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监管部门通过线上会议的形式与部分信托公司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发布了多项新的监管指导。这些指导包括非标信托需实施组合投资策略、新增固收类信托产品需采用市值法估值,以及强调对私募基金实控人和关联方风险的严格审查。
经求证,部分信托公司表示其风控团队已参与该会议,但出于保密原因,未透露具体细节。而另一些信托公司虽未直接参与会议,但也从其他渠道获知了监管部门的最新精神。在非标信托组合投资方面,已有信托公司付诸实践。以华东地区某信托公司为例,他们近期推出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采用了组合投资策略,将多个政信类项目纳入其中,并严格限制单一融资人的信托贷款占比,确保不超过整体规模的半数。
多家信托公司的财富管理部门透露,目前他们正在逐步减少甚至终止非标信托业务。对于仍保留的非标业务,主要集中于政信类项目,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城投公司或地方国企的非标债权。为了有效控制风险,这些项目对抵押物的要求极为严格。在标品信托计划方面,城投债因其稳定的收益和较低的风险成为信托公司的投资热点。
一些信托公司甚至采取信用下沉策略,投资较低评级的城投债,但同时严格把控单只债券的持仓比例,以防止风险过度集中。值得一提的是,监管部门此次还特别强调了新增固收类信托产品需采用市值法进行估值。当前市场上,固收类理财产品主要采用市值法和摊余成本法两种估值方式。
市值法能更直接地反映市场波动对产品净值的影响,但也可能因市场冲击而引发较大波动;而摊余成本法则能平滑产品净值的波动,但可能无法全面揭示产品的真实风险。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投资者在选择固收类理财产品时,应更加关注产品的投资方向和策略,而不仅仅是其净值表现。同时,他们也应关注监管政策的变化,以便更好地把握市场趋势和风险管理。
回顾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即《资管新规》),其中明确强调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实行净值化管理,并鼓励使用市值计量。这一规定与监管部门此次的要求相一致,再次凸显了监管层对于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化、透明化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