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军队干部离休制度在1958年出台,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在六七十年代针对离休制度进行修正,但都没有特别明细化。直到1982年,打破领导终身制度后,各级干部离休待遇标准出台,是一个不小里程碑。
1982年,随着干部年轻化、革命化、专业化、知识化口号提出,老将们纷纷退居二线或者离休。
作为早已经不在领导岗位上的李赤然将军,接到离休通知,按正兵团职待遇。
1969年之前,他担任南京军区空军副政委,是副兵团职。在离休后,会按照以往实际职务提高一级待遇安置。
1969年他不再担任领导职务,而被安排到西安雍村生活,时隔十几年后,接到正式离休命令,被安排到西安兰空干休所居住,生活条件相比以前好太多了。
当时居住在雍村,那里的房子年久失修,虽然是过去省委书记之前居住的,可荒废很久,甚至还有倾塌的危险。后来经过修缮后,保证住房不出事故。
如今安置正兵团职待遇,住进新建没多久的楼房,可对他来说不是很满意。
干休所应该是安静宁人,环境舒适的地方,可所在地有噪音、而且闲杂人员可以随意进出,垃圾问题难以解决等。
此外,让他感觉自己被“慢待”了,就是住房面积。按照离休干部住房标准,他的住房面积应该是270平方米,却安置在180平米的房子里。与实际面积相差90平米,这显然与正兵团离休标准有很大不一样。直到居住10年后的1992年,才给他又增加70多平米,但还是不够。
当时,还有房子修建费,会发放给他,每平方240元,可兰州军区规定每平方600元,差距很大。
为何会出现如此差距,从隶属关系上,兰州军区空军隶属于兰州军区和空军司令部领导,他居住在兰空干休所,是不是单位不同,所造成的住房补贴不同呢?
按照规定,大军区副职与正兵团职待遇基本上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医疗待遇和住房面积。
对于这些待遇,李赤然没有“计较”。在刚到西安生活时,居住条件不好,地方给他找新的环境,被他给拒绝了,认为能有个地方住就可以了,在雍村住8年。
如今搬到宽敞明亮的新房子里,却与实际待遇标准不同,他没有找上级。在回忆录之所以说到这些,都只是想表达自己不追逐身外之物。如果“斤斤计较”,自己完全可以在评军衔时争一争,安排到干休所后反映情况等,自己可以面对这些不工作的待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