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的常见作用及模版

卷云孤飞 2024-08-22 20:52:39

律师函(Lawyer's letter)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函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一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授权委托关系,这律师出具律师函的基础。二是律师与受送主体之间的代为函告或者通知的法律关系,相当于受托转告。

一般认为,律师函具有三大功能:

一是通知传递功能,律师函向对方传达委托人的意思、和律师的法律评价、委托人的要求及相应法律后果、法律依据等信息。

二是催告施压功能。律师函相当于给对方的最后通牒,能起到心理底限预警功能,通过律师起草加工,能够使对方迫于法律的威慑而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

三是中断时效功能。在尚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通过律师发函,可以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效用,从律师函送达对方之日起,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当然,律师函也有弊端,比如打草惊蛇,让对方有了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准备。什么情况该发、什么情况下不该发,建议征求专业律师的意见。

附:律师函模版

律 师 函

编号:(202 )粤**字第LH 号

致:

广东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 (以下简称“XX公司”)的委托,指派XX律师维护其合法权益。针对贵司与XX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事宜,依据XX公司提供的文件材料及陈述,结合法律规定,就贵司违约事项致函如下:

一、基本事实

20 年 月 日,贵司与XX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采购合同》,约定贵司向XX公司分期分批购买 ,暂估总价人民币 元;贵司应于对账确认的次月20日前向XX公司支付上月货款的75%,货到工地三个月内支付余下货款的20%,5%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结清余款。

经双方20 年 月 日对账,贵司应付XX公司货款为人民币 元,但贵司至今尚欠人民币 元未付。

二、本律师意见

《采购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受国家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之规定,当事人双方应切实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五百七十七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贵司未及时向XX公司支付货款,已构成违约。在此本所律师再次郑重致函贵司:请务必于收到本函件之日起五日内向XX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 元及赔偿逾期支付货款造成的损失。

请贵司在上述期限内与XX公司联系,以求争议的协商解决。否则,本所将根据XX公司的授权,依法追究贵司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法院保全财产、媒体公开催收等)。请贵司务必重视,以免额外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等必要且合理的费用及不可估量的信誉损失。

特此函告

广东XX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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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云孤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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