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紧盯国资监管责任落实 推动补齐管理短板 唤醒“沉睡”资产》。文章指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对于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以及降低政府债务风险、降低企业负债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场看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文明确要紧盯国资监管责任落实,表明有效盘活存量资产的改革已进入关键阶段。
国有资产属于全民财富,既在宏观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也在促进就业等民生改善中扮演重要角色,所以,国有资产必须要保值增值,每家国企都肩负重要责任。然而,现实中部分国有资产却处于闲置状态,自然难言增值,存在贬值风险乃至巨大损失。对此,一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扮演了对“沉睡”资产的“唤醒者”,对流失资产的“挽救者”。
上述文章中列举的两个现实例子就极具警示性。案例一,某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本应履行好受托管理的职责,但他却对废旧物资不管不顾,致使公司国有资产丢失。而且,国资丢失后,既不及时主动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汇报,也未采取措施进行补救。案例二,某国企负责管理的国有资产长期闲置,甚至被非法占用或变卖,造成损失浪费,严重影响保值增值。
这两个案例中,由于相关负责人的失职,给国产资产造成程度不同的损失。而相关纪检部门介入后,多措并举唤醒“沉睡”的资产,比如有关纪委监察部门深刻剖析国有资产丢失案,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被他人非法侵占变卖的国有资产也被追回。这既说明部分国有资产或“沉睡”或流失带来损失,也说明各级纪检监委是国有资产强有力的守护者。
显然,国有资产只有充分利用起来才能保值增值,而资产“沉睡”或者流失则是全民财富的损失。在网上检索相关关键词就会看到,很多地方国有资产存在闲置低效等问题,影响国资保值增值是必然的。这需要各地纪委监委、审计等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国有资产“沉睡”等问题,继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去唤醒,只有盘活利用闲置国有资产才能使之发挥积极作用。
要指出的是,虽然唤醒“沉睡”国有资产意义重大,但其“沉睡”无论时间长短,都造成了一定损失。也就是说,唤醒“沉睡”国有资产属于事后补救措施,最理想的情况是要避免国有资产“沉睡”或流失。办法之一是,进一步压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责任,使之不能漠视某些资产存在,尽责守护好,因为国有资产没有一分是多余的,都对国计民生有重要意义。
办法之二,国企及国企主管部门应当对辖区国有资产做到心中有数,心有敬畏。只有摸清各类国有资产的底数和现状,对其中的低效资产采取激活措施,才能避免走到“沉睡”这一步。只有对国有资产心存敬畏,才能当好它的守护者。另外,某些国有资产闲置或低回报,如低价租赁或签订超长期租赁合同,不排除与腐败有关,这需要反腐、审计等部门介入。
避免了国资“沉睡”,也就不用去唤醒了。对于已经“沉睡”的国资,唤醒则是必须的。但不管是避免还是唤醒,最终都需要制度性设防和安排。比如有国企制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就是唤醒的良策。此外,还要有预防国有资产闲置浪费的制度性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