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寒心了!舅舅生活不能自理,舅妈却一走了之消失不见了。女子出于亲情,无偿照顾舅舅3年之久。3年后舅妈却问女子要30万元,理由是家里的存款少了30万。女子拒绝:钱花在我舅舅身上了,凭啥要还?舅妈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出人意料!
01案情回顾
湖南,最近发生的一件事,让人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李艳,原先在一家车企干销售,生了孩子之后,因为没人给看孩子,李女士就辞职当了全职妈妈。这一当就是三年,直到孩子满3岁能上幼儿园了,李艳决定重新找份工作,伸手要钱的日子,她不想再体会了。
可没等她找到工作,舅妈王欣就找上门了:“燕子,你帮着看几天你舅吧,你妹妹那边有点事,我得过去一趟。”
李艳愣了一下,赶紧询问:“妹妹出什么事了,要不要我帮忙?”
舅妈摆摆手:“嗨,不是什么大事,我就是她婆家出了点事,我不放心,想去看看。”
李艳明白啦,舅舅舅妈就表妹一个孩子,当初毕业找工作,舅妈就想让表妹回老家,表妹没同意,偷着留在了长沙,还找了外地的对象,气得舅妈好长时间不跟表妹说话。
因为小时候,舅舅对李艳很好,李艳没有犹豫就答应了,只是她提醒舅妈说:“您多久能回来?我还想着找个班上。”
舅妈说:“你放心,顶多半个月,我就回来了。主要是你舅有点老年痴呆了,我不放心他自己在家,得辛苦你勤过去看看,给他送送饭啥的。”
李艳痛快答应了,就这么一个亲舅舅了,照顾点也是应当应该的。
可是,万万没想到,这个决定让李艳陷入了万劫不复。
半个月后,舅妈王欣没回来,李艳也没多想,以为舅妈是想多待几天,就没有催促。可是一个月了,舅妈还没回来,她急了,就给舅妈打电话,舅妈各种借口就是不回来。后来,再打电话,直接拒接。
李艳没办法了,她还得找工作呢,只能趁着舅舅清醒的时候,跟他商量:“舅,我给你找个保姆吧,我得去上班,没法一直靠在这边。”
舅舅同意了,主动拿出一张银行卡递给她:“这卡你先拿着吧,保姆的钱、我的生活费都从这个卡里出。”
于是,李艳给舅舅找了保姆照顾他一日三餐和生活起居,李艳呢,隔三差五过来看望,检查下保姆有没有用心照顾。舅舅有个头疼脑热不舒服了,都是李艳跟着忙前忙后的照顾。
就这样过了三年,消失的舅妈突然出现了。李艳见舅妈回来了,主动把银行卡还给了舅舅。
没想到几天后,舅妈气冲冲找上门,骂她:“你个没良心的,你舅舅的钱都骗?”
李艳愣了:“啥意思?我啥时候骗我舅了?”
舅妈王欣却说:“你别不承认,我都查了,你舅舅的卡里少了30万,赶紧的,把钱还回来。”
李艳火了:“我没乱花,都花在我舅舅身上,给他看病、买药、日常开销,我一分没动,凭什么要我还啊?
可舅妈不认可,非说李艳骗了舅舅的钱,让她还回来。双方争执不下,舅妈直接把李艳告上了法庭。
02法律分析
法庭上,王欣指责说:“三年30年万元,怎么可能花这么多钱?她就是捣鬼,骗了钱。”
李艳,解释:“舅舅生活不能自理,保姆费低了,没人愿意干,所以保姆费用确实比较高,而且还有日常生活和看病买药的开支。大多数钱,我这边是有记录,可以提供账单的。”
那么,这个事情,法律上是怎么看待的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从法律上看,只规定了夫妻和子女之间的扶养、赡养义务。本案中,李艳作为外甥,是没有义务赡养照顾舅舅的。
法院经过审理发现,根据李艳提供的发票、收据、转账等记录,30万元支出,扣掉保姆工资、生活开支、医疗支出等费用,有15万左右的开支不合常理,应当予以返还。
最终,法院考虑到李艳照顾舅舅,是出于善意,是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王欣和其女儿存在弃养行为,作出裁定:由李艳返还王欣夫妇10万元。
03案件教训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太让人寒心了!外甥女照顾舅舅3年,忙里忙外的,不但没落下好,还得赔钱。以后还有亲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