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学校前段时间又出现了一些奇葩事,而且奇葩得让人不得其解。正如有人说,这学校要干什么,是育人还是害人?
两起奇葩事,发生在一南一北,南方学校要求学生写出“在校发生自残自杀事件与学校无关”的承诺书、保证书,言外之间学生在学校发生任何事情都与学校无关,都追究不到学校。
另一起发生在北方,是学校把垃圾桶里的食品捡出来让学生食用,已有视频流出,而且被证实情况属实,该地政府的主要领导已被约谈,列入国家食监委督办事件。
现已证实,两件事都是铁的事实,绝非有虚构成分。两起事件所在学校均承认了,并且都采取了措施。正如南方的学校已取消要求学生写此类保证的承诺书,所在上级教育部门对此情况进行了通报。北方学校采取的整改措施就更严格了,这不是他严格不严格的事情了,国家和省市都在这督办呢,他不严格能好使吗?
两起事件都在处理过程中,相信不久都会有处理结果。至于怎么处理,会有什么样的处理结果,甚至有多严重,作为两所学校的负责人都无理由要承担,这个怪不得别人。发生这样的事情,作为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没有可解释和解脱的理由,最明智的就是主办承担责任,深刻反思检视,迅速抓好整改。
相信,此时两所学校的领导都应该清醒,也必须清醒了。想想真是奇葩,近年来在一些学校确实发生了很多奇葩事情,但像这类的还真是头一次听说,过去有些事情都责怪家长、埋怨学生,往学校之外推脱,或者是代课老师的问题,板子很难打到学校领导头上,甚至打不到主要领导头上。
这次显然不是这么回事了,再说是老师、是班主任的事情,根本不可能,就这样的事情作为老师、班主任有这权利,敢这样做吗?或许学校食堂让学生吃垃圾桶里的饭菜,学校主要领导不清楚,真是这个情况吗?这个学校是头一次发生这样的事情吗,作为学校主要领导也未必不知。
只想说,作为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或许工作很多,但该啥不该抓啥,什么是主要矛盾,什么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这个要清楚吧。从这个角度讲尽到责任了吗,板子必须要打在主要负责人头上有什么说的,这个绝非是上推下卸的事。
希望其他学校真的要举一反三,不能在本校发生类似的问题,这种事情太可恶了,不仅给学生而且给家长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这让学生和家长怎么信任学校,是小问题吗?
从另一个角度说,哪有这样育人的,这是什么理念、什么思维,说这样的事情奇葩有毛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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