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为儿子办婚宴,特意选择星级酒店定制高档菜单,一次性支付27万余元。
谁知婚宴现场,酒店竟擅自将10道热菜中的7道换成低档替代品,最终闹上法庭。
面对酒店提出的6万元和解方案,女子会接受吗?
案情回顾
2023年的年末,李女士正忙着张罗儿子的婚礼。
儿子是家中独子,她总想给儿子最好的,婚宴场地自然要选在档次最高的地方。
经过多方考察,李女士相中了当地一家有名的五星级酒店,初次看场地时,销售经理张某热情地接待了他们。
在介绍标准婚宴套餐时,李女士觉得不够好,主动要求升级。
张某立刻拿出一份每桌11000元的顶级套餐,从食材到摆盘,无不彰显高档奢华。
"这道佛跳墙用的是8头鲍鱼,鱼翅也是特级的。"张某如数家珍般介绍着,"燕窝更是选用印尼官燕,一份就要近千元。"
李女士被这份诚意打动,当场拍板定下24桌,加上一些其他费用,一次性支付了27万余元。
婚礼前夜,李女士心血来潮要再确认一遍菜单,却发现有些不对劲,菜品完全不够规格。
当她提出质疑时,张某轻描淡写地表示可能是文员拿错了模板,保证第二天会按原定菜单执行。
婚礼当天,宾客陆续入座,李女士却渐渐坐不住了。
第一道凉菜上来时,她就觉得不太对,但还安慰自己可能是记错了。
等到热菜陆续上桌,她再也无法淡定:原本昂贵的官燕变成了普通的酒酿圆子,8头鲍鱼缩水成了小鲍片,就连招牌佛跳墙的食材也明显缩水。
看着满堂宾客,李女士又气又急,却又不好当场发作。
她把张某叫到一边质问,对方支支吾吾说是厨房搞错了,这种拙劣的借口让李女士更加愤怒,但为了不影响儿子的婚礼,她只能强忍着委屈。
婚宴结束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展开协商。
酒店提出赔偿6万元(5万元的差价+1万的精神损失费),被李女士断然拒绝。
在她看来,这不是钱的问题,因为她也并不怎么缺钱,她在乎的是面子还有就是酒店的态度。
最终,李女士将酒店告上法庭。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酒店与李女士签订林明确的婚宴服务合同,对菜品、服务流程有具体的约定,酒店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构成违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酒店未经告知擅自更换菜品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具有主观过错。
在赔偿标准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法院审理后认为,酒店的行为构成欺诈,赔偿金额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计算。
考虑到涉案金额较大、社会影响恶劣,最终判决酒店赔偿李女士819360元,即消费价款的3倍。
写在最后
有网友说:这家酒店不地道,就算按照李女士的要求上菜,也有大把的钱赚,非要耍这种小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