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大妈在车库里面倒车,不小心撞到后车了。竟然还不承认,直到小伙子拿出记录仪,还在质问对方是否确定?网友纷纷调侃,这个口音,这个剧情,之前好像见过。
在这条网传视频中,这起事故疑似发生在车库内,大妈在倒车的时候,不小心直接撞上了后车!后车司机,也就是小伙子下车与对方交涉,大妈却不承认,说他自己没有倒车!
每一个天津大妈:“我没倒车,我倒车干嘛,我就不会倒车这个功能”!直到小伙拿出行车记录仪,对方才哑口无言!网友纷纷调侃: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在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调侃:大妈:年纪轻轻的 装什么行车记录仪呀!真倒霉 遇到这么个主儿!
前车准备倒车,后车故意迎上去,把人家倒车的距离堵死。就等前车倒上来!有想法!
还有不少网友分享类似的案例:昨天撞了别人实线变道,下来一女的,一下车就不承认自己有错。没法沟通。警察说了还不理解要吵。
记得有个大妈,撞特斯拉,然后最后交警来了,人家记录仪拿出来,跪下了,一个声音!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老年人还是年轻人,首先要讲诚信,对自己说的话要负责任!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7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那么,在这起事件中事情很简单,就是因为倒车的时候不小心发生了刮蹭,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这是小型交通事故。双方联系各自的保险公司就能够解决。
但是,大妈可能心存侥幸,却拒不承认自己的车子擦坏了对方的车辆,还在那里信口雌黄,睁着眼睛说瞎话,所以才形成这场闹剧!
2、小伙子拿出倒车影像就是实在的证据,大妈应该哑口无言了!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所以,双方发生争议了,小伙子直接拿出倒车影像,全面客观的还原整个事情的经过,就是因为大妈驾驶不谨慎,发生了刮蹭!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1213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所以,因为只是简单的刮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只是普通的民事纠纷,接下来应该由保险公司来介入赔偿!
最后,人无信不立!现在车辆都安有倒车影像,很多地方都有监控视频,发生点教会留下证据,希望大家都能够讲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