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

千篇历史藏 2024-11-01 03:42:45

【《毛年谱(1949-1976)》(第四册)纪事本末(596)】1960年,毛泽东67岁。

1960年3月22日,毛泽东为转发中共鞍山市委三月十一日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起草中央给上海局、各协作区委员会、各省市区党委等的批语。

"鞍山市委这个报告很好,使人越看越高兴"

批语主要内容如下:

鞍山市委这个报告很好,使人越看越高兴,不觉得文字长,再长一点也愿意看,因为这个报告所提出来的问题有事实,有道理,很吸引人。

鞍钢是全国第一个最大的企业,职工十多万,过去他们认为这个企业是现代化的了,用不着再有所谓技术革命,更反对大搞群众运动,反对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方针,反对政治挂帅,只信任少数人冷冷清清地去干,许多人主张一长制,反对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他们认为‘马钢宪法’ (苏联一个大钢厂的一套权威性的办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是一九五八年大跃进以前的情形,这是第一阶段。

一九五九年为第二阶段,人们开始想问题,开始相信群众运动,开始怀疑一长制,开始怀疑马钢宪法。一九五九年七月庐山会议时期,中央收到他们的一个好报告,主张大跃进,主张反右倾,鼓干劲,并且提出了一个可以实行的高指标。中央看了这个报告极为高兴,曾经将此报告批发各同志看,各同志立即用电话发给各省、市、区,帮助了当时批判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

现在(一九六〇年三月)的这个报告,更加进步,不是马钢宪法那一套,而是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这是第三个阶段。

把这个报告转发你们,并请你们转发所属大企业和中等企业,转发一切大中城市的市委,当然也可以转发地委和(小)城市,并且当作一个学习文件,让干部学习一遍,启发他们的脑筋,想一想自己的事情,在一九六〇年一个整年内,有领导地,一环接一环、一浪接一浪地实行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城乡经济技术革命运动。

鞍山市委的报告说:

鞍山地区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主要特点有三:

一是广大职工干劲很大,参加技术革新、技术革命的人很广泛,运动进展很快。至二月底,提出的革新建议达六十二万余件。

二是广大职工的首创精神大大发扬,短时期内,就出现了不少重大的新技术和尖端技术。

三是促进了生产继续跃进。

两个多月来,取得的初步经验是:

第一,必须不断地进行思想革命,坚持政治挂帅,彻底破除迷信,解放思想。

第二,放手发动群众,一切经过试验。最根本的问题是高度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全面规划,狠抓生产关键。

第四,自力更生和大协作相结合。

第五,开展技术革命和大搞技术表演赛相结合。

“鞍钢宪法”是毛泽东同志探索我国现代化建设道路的重要一环,是探索国有企业管理模式的重大成果。“鞍钢宪法”是毛泽东同志对鞍钢广大工人阶级在实践中创造的企业管理经验的总结和概括。

背后的故事

“鞍钢宪法”诞生的前一年,即1959年,是新中国成立的第10个年头。为迎接十年大庆,举国上下都在为夺取1070万吨钢奋勇鏖战。鞍钢人也是豁出了一切,拼人力、拼设备,当年创下了生产518.56万吨钢的历史最高纪录,比上一年增加126.02万吨,占据当年全国钢产量的近“半壁江山”。

在“夺钢”大战的那段时间里,设在鞍山市委第一书记家里的那部直通中南海的红色电话机,每天晚上铃响不断,中央书记处的主要领导每天都要过问鞍钢当日钢铁产量的完成情况。度过了高度紧张而又高度亢奋的那一年,当这部红色电话机再度响起时,已是1960年3月初。

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彭真亲自给辽宁省鞍山市委书记杨士杰打电话,指示鞍山市委要尽快总结鞍钢的生产经验,向党中央写出报告。从这个时间点算起,鞍山市委的那份“报告”尚未进行构思,就已经进入了倒计时,满打满算也只剩下20天左右的时间。

鞍山市委迅速落实彭真的指示,确定由市委书记处书记兼市委秘书长的罗定枫负责组织、起草报告。罗定枫当即组织市委办公室、调研室和鞍钢党委办公室的写作力量,投入紧张的工作。

组织人员分赴鞍钢炼铁厂、3个炼钢厂、几个轧钢厂、运输部,还有一些地方厂矿,调查了解技术革新运动的情况。调研的课题与内容布置下去后,罗定枫深入鞍钢的一些厂矿,多次召开座谈会,做起草前的准备工作。参考鞍钢党委《关于技术革新技术革命运动的情况报告》等资料,由鞍山市委办公室副主任高扬起草,经罗定枫修改、定稿的这份“报告”,从调研到起草、修改、定稿,前后只有10天左右的时间,可以说时间是非常紧迫的。

这份8000多字的《鞍山市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情况的报告》,于当年3月11日经鞍山市委常委会讨论,上报辽宁省委转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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