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问答|社保缴费年限不足,公司是否有法定义务办理延迟退休?

剖析真实劳动争议 2024-10-19 09:48:36

【实务问答】

Q:华律师,您好!请问:公司某员工即将于10月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我们在其入职时已经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但由于其入职前无社保缴纳年限,导致其达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员工想继续在我们公司工作并延迟退休,并希望公司缴纳养老保险直到养老保险缴纳满15年为止,预计需要延迟退休3年3月。公司可否在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公司必须延长工作年限,直到该员工养老保险满15年?

第一,如果该员工入职时贵司时,贵司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年份不足的原因不属于公司的过错,那么贵司可以在其达到退休年龄时选择终止劳动关系。这种情形下终止劳动合同,虽然没有法律规定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主流观点认为可以终止,且不需要支付补偿,但也有极个别法院会判决单位可以终止合同,但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N。

第二,员工因为个人原因无法缴纳社会保险达到15年的情况下,员工希望延迟退休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无论是根据此前的天津市的地方规定,还是目前国务院的延迟退休政策,原则上也应属于双方协商一致的范围,并不是贵司的法定义务,贵司可根据情况选择是否同意延长到15年。

第三,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管理提示】

提示用人单位,如单位针对员工不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存在过错,那么用人单位可有权选择在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时终止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同意延迟退休,在符合当地实际操作的基础上办理延迟退休手续。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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