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生林招得与富绅王春之女王千金自幼订婚。林父亡故,林家又遭大火,家中顿时一贫如洗。
林招得与母亲只能栖身茅草房中,林招得也不得不当下书本,每日到街上卖水为生。
有一天,王春游玩回来,耀武扬威骑马过街,听到街上人议论,“岳父有钱骑马玩,女婿卖水吃不上饭,心真狠呀!”
王春气的不得了,恨这个林招得让他颜面尽失,一怒之下,拿着婚书去林家退亲。林家母子也是刚强之人,受不了王春的冷嘲热讽,一狠心,签字画押退了亲。
王春回家,找媒人给女儿另觅亲事。
谁知这个王千金倒是个有情有义的,不像她爹那样嫌贫爱富。偷偷做针线,给林招得缝制了衣服和鞋子,叫丫环雪春送了过去。
一日,林招得卖水,误进了王家的花园,恰巧碰到王千金,二人互诉衷肠。
王千金见他身体单薄,卖水太吃力,就决定送他三百两金子,让他安心度日,好好读书,日后大有作为。
林招得本不想收,可王千金说,“你要是有了功名,还怕我爹不答应婚事吗?”
林招得觉得有道理,谢过王千金。
王千金说,大白天她没办法把金子送过来,让他晚上三更后来花园门口,她会让雪春来送,又怕天黑认错人,从头上拔下了一根金钗送给了林招得,约下击掌为号。
到了晚上,林招得依约前往,却被雪春的尸体绊倒,身上染满鲜血,吓得仓忙逃走,到家门口拍门,叫母亲开门,家门上留下了血手印。
天明,衙门接到王家报案,追查线索到了林家,看到门上的血手印,又从家中搜到了血衣。林招得被当做凶手,押到了大堂。
当堂审案的是国舅爷薛超,见林招得不认罪,三拷六问,对林招得动了大刑。招得心中明白,招认了口供,杀人重罪难逃一死;不招认,大刑之下,自己也难以生存。
招得难抗大刑,只得招认。狼毫如刀纸勾魂,他知道自己就要这样被冤枉死了。
王春怕夜长梦多,贿赂国舅薛超一件传家宝,金壶瓶,要求尽快处决林招得,免得留下隐患。
薛超做了个顺水人情,判林招得三天后处斩。
林母手捧状纸,跑遍了南北衙门,可无人敢接,人人都怕得罪了国舅爷。
王千金求她爹去给主持个公道,那王春根本不理会。他恨不得林招得早死,好早日摆脱这个穷鬼。
到了行刑这天,王千金要去祭拜,不让去就死在她爹面前,王春见状,只得同意。
到了法场,林招得见到她便破口大骂,“你来做什么?是想在众人面前哭上几声,假装可怜,博得同情吧。”
“算我眼瞎,没看出你们父女俩是在同谋害我。自古荒田出稗草,你父女俩真是一模一样的势利小人啊,借刀杀人计玩得真好啊!我死了你正好可以另嫁他人了。”
“可笑我还对你恩情难忘,你真是个蛇蝎美人啊,脸上堆笑,暗地捅刀,蜜糖言语砒霜心肠,我活该落此地步!”
王千金本来以为林招得是知道她的心,是体谅她的,谁知不由分说上来就是一通骂,一肚子苦水不知怎样倾诉了。
还是同行的丫鬟秋月看不下去了,说,“我家小姐跟老爷不一样,你遭了难,她整晚哭泣,今天要不是寻死,老爷怎么肯让她抛头露面到法场来祭拜你呢?”
王千金也表明心迹,“当初退亲我也力争过,过后我为了表明心意,执夫妻礼给你做了衣服鞋子,如果不认你是未婚夫,我用得着披麻戴孝来这里吗,你以为我这是穿着喜服来拜堂吗?”说完大哭不止。
林招得细忖,也感觉到未婚妻对自己确实是真心实意的,为刚才的莽撞无礼道了歉。夫妻二人抱头痛哭。
林招得用过王千金带来的酒食,说自己还有三桩心事,希望王千金可以替他完成。
一是死后买口薄皮棺材收殓了他;
二是堂上白发老母替他赡养;
三是劝王千金不要为他太悲伤,趁着年轻再找一个好人家把自己嫁了,并祝他们夫妻恩爱。
王千金早已泣不成声。
耳听得号炮声响,知道马上就要行刑了,可王千金不忍看到丈夫卒死,求监斩官允许她把“祭夫文”念完。
得到允许,王千金打开早就准备好的祭文,一字一泪读来,从自幼订婚到父亲嫌贫踏贱退婚,再到花园赠金,雪春遇害,招得蒙冤,父亲行贿,国舅贪赃,草菅人命。
这哪里是什么祭文呢,分明是一张控诉状啊!监斩官不让她再念下去了,要马上行刑。
正在此时,猛听得有人高喊,“刀下留人!”
原来是林母遇到了放粮回京的包拯,街头拦轿喊冤,包拯接了状纸,决定重审此案。
大堂上,包拯看完状纸,问国舅爷判刑的依据,差役出示了血衣和尸体旁边遗落的金钗,并说林家门上有血手印。
林招得说自己的金钗没有遗落,上次庭审已经呈交了。
包拯本来就觉得此案,既没有杀人动机,又没有凶器和赃物,证据明显不足。又见到两枚金钗,知道里面必有蹊跷,叫来王千金当堂对质。让二人分别指认金钗,二人所指是同一枚,可见林招得没有说谎。
两枚金钗,一轻一重,重的是王千金赠的,轻的不是真金是假的。包拯推断,二人在花园见面,可能事不机密,被他人听到,手持假钗前去冒领,别人识破,杀人灭口。
那这贼人必定与王府有关,说不定就是王府内的人!
于是派人前去王家询问,案发日王府都有谁进出过花园。
一问之下只有两人,一是丫鬟秋月,一是马夫张培赞。
秋月说她家小姐见雪春送金久去不归,放心不下,才命她去花园查看情况,她一去就看到了雪春的尸体。
张培赞说他是到花园拔草喂马。
又问二人是否认识那枚假金钗,张培赞说没见过,秋月说是她自己的,但丢了好几天了。
包拯让她回忆,丢之前是否有谁问起过这枚金钗。秋月仔细回想,想起来马夫张培赞事发那天问过,问她这钗子是在哪家店铺打的,多少钱。
张培赞死活不承认,连呼冤枉。
至此,包拯心中已经走了成算。现在只差证据了。只要找到凶器和赃物,不怕贼人不招。
让衙役将张培赞押入大牢。
到了晚上,命身边仆人包兴,化妆成牢中的禁卒,跟张培赞套关系,冒认老乡。包兴沽了酒带到牢里,二人推杯换盏,喝得晕晕乎乎。
包兴假装无意间提起张培赞的案子,说让他放心,明天一早水落石出,就能结案。因为包大人断过许多无头案,“日断阳间夜断阴”,只要今晚把雪春的鬼魂掬来,一问便知凶手是谁。
张培赞吓得胆战心惊。
午夜时分,包兴引着假扮雪春的王千金来到牢房,一通吓唬,张培赞说出了实情和埋藏凶器和赃物的地方。
原来正是他偷听到了王千金和林招得的谈话,又偷来秋月的金钗,冒名认领,被雪春识破后,怕雪春报告家主,这才一不做二不休,杀了雪春。
次日大堂之上,张培赞还在抵赖,不肯招认画供,直到差役起获了凶器和赃银,包拯告诉他,即便没有口供一样可以判他死刑,这才甘心伏法。
到后来,张培赞判了斩立决,王春打入大狱,国舅爷罢官充军发配边城。恶人终于得到了他们应有的下场。
雪春冤情得雪。
林招得与王千金喜结良缘!
《血手印》为越剧传统剧目,1957年改编成同名越剧电影。1964年,邵氏黄梅调影片《血手印》据此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