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女子和丈夫分居8年,2次提起离婚都失败,自己住地下室,贷款供两娃上学

南方老纪 2025-02-21 11:18:37

陕西,一对夫妻分居长达8年,妻子独自承担两个孩子的教育和生活费用,为供孩子上学不得不贷款、租住地下室,而丈夫却一毛不拔。

妻子三次起诉离婚,前两次均未如愿,面对丈夫以"后继无人"为由拒绝离婚,这场22年的婚姻该何去何从?

案情回顾

生活的重担压得小英喘不过气来。

八年前,丈夫陈某因身体原因,只能在老家种些地维持生活,两人开始分居。

这些年来,两个孩子的吃穿用度、学费全靠小英一人打工养家,丈夫陈某没有出一分钱。

日子虽然苦,但小英咬牙坚持着,曾多次通过调解员寻求帮助,希望陈某能够共同分担家庭责任。

可对方始终无动于衷,这让她很心寒。

2021年,小英终于下定决心,以长期分居为由提起离婚诉讼,然而由于缺乏相关证据,法院驳回了她的诉求。

2022年,女儿考上大学,本来是一件喜事,小英却很发愁,为筹集学费,她再次找到陈某,希望他能尽一份力。

不料,陈某不仅拒绝,还冷嘲热讽:"分居八年了,要钱才想起我?一分钱也别想!"

为了供两个孩子上学,小英只能选择贷款,为了省钱,她蜗居在一间十多平米的地下室里。

即便如此,她也没有放弃追求自由的决心,随后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可陈某避而不见,干脆不出庭,这场诉讼又以失败告终。

2023年,小英第三次走进法院。

这一次,她向法官倾诉了这些年的辛酸:"孩子要上学,日子难过,可他从不给一分抚养费。"

面对小英的请求,法官决定亲自走访陈某了解情况,没想到陈某竟然信誓旦旦地说:如果离婚了,自己就后继无人了。

法律分析

关于离婚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本条明确了分居两年以上可以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但需要当事人提供充分的证据。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这说明陈某所谓"后继无人"的顾虑并不构成拒绝离婚的合理理由。

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终,经过法院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在小英承诺独自承担孩子抚养费和贷款的情况下,陈某同意离婚,这段持续22年的婚姻画上了句号。

写在最后

有网友说:男人自私女人愚昧,这样的婚姻早就该结束了,可惜程序太过繁琐,耽误了太多时间。

0 阅读:0
南方老纪

南方老纪

聊点普通人能听懂的法律小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