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把儒家思想和黑格尔逻辑放在一起比较?
文化虚而待物者
2024-12-24 08:14:55
不研读孔子,不知道黑格尔的程度,会以为他高明到哪里去了。
黑格尔逻辑的地基是概念学,而概念学的建立采取的是“二分法”,它的结构是:
1. 存在论,自在的概念,也就是“质”,定义为客观的实体;
2. 本质论,自为的概念,即处于中介性质的概念,属于客观逻辑;
3. 概念论,自在自为的概念,即发展的逻辑(所谓的进步)
这三者构成一个“发展闭环”,即所谓的螺旋式上升,也就是“存在→本质→上升的存在”,我们中国人把它总结为质变量变规律,即质经过量变达到新的质:质是量的前提,量是质的运动,质变是“否定之否定”。
“存在论”有一个如何站得住脚的问题,也就是所有概念面临的问题:“非此即彼”,当你定义了一个特征,总是以排斥其他特征为代价的,主观上,所有的概念都是一清二楚的,现实中,界线却总是模糊的,即所有的概念都不是现实中的“存在”,都是一种主观“创造”,当黑格尔“闭环”出现时,就已经是主观逻辑了:客观现实中的事物的区别并不“明晰”,如果把事物的区别画一条曲线,我们发现这个曲线是“连续可导的”,从来没有“非此即彼”的东西“存在”,区分是相对的,总是借助于主观设定的参照物的,所以老子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
自在式的命名就是人为的割裂客观世界,单独地讲一个“存在”没有意义,即一个“存在”总是相对于另外一个“存在”才有意义:你定义了A,其实就是定义了“非A”,一个“存在”不能既是“它自己”又不是“它自己”,必须而且只能居其一,即“A ”or“非A”,这就是所谓的排中律,简述为两个矛盾概念(相互否定)不能同假必有一真,违背排中律是指“模棱两可”或“骑墙居中”的情况;与此直接相关的就是要求A必须始终是A,必须概念确定,不能含义不定,不能偷换概念,这叫“同一律”;在运用A时,不能把它描述为“非A”,也就是对A的运用不能“自相矛盾”,这叫“矛盾律”。
以上简述了黑格尔的逻辑,可见其核心,在于确立A,同一律、排中律和矛盾律,都是为了确立A而制定规范,好比是道路交通法,让人们“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交通法出现后,不再过问道路上的车是什么性能了,它默认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是危险的,是要被罚款的,这无形中让人关注交规而忽视了车辆。
一个概念,它是我们的主观认识,它不是客观现实。就好比一块矿石,在我们认识它的时候,它不会自我介绍,我们假如命名它为“铁矿石”,那对我们或者听到我们的人来讲,我们会“纯粹”的理解它,它不能含其它成分了,其实它没有变,原来含什么不会因为我们的命名而发生任何改变,改变的是我们人类对它的主观看法;当我们认为一块石头是矿石,那它就对我们“有用”,否则它没有用。它很无辜,有用没有用,全凭我们人类命名?我们真的了解矿石吗?我们的命名不值得怀疑吗?即A确立吗?
这里必须明确确立A是一个主观唯心的过程。然后我们意识到,现实中没有“存在”可以保障同一律、排中律和矛盾律,所谓遵守“交规”,仅仅是唯心主义者的感觉。
在春秋战国时期或者更早,中国的哲学家就发现了这个问题,《易经》的发展就是很好的例子。最早是史卜,他们观察抽象,但是不注重给观察到的“象”下结论,由八卦到六十四卦,先民们试图囊括一切可能,罗列出各种卦象排列,意识到每一种卦象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易的原则就是简易、变易和不易:观察时恨不能穷究“周遍咸”,对待观察结果却慎之又慎,长期保持六十四卦随机性和包容性,《左传》中记载了七十多次占卜,用的是道家的认识论。
但是给每种可能命名,是很晚的事情,马王堆汉墓出土了帛书周易,让我们对孔子做《易传》产生怀疑:帛书六十四卦并没有按照所谓的《序卦传》排列,也没有按照《系辞传》、《说卦传》对六十四卦命名,假如把儒家的“卦德”看做是对“卦”的定义,六十四卦各有特殊的内涵,乾坤卦作为父母卦,形成八宫卦,《周易》逐渐失去了占卜的功能——至少后世史籍没有再像《左传》那样频繁记载占卜了,儒家说“重德不重卜”,就概念玩起了概念,《易经》成了《周礼》的载体,原本的功能消失了。
道家观察事物的态度不能说不认真,黄老值得称道的律历可见一斑,天下十豪之一的关尹子就是望气观像的鼻祖,“楼观台”的道观就是尹喜在故乡结草为庐观星望气之地,观望气色最后发展成江湖门派比如隐仙派陈抟老祖、袁天罡、“麻衣神相”等,他们综合观察结果,很少“命名”定义一个现象,我们不涉及命相术的价值问题,只是指出中国古人对给一件事情下定义很慎重,不能不说这是一种治学态度。
即使是孔子的儒教注重“名”,任何事必“师出有名”。庄子说“《春秋》以正名分”,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也说:“《春秋》辨物之理,以正其名。 名物如其真,不失秋毫之末”。可见注重概念,是儒家的风格,以至于后世称儒家作“名教”。但是儒家反对概念“一成不变”,而是处处注重概念的转化,一部《易经》,就是概念转化的学问,所以,儒家不认同逻辑三律,这也许是黑格尔不认同儒家哲学的原因。
孔子和黑格尔出发点倒是相同的,比如“阴”和“阳”二分法,是最早的“A和非A”,但是在概念的运用上,即本质论上,孔子认为阴转化成阳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孔子得到“七日来复”,“周而复始”的论断,是辩证法,却不是否定之否定。
更何况中国古代哲学有更多的不同意“二分法”,即反对A=非A,典型的就是三才、五行学说,认为世界不是“非此即彼”,出现的并列概念也不是“中介”性质的过渡概念,而是和出发点概念一样重要的“客观存在”,典型的就是先天八卦,以及“洛书”“河图”,相对于“二元论”,中国人似乎更适合“九宫格”式的矩阵思维,这种思维方式当然发展不出黑格尔的逻辑,因为它认为“非此即彼”太草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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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05
再别拿儒家的骗术套路跑出去丢人了
好名出不来 回复 02-25 23:20
文盲都这么说,啥是客观事实都搞不清
用户10xxx05 回复 好名出不来 02-26 19:23
骗子还说, 它说的都是真话呢。狗腿子就是喜欢跑在有真相的地方来放皮
好名出不来
他们玩的就是一个碰瓷,一个语言逻辑不完整的,却非要到中文上来玩逻辑套路,跑到了鲁班门前还不知道
吃杂书的蝼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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