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键词“收到”
“收到”即是公司提出的解除合同申请或通知,为什么说到公司申请呢?这里就涉及到解除合同的原因,如果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40、41条合法辞退,那么可以说是公司通知。如果公司辞退没有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这个时候属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理解为公司在向员工提出解除的申请,此时员工是占据主动权的,即可以要求赔偿金、补偿金等。
二、关键词“通知”
这里涉及到的一个问题是公司的通知与最后工作日是否有相隔30天。如果没有,那么公司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即“代通知金”(非法律用语)。
三、关键词“签收”
这里要说明的一点,从字面上理解收到的通知应该是公司单方发给你的一份通知文件,签收仅代表知道了所通知的内容,但是不表示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所以前面说到还要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四、关于违法辞退员工的补偿金与赔偿金
1.经济补偿金按当前公司工龄:
①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在当前公司工作5年,则需补偿5个月的工资)
②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③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2.赔偿金
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注:以上提到的工资为解除合同时,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每月根据绩效不一工资不同的需要注意)
有很多公司自认为懂法,然后乱扯一通就想辞退员工并且不支付补偿,大多数情况下员工对法律了解较少,可能被忽悠着就签了某些协议或者条款,或者被忽悠着自己写了离职单。所以自己一定要判断清楚自己的情况,不要被忽悠。
不管在工作或生活中,一定要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
收到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且己经签收,接下来要什么做呢?
首先,要看看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什么经济补偿,一直以来单位是否为你办理了社保。
不管用人单位因何要原因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既然你已经签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说明你已经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是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所以你无法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可以考虑的只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天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递交给你,用人单位得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但是,如果你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你无法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然后再看看自你参加工作以来,单位有没有帮你办理有关社保手续、费用是否交清。没有办的要求补办,没有交清的要求交清,然后要求在法定时间内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你当然要上班到最后一天啦,也就是必须上完解除劳动合同那一天。
你必须在合同解除之日前一周内到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让用人单位开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返还你的档案。并在你离开之前移交完所有手中工作,向单位移交单位给你支配的工作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