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曝“收洋房帮人平事”的新华社退休记者汤计胜诉了,但是否收房法院没说

陆火 2024-05-30 12:45:07

作者 | 陆炎

曝光新华社退休记者汤计“帮山西商人平事,受赠一套250多平米洋房”后,知名媒体人刘虎被汤计以“网络侵权”为由起诉至法院。

这起引发传媒圈高度关注的案件,历经一审、上诉、发回重审,5月20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作出了重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刘虎发表的文章侵害了汤计的名誉权,判令刘虎连续十日在央媒发表致歉声明;案件受理费15400元,由刘虎负担500元,汤计负担14900元。

刘虎与大理灭门案蒙冤者张满。刘虎的报道推动了这起冤案的平反。

重一审判决后,刘虎再次提起上诉。他说,作为媒体人,其对事实进行了能力范围内的核查,不构成侵权。

笔者注意到,汤计还以“诽谤罪”,对另一位参与曝光的媒体人李廷祯提起刑事自诉,但被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

01新华社退休记者被曝“受赠洋房帮人平事”

根据澎湃新闻2022年2月24日《汤计起诉腾讯公司和原媒体人刘虎网络侵权,索赔160万元》报道:

因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新华社记者帮山西商人“平事”受赠250多平洋房》,知名媒体人刘虎和腾讯公司被新华社内蒙古分社退休员工汤计以网络侵权为由,起诉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公开资料显示,汤计,曾是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编委,也是截至2015年新华社建社85年来第一个“荣立个人一等功”的记者,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中国十大‘正义人物’”等称号。

从新华社退休后,汤计又创办了微信公众号“汤计典频”,在内蒙古地区颇具影响力。

新华社退休记者汤计

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间,汤计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汤计典频”(现已更名为“满子典频”)连续发布6篇文章。文章的内容,涉及内蒙古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内蒙古宏泰”)与其他股东间的一桩股权纠纷案。

在相关文章中,汤计使用了大量个人情绪强烈的措辞,为内蒙古宏泰“大声疾呼”,公开指责判决内蒙古宏泰败诉的各级司法机关。

2021年12月,《财经》杂志资深编辑李廷祯在其微信公众号“鹈鹕说”发表了数篇文章,披露汤计受赠了一套价值159万余元的洋房,位于呼和浩特市恒大翡翠华庭小区首期14栋。

文章展示的《财务审核报告》显示,这套洋房是由汤计女儿汤苜于2018年5月20日签约,已付全款。

2022年1月,曾在多家机构媒体担任调查记者的知名媒体人刘虎在公众号“巴蜀独立评论”发表文章,对汤计被举报“帮商人平事,受赠250多平洋房”之事进行跟进披露。

刘虎在文章中指出,网传《财务审计报告》披露了汤计女儿汤苜获得一套250多平洋房的情况;而根据内蒙古宏泰一名高管的说法,这套洋房,是由内蒙古宏泰出资,汤计未出分毫。

02起诉爆料媒体人索赔160万

刘虎发布文章后不久,即被汤计起诉至当地法院。据澎湃新闻报道,汤计在民事起诉状中称:涉案文章通过整合方式,大量引述其他自媒体账号及相关人员关于汤计的不实言论。

汤计在起诉状中举了三个例子,分别是:

1、引用公众号“鹈鹕说”文章内容“汤计……利用身份影响力,干预司法走向……他自己则获得了呼和浩特市恒大翡翠华庭小区首期14栋一套价值159万余元的洋房”;

2、“宏泰(注:内蒙古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公司)公司几位股东认为……汤计涉嫌受贿、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干预司法等多项犯罪活动”;

3、“一位曾经在呼和浩特市媒体工作的人告诉笔者(注:刘虎)‘消费呼格(注:呼格吉勒图)是一方面,这个电影也是汤计淫威来源’”等。

澎湃新闻报道指出,汤计对涉案文章中“汤计是否涉嫌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中纪委驻新华社纪检组已对此立案调查……丰镇市公安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等亦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有异议,认为刘虎明知上述关于汤计的言论是否属实仍在核查中。

汤计据此认为,涉案文章在明知相关部门正在调查、结果待定的情况下,大量整合、引述未经核实、缺少事实依据的不实言论,严重误导了公众,使公众误认为汤计有违法乱纪行为;刘虎探访所得的所见所闻已经超出客观评价的范畴,也具有明显的误导性。

起诉状写道,涉案文章发表后产生极大的浏览量,并在新浪微博等其他自媒体平台进一步转发、扩散,严重损害了汤计的名誉,降低了社会评价,侵害了汤计的名誉权。

起诉状还称,涉案文章所谓“资深记者”关于汤计因呼格吉勒图冤案平反所获荣誉属于“贪天之功”等言论,是对汤计所获荣誉的诋毁、贬损,侵害了汤计的荣誉权。

03内蒙地方法院两次审理均认定“侵权”

一审时刘虎指出,案涉文章的主要内容,是报道“‘鹈鹕说’运营者举报汤计及内蒙古宏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举报汤计,汤计予以回应”一事,全文并未对该事件进行主观评价,且文末也明确表示案件正在侦办中,因此不存在误导公众导致原告社会评价降低的行为,故其没有侵犯汤计的名誉权、荣誉权,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2022年7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作出原一审判决,认定刘虎之文构成对汤计名誉权的侵害。

新城区法院称,刘虎的案涉文章中,对于未经查实的有关原告汤计的举报、评论等内容进行引述、整合,并进行了具有引导性、倾向性的叙述和评论,对文章所载内容未能尽到审核的审查义务,文章容易导致读者对汤计的名誉产生错误的认识,易使社会公众作出对汤计的贬低性评论,构成对汤计名誉权的侵害。在无证据证明腾讯公司存在主观过错的情况下,腾讯公司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新城区法院同时指出,汤计作为享有一定知名度的新闻从业者,较之普通民众需要承受更多的评论压力,亦应当承担更多的容忍义务,对汤计主张的5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该院不予支持。

判决书显示,新城区法院判决刘虎连续10日在涉案微信公众号“巴蜀独立评论”上发表致歉声明;案件受理费15400元,由刘虎负担500元,汤计负担14900元。

原一审判决认定刘虎构成“名誉侵权”

刘虎不认可该判决结果,提起了上诉。他表示,他写了别人指控汤计的内容,也引述了汤计自辩的内容,也实地观看了争议标的物,内容是很平衡的,没有什么误导,不构成对汤计的名誉侵害。

汤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对于该判决结果,除了对案件受理费不满意外,其他的结果他都能接受。

2023年2月,呼和浩特市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24年5月20日,新城区法院作出了重一审判决,判决结果与判决理由与原一审判决基本一致。

04“是否收房”法院未明确认定

重一审判决书内容还显示,2023年3月,汤计作为自诉人,向新城区法院起诉《财经》杂志资深编辑李廷祯诽谤罪。

新城区法院作出了刑事裁定,指出汤计指控李廷祯构成诽谤罪的证据不足,且不能补充证据,该院驳回了汤计的请求;汤计上诉后,呼和浩特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汤计对李廷祯以“诽谤罪”提起刑事自诉被驳回

作为这场知名媒体人之间的“大战”的导火索,内蒙古宏泰与其他股东间的股权纠纷案,也在2023年2月有了最终结论:

尽管有汤计这样的重量级媒体人连续撰写文章大力声援,但经内蒙古高院终审后,内蒙古宏泰还是败诉了。

笔者注意到,在汤计起诉刘虎“名誉侵权”一案中,针对刘虎文章中呈现的汤计被举报“帮山西商人平事,受赠一套250多平米洋房”的问题,对于汤计是否受赠洋房,法院并未在判决书中进行明确的事实认定。

作为传媒圈老人,汤计是否收房,是广受公众关注的焦点。因此,期待相关职能部门对此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并向公众告知明确结果。

同时,刘虎本人也已再次向呼和浩特市中院提起上诉,认为新城区法院认定其“构成名誉侵权”的相关判决“仍然没有查清事实,适用法律错误”。

刘虎在上诉状中指出,其发表的文章主要内容是披露“鹈鹕说”运营者、资深媒体人李廷祯举报汤计、汤计予以回应一事,是对事实的一种陈述、对当事数方陈述内容的忠实展示。

“全文并未对该事件进行主观评价,并且尽到了审慎的审查义务,对案涉事实进行了能力范围内的核实,且文末也明确表示案件正在侦办中,公众不会被单方陈述的信息所误导,因此不存在误导公众导致汤计社会评价降低的行为。”上诉状内容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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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火

简介:为他人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