造成特斯拉(上海)公司社会评价明显降低的损害后果。
另外,特斯拉方面还认为给张女士提供当日上海车展媒体日通行证的资深汽车达人封士明可能为该事件的组织策划者,特斯拉起诉封士明名誉权纠纷一案封士明一审败诉,法院判决封士明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特斯拉25万元,驳回了特斯拉的其余诉讼请求,封士明起诉特斯拉名誉权纠纷一案,法院一审驳回其全部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