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第二十四之1饮食滋味

潘凤评健康 2024-03-01 17:33:05

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论辩二首,合九十法,方二十一首。

以下二篇,其文多见《肘后》、《巢源》、《千金》、《外台》、《医心方》诸书。《外台》、《医心》皆不引仲景,盖本非杂病论遗文,撰次者掇拾以附益也。

案:

《金匮》旧刻,皆题王叔和撰次,而此二篇中合食诸禁,见《医心方》引《养生要集》者,多云“高平王熙叔和曰”。然则此二篇者,真叔和所撰入欤?注家惟徐、程、沈氏及《金鉴》载之,今亦不删,以存《要略》全帙。

篇中诸禁忌,有验有不验,其理皆难晓。程氏、《金鉴》喜凭臆作解,识者无取焉。今但引《肘后》、《千金》诸书互证,不敢强解。

又案:

王叔和以字行,人皆不知其名。据《养生要集》,乃知名熙。

1.凡饮食滋味,以养于生,食之有妨,反能为害。自非服药、炼液,

焉能不饮食乎?切见时人,不闲调摄,疾疢竞起,若不因食而生,苟欲全其生,须知切忌者矣。

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有与身为害。若得宜则益体,害则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难疗。

凡煮药饮汁以解毒者,虽云救急,不可热饮。诸毒病得热更甚,宜冷饮之。

服药、炼液,谓道家辟谷,能不饮食也。“闲”,习也。“疢”,丑忍切,热病也。若不因食之“若”字,徐云恐是“无”字,沈云恐是“莫”字。

案:无论为“无”字、“莫”字,其上当有“人”字。下句“苟全”之间当有“欲”字,词意乃达。

程氏云:凡物之毒者必热,热饮则助其毒势也。

丹波氏云:王充《论衡·言毒篇》云:“夫毒,太阳之热气也,中人人毒,人食凑懑者,其不堪任也,不堪任则谓之毒矣。”

又云:“天下万物,含太阳气而生者,皆有毒螫,在虫则为蝮蛇蜂虿,在草则为巴豆冶葛,在鱼则为鲑与鳟鲍”(以上丹波引《论衡》),乃知毒物皆热也。

渊雷案:

有毒物质绝非太阳之热气所生,王说在今日,已显然谬误。然毒药多热,解毒之药宜冷饮,则是事实。《医心方》引《医门方》亦云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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