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回到故乡,写下《七律·到韶山》,为何要将“哭”改“咒”

执笔读春秋 2023-03-16 22:19:55

自一九二七年“秋收起义”上井冈山后,毛主席一生中仅回过家乡两次。一九五九年夏天,毛主席第一次回到家乡韶山冲,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热烈欢迎。

站在家乡的土地上,回顾离家三十二年来的经历,毛主席的内心百感交集,感慨万端,于是连夜写了一首《七律·到韶山》。

一、《七律·到韶山》赏析

《七律·到韶山》

别梦依稀咒逝川,故园三十二年前。

红旗卷起农奴戟,黑手高悬霸主鞭。

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

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

在这首诗中,毛主席提到:自从离别家乡以后,他时常在梦中见到故乡从前的样子。每一次做梦,他都会在梦里诅咒那一段逝去的岁月,而他此时已经离开韶山三十二年了。

时隔三十二年,一万一千六百八十多个日子,因何这种仇恨的感觉,竟未能完全从他的心头抹除呢?这种仇恨又是怎么深入他的骨髓的呢?

原来这个仇恨,源自当年国民党手底下那些丧尽天良的土豪恶霸们,他们冲着勤劳、善良的劳动人民,挥起了手中的皮鞭。

老百姓们被各种繁重的租税逼得卖儿鬻女、倾家荡产,又被土豪的皮鞭打得皮开肉绽,完全活不下去了。

幸好有共产党人带领着大家伙儿揭竿而起,把他们手中的农具当成了革命的武器,最终推翻了国民党的黑暗统治。

毛主席讲述了这段仇恨的根源与革命的缘由,也就等于交代了自己被迫离开家乡三十二年的原因。

国人安土重迁,被迫离乡三十二年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痛苦的回忆。尤其是时隔多年,当作者终于有机会回到家乡时,他在故乡的直属亲戚都已经纷纷离世了。

然而在这个时刻,毛主席并没有去回忆自己勤劳朴实的父亲、仁慈善良的母亲,以及为革命战死的亲弟弟毛泽民、毛泽覃,堂妹毛泽健,侄子毛楚雄等人。

毛主席所回忆的,是那些为了新中国而壮烈牺牲的英雄烈士们。在这首七律里面,深情讴歌了这些革命的先行者与英雄。

毛主席说,正是由于有这么多的共产党人,敢于为了心中的理想抛头颅、洒热血,所以我们才有胆气改天换日,开创伟业。革命胜利了,从此以后,中国人民站起来了!

此时再重返家乡,毛主席看到的又是一番完全不同的景象。 风吹着田地里的麦子、稻谷,农民在夕阳下荷锄而归,这一番景象总是让人联想起王维的田园诗。

新中国有如今的成功,究竟是谁的功劳呢?毛主席说,那都是劳动人民的功劳啊!所以这首诗的末句,由初稿的“始使人民百万年”改成了“遍地英雄下夕烟”。

如此一改,既肯定了劳动人民在过去推翻国民党黑暗统治的革命中,起到的关键性作用,又预示着针对中国未来的建设,仍然要依靠我们的劳动人民,体现出了作者一贯的人民立场。

二、毛主席为何会将“哭”改为“咒”?

毛主席是一个浪漫主义诗人,这首七律很典型地体现了他诗歌中的浪漫主义色彩。在诗的第一句中,我们看到他用“别梦依稀咒逝川”表达了一种对黑暗旧社会的深切痛恨。

这种痛恨从表面上来看,是因为那一段激烈而残酷的阶级革命斗争,让他先后失去了六位亲人,也让他在解放十几年来,一直都以工作繁忙没有闲暇为由,不肯踏足自己的家乡。

但是只要通读过全诗,领会到这首诗中的真意,你马上就会发现,他这种“恨”的根源,原来并非来自“私人恩怨”。

很多人都听说过,“别梦依稀咒逝川”在上一版的草稿中原为“别梦依稀哭逝川”。“咒”的情感远比“哭”来得强烈,且意志坚决,毛主席改“哭”为“咒”为神来之笔。

因为这个改动,让一股“意气”贯穿提振了全诗的精神,因此一直以来就有很多人在这“一字”之上做文章,去争论这个改动究竟是受人提点,还是自发形成。

但是从来没有人,从诗的本身出发来看待这一字改动背后的情绪转变。诚然,如果从毛氏家族为革命牺牲的情况来看,毛主席是百分百有理由“诅咒”那段黑暗往事的。

不过事实上,毛主席在撰写这首诗的时候,心中并没有考虑到他的个人和家族。他从一开始就只是想讴歌革命和我们的人民,所以他很可能在一开始并没有找准情绪上的落脚点。

少年时代,毛主席在韶山冲生活了十七年,不过与很多人想象中不一样的是,他在这十七年时间中,并没有直接受到任何地主和恶霸的压榨和迫害。

毛主席出生在当地一个大家族中,他父亲是一个农民兼小商贩。后来评定阶级成分时,他亲自把自己家划为了富农。他从小喜欢读书,因此在十三四岁前,就接触到了外面的新思想。

同时,毛主席也不愿意接受父亲的安排,在粮铺当学徒,最后回家里种田、贩粮,只想到外面的世界去看一看。而且因为父亲不同意,他一度还跳到池塘中用“自杀”相威胁。

可以说,在毛主席的整个少年时代,“压迫”他最狠的只是他的父亲。他或许见过恶霸地主朝农民挥起皮鞭,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种皮鞭从来没有落到过少年时代的他的身上。

可是毛主席就是要闹革命,就是要改天换日,开创伟业。这一切不是因为他自己的生活受到了剥削,而是因为他同情农民。

所以在诗稿的第一版中,毛主席以本身的大爱与仁慈,写下了这个“哭”字,痛惜那一段不堪回首的岁月,但是后来他把这个字改成了“咒”。

上世纪八十年代,有一个叫梅白的人发文章说,毛主席是在三峡的游船上得到他的提点,才改“哭”为“咒”的,梅白因此自称毛主席的“一字之师”。

不过根据毛主席身边的警卫员说,早在毛主席那次回到家乡韶山的时候,他已经在草稿上改出了这个“咒”字。

其实有这样的改动,是很自然的。因为在这首诗的后面,毛主席使用的是“阶级立场”,是被残酷压迫的农民们的视角。

只有代入被压迫者的视角,才可能写出最真实的情感。而对于三十二年前那段往事,身居在最底层,一直被压榨、剥削的人民,唯有诅咒与痛恨而已。

除了这个“咒”字,这首诗的最末一句其实也是改动过的。在草稿里,末尾一句是“始使人民百万年”,那么为什么它会被换掉呢?

原来“始使人民百万年”是一个动宾短语,在这个句子里,人民也就成了“宾语”。而省略的主语,自然是第三联中提到的“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共产党人。

这样的句子,显然不符合毛主席一贯的人民立场。所以第一句和最末一句的改动,其实都是出于“视角转换”的需要。

时隔三十二年,毛主席终于回到了自己的故土家园,他因此写下了一首诗,但是这首诗却不是为他自己而写,而是为了人民而写。

毛主席诗中的情绪虽然是依靠想象而产生,但是他以农民视角对旧社会表达的仇恨,以及对人民群众的讴歌,却是最真情实感的,这就是毛主席这首诗的伟大之处。

结语

毛主席不愧为革命浪漫主义诗人,因此他的诗总是能在“言情”的同时,达到有效的“传情”目的。并且这种传情,是极富现实感染力,能让人心潮澎湃,热泪盈眶地传情。

不知是谁说过:侠是伟大的同情。用这个标准来说的话,毛主席其实也是一位富有侠义精神的革命领袖。

毛主席出生在湖南农村,可是他的家中并不算贫穷。十七岁以前,他的生活应该是优于绝大部分中国贫农的。

然而毛主席却在自身没有生存危机的情况下,“怀着伟大的同情”与拯救中国的决心,毅然投身于革命的洪流之中。

毛主席大半生奋斗,不为私,只为公。一生的终极目标,就是为人民谋幸福与和平。这是某一部分当代人不愿意,也不敢相信的事实。

因为毛主席对人民与国家的热爱,所以人民才乐于歌颂他,赞扬他是东方的“红太阳”。而他却反过来说:人民群众才是创造历史的真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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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7 13:52

    咒,是指对32年的革命历程,刻骨铭心的记忆。绝不是诅咒的意思,用诅咒二字解释咒,背离伟人的心怀。

执笔读春秋

简介: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