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有章
黎有章(1915-1958),江西省吉安市人,终年43岁。
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0年被编入红军,1932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任吉安县苏维埃通信员,红4军战士、班长,福建军区独立第1团排长,红军学校机枪连副连长、连长,红军特科学校机枪营营长,军委干部团特务连连长;参加了中央苏区历次反“围剿”和红一方面军长征。
1935年6月红一、四方面军在四川会合后他随左路军(四方面军总部)行动,任红军大学机枪连连长。
1936年秋第三次走出草地后,任陕北红军大学特科营副营长兼机枪连连长、红军庆阳教导师特科团副团长(团长韦国清【上将】,政委陈仁麒【中将】)。
黎有章、鄢秀英夫妇
全国抗战时期,先后任八路军前方总部随营学校队长、支队长(校长韦国清),抗日军政大学第一分校特科营营长(教导员何侠),中共中央北方局山东分局党校学员,八路军115师所辖滨海军区第13团参谋长(团长梁兴初【中将】,政委覃士冕【少将】)、第1军分区兼第13团参谋长(司令员兼团长梁兴初,政委覃士冕、刘西元【中将】)、第1军分区司令员(政委王众音)。
抗战胜利后,相继任滨海军区第1军分区司令员(政委王众音),胶东军区滨北军分区司令员(政委张彦),华东野战军第13纵队参谋长(司令员周志坚【中将】,政委廖海光【少将】),第三野战军第10兵团第31军参谋长(军长周志坚,政委陈华堂【少将】),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代表。
黎有章将军墓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陆军第29军参谋长、副军长兼参谋长,华东军区司令部军事交通处处长兼政委,福建军区司令部参谋长(1955)。
1956年至1958年,任福州军区司令部参谋长(司令员叶飞、韩先楚,政委叶飞【兼】)。
1955年被授予解放军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
夫人:鄢秀英(1921-2012),四川省巴中市人,参加了红四方面军长征,曾荣获八一奖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三级解放勋章。
黎有章、鄢秀英夫妇与子女
注:
何侠(1919-2000),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后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众音(1915-2004),四川省安岳县人,后任山东省副省长。
张彦(1918-1970),江苏省镇江市人,后任国务院外事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