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96份,金额1953.19万元,税额253.91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53.91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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