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骑车逆行摔倒,男子搀扶被判次责,非接触事故应该如何处理?

新汽车志 2023-12-25 09:41:27

前几天,安徽一场交通事故引起了热议,一辆SUV减速右拐,此时,一个老人骑电动车从SUV右拐方向逆向驶来,随后摔倒在SUV附近。

虽然骑电动车的老人跟SUV没有发生任何接触,但交警还是判了SUV次责。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网友都在讨论判决结果的合理性。

“非接触事故”该担责吗?

关于交通事故的认定,大家一定要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也就是说,法律并没有认为交通事故一定是发生碰撞、接触才算,所以非接触造成的事故也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

比如不久前在G60沪昆高速嘉兴段,一辆轿车突然向右变道,于是侧后方的货车紧急避让,并导致方向失控侧翻在地。最终,交警认定轿车驾驶员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且还对其变更车道干扰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这起交通事故双方也没有发生接触,但很显然事故是因小轿车而起的。

不是所有非接触事故都要担责

虽然非接触交通事故也要担责,但如果是追尾的话,事故的责任认定就不一样了。

2021年,在S10温州绕城高速上,一辆别克君越在最左侧车道龟速行驶,跟在它后面的奔驰E级及时减速,但E级后面的凯迪拉克XT5却没来得及避让。

于是,XT5跟E级发生了追尾,而最前面的龟速君越则大摇大摆的走了。最后的判罚结果是XT5负全责。虽然说这起事故主观上跟龟速君越有关系,但是后面的E级及时减速就说明事故本可以避免,而XT5追尾E级显然跟车主自身的操作有关系了。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非接触追尾事故第一辆车都无需担责。

比如去年在娄新高速上,一辆SUV在匝道突然减速缓慢行驶,最后一辆货车因未及时刹车跟前面的货车相撞,而第一辆突然减速的SUV,见势不妙便溜之大吉了。

随后交警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与前车发生追尾的货车负事故主要责任,而在匝道减速的SUV负次要责任。结合前面一起非接触事故的责任认定可以看出,如果你一直龟速行驶,那么后车发生追尾也不需要担责,但如果是突然减速且龟速行驶,那么就需要担责了。当然实际定责还是需要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来判断。

最后我们总结一下:

如果事故原因是因为占道超车、未按规定让行、违停、乱用远光灯等造成的。那么即便车辆没有碰撞,都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也就是说,要想非接触事故不担责,首先得保证自己没有交通违法行为。但现实中往往有很多交通事故没有办法完全取证,一些车主也没有办法完全“自证清白”,同时执法部门的态度和专业度也有一定的要求。

最后我们再提醒一点,绝大多数的非接触事故都发生在视觉盲区较大的路段和高速上,在这些地方驾驶,车主需要多留点心,留出足够的安全车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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