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崩溃了!山西,一男子花7年在自家挖了个200平的“密室”,33层的楼房竟变成危房,业主:他家都这么大了,还想扩建?
01 案情回顾
山西的李先生,家住10楼,热爱养生的他,每天雷打不动地去公园里晨跑。
这天晨跑回来,走到楼下,他无意中发现楼房的外侧墙体上有裂缝了。
当场,李先生心里就开始犯嘀咕:这房子才住了10来年,就有裂缝了,质量这么不靠谱吗?
回到家李先生还再琢磨这事,跟家里人一说,妻子提醒他:“是不是一楼呀,老看见他们家工人进进出出的。”
李先生仔细一想,直拍大腿:“错不了,我也遇到过好几次运沙土的,有可能是在挖地基呢。”
李先生越想越觉得有可能,他们这栋楼30多层,裂纹都裂到地面了,大概率是一楼的问题。他把自己的猜测告诉了同一幢楼的其他业主,大家都觉得可能是一楼在挖地基。
120户业主集体找了物业,物业到现场看了之后发现,一楼买了左右两套房子,全部打通了。可能觉得空间还不够,就找人偷偷挖个地下室,因为怕人发现,所以陆陆续续的挖了7年。
物业上门查看的时候,已经挖出一个大洞了,地基显然已经被破坏了。
其他业主知道这个消息,直接炸锅了:挖地基,都把楼挖裂纹了,这房子不敢住了,必须找一楼要说法。
经过物业,大家联系上一楼的业主老王,老王表示很诧异:“不是,那房子我没住,早就给我两个儿子住了,我啥也知道啊。”
物业找到老王的两个儿子,俩人表示:“我们把坑填上,保证不挖了。”
可其他业主不放心,地基都挖了,承重墙估计也悬了,强烈要求去看现场。
最后,包括李先生在内的10个业主代表进到了1楼业主家。果然不出所料,承重墙的柱子,已经被砸了。
大家知道这个消息后,说啥也不干了,集体投诉到住建部门。住建部门调查后,对一楼业主进行了处罚,罚款30万,限期恢复原状。
但是其他业主对处罚结果不认可,他们觉得这不是钱的事,地基挖了,承重墙拆了,楼体裂纹了,这幢楼现在很危险,已经不适合居住了。
其他120户业主商量之后,把一楼业主和物业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各自的房屋损失。
那么,法律上会怎么看待呢?
02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一楼业主老王的两个儿子,作为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偷挖地基、偷砸承重墙,对整栋楼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楼房的承重能力下降,建筑物的安全被影响,严重损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
所以,其他业主是有权向老王一家索赔的。
至于物业,大家交了物业费,物业就该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本案中物业存在严重失职,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法院审理中,老王的两个儿子,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填充地基、修复承重墙,并承诺将整栋楼进一步加固,直到相关单位验收通过。
物业也积极介入,表示会派人现场监督,力求把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在物业的劝说,及相关部门的调解下,120户业主向法院撤销了诉讼,等待房屋的修复结果。
03 案件教训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必须严惩!拆承重墙不违法吗?结构这种损坏,根本无法恢复到原始的整体性,很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