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很明显,接诊医生不存在主观过失。
12月1日,有HIV感染者在网上发布信息,称其因患感冒前往湖北省中医院就诊时遭到医生拒诊,并从医生处获悉可以在院方诊疗系统内查询其HIV感染情况,引发关注。
HIV阳性检验结果互认
感染者就医被拒诊?
这位艾滋病感染者投诉,他因感冒到湖北省某医院就诊,接诊医生在医院检验互认系统中看到他在金银潭医院的检验报告显示为HIV阳性。该医生表示,担心用错了药造成不良后果,不能为其开处方(用药)。
感染者就诊时在其他医院查询的互认资料
12月4日,湖北省中医院工作人员回应称,12月1日上午,相关感染者到该院某院区就诊,接诊医生确实在开处方时通过电子病历看到了该患者的相关检验结果并告知患者,“当时患者说是感冒,医生就说要做血检,看炎症指标,患者拒绝了血检,要求医生给其开一天的病假条,医生就按照其要求开了病假条,没有开药物。”
至于该患者反映的医生建议其去HIV确诊医院进行治疗的情况,湖北省中医院方面表示,经调查了解,当事医生因为考虑到患者自身情况,确实曾建议该患者去确诊医院接受进一步检查,“就怕合并感染了其他疾病,这也是基于对患者的安全考虑。”
工作人员还强调,医院方面并不存在拒诊,据其透露,湖北省中医院接诊过不少肝炎、HIV等病毒携带者,“治疗都是一视同仁的,上个星期相关科室就接了一名艾滋病患者,该输液的输液,该怎么治疗怎么治疗,从来没有说把患者拒之门外的道理。”
在这位感染者分享他的经历后,另一位感染者也反应了类似遭遇。11月30日,他在江夏区某医院看牙科时,医生调出他在另一家医院的检查报告,显示HIV阳性。该医生自称医院防护条件有限,让他到别处治疗。
在这两家医院系统内查看的检验报告单上,都标注有“武汉HR”,临床诊断为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病。
江夏区某医院牙科“拒诊”因无法判断是公立还是私立医院所以暂时不予置评,大掌认为,单看湖北省中医院医生所谓的“拒诊”行为,其实根本算不上拒诊。
湖北省中医院医生是在要求患者做血检被拒绝后,才表示的无法开药,医生在知道患者是HIV感染者的情况下,又无法通过血检报告来进一步判定患者的身体状况,就可能出现诊断失误,尤其是HIV患者的其他疾病症状,不确是否出现合并感染的情况,基于对患者的安全考虑,确实无法草率的开药,如果患者配合做相关检查,之后的剧情走向就会非常简单:医生看了报告之后开药,患者离开,皆大欢喜。
所以很明显,接诊医生不存在主观过失。是因为高危人群拒绝配合医生进行疾病诊疗的行为,导致的医生无法做出正确判定而没有开具药物,跟患者是不是艾滋病人一点关系也没有。
官方已通知定点医院门诊信息屏蔽
医生是否应当知晓HIV感染信息
12月3日,武汉市江夏区卫生局医政科工作人员介绍道,检查检验互认项目目录由湖北省卫健委制定,患者就诊后,互认项目内的检验结果会自动上传,不需要患者确认。公布的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共82项,检验项目互认具有一定时限,一般在30天以内。
大掌查询资料发现,2023年9月,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曾出台《关于做好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提出全面推进湖北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
医院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能减少患者再次检查化验的频率、节约花销,是一项提高患者就诊满意度的好政策。
只不过,在该通知相关附件,也即各医疗机构之间的检验结果互认项目中,第一项“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名单中,第三类临床免疫学检验类明确包含“抗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也即HIV相关检验指标之一。
湖北省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目录中包含“抗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
通常HIV抗体阳性是诊断艾滋病的标准。抗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呈现阳性就是艾滋病感染者,阴性就是正常健康人群。感染者的检查结果以前不对外公开,检验结果互认后,所有互认的医疗机构都可以在系统内查到感染者的阳性信息。
所以,在这一政策的执行被很多艾滋病感染者所诟病,他们在就医时发现医生可以通过诊疗系统查看其既往就医情况,“武汉市269个诊疗单位信息互通,包括三级甲等医院,二级、一级,还包括所有的社区医院,一些单位的职工医院、学校的医院……”,艾滋病感染者认为并这种行为很可能增加他们的隐私泄露风险。
其实艾滋病感染者的这种担心实在是有点多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艾滋病防治条例》也规定,医疗机构有义务为艾滋病患者保密,不得公开患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等信息,以维护患者的尊严和权利。
武汉市一位三甲医院的医生表示:“医生泄露患者隐私是绝对不可能的,医生只有在患者就诊时才会查看必要信息,每天看诊那么多人,碰上肝炎、梅毒、艾滋的患者并不稀奇,看诊都忙不过来,又哪有功夫能记住这些人的名字,一天看几十上百个病人谁能过目不忘还给泄露出去?真心希望这些患者不要恶意揣测医生。”
大掌认为,HIV病毒携带者、感染者在到医院诊疗其他疾病时,让医生以及检验、护理人员知晓其病例情况,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且凭什么无端判定,医护人员就会成为HIV患者隐私数据的泄露者。
只可惜,事件发生后,在未考虑多方意见的前提前,湖北省卫健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掀桌子”处理:
12月4日上午,湖北省卫健委方面就相关问题作出了回复,称已经解决网络平台信息屏蔽问题,并通知定点医院、门诊开展相关信息屏蔽工作。
武汉市一家艾滋病定点收治医院负责人介绍,目前医院已得到授权,隐去感染者的HIV相关信息,通过技术手段保护患者的隐私。
现在,因为担心医生泄露艾滋病感染者的隐私,也担心医生因为知道患者感染了HIV而拒诊,直接把检验结果互认给关了。
所以,这也就意味着,有传染性疾病的高危人群就诊过程中,如果不主动告知接诊医生自己的病情,医护根本无法知道其是不是高危人群,很有可能导致医护们职业暴露。
所以因为一个本不是拒诊的行为,凭空猜测和投诉就把互认系统关闭,让医护人员暴露在巨大的感染风险中,这就是权衡利弊的处理结果吗?因为根本不可能不会泄露的隐私问题竟然置医护于不顾?他们的安全就这么轻易舍弃吗?
保护HIV阳性感染者隐私
同时也不能忽视对医护人员的保护
艾滋病患者常常面临巨大的心理压力,包括对疾病的恐惧、自尊心受损、社会孤立和歧视等。这些心理困境可能导致他们产生焦虑、抑郁、自卑和绝望等问题。因此,我们需要给予艾滋病患者更多的“爱与理解”,但往往是这种心态下,很多正常的行为会被敏感问题无限放大。
在关爱艾滋病患者的同时,给予他们帮助和救治且随时有职业暴露风险的医务工作者,又是何其无辜。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副院长蒋荣猛教授曾表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全球性问题,有数据显示,全球3570万名医务工作者,每年有340万人经皮暴露于血液感染性病源,每年约有83000人感染,1100人死亡或致残。
根据一项荟萃分析,我国在2002年至2018年期间共计报告了904例医务人员的HIV职业暴露。
2010年,北京地坛医院张医生曾给艾滋病患者做手术时,不小心被手术刀划破手指,事后服用艾滋病药干预,出现腹泻、乏力等严重药物副作用。所幸在服药3个月后HIV阴性。
还有,深圳儿童医院神外科曾接诊一名颅脑出血的患儿,由于时间紧迫来不及验血,其母亲也明确说患儿无任何传染病,于是医护人员均身着普通防护装置抢救患儿。当抢救完毕准备手术化验时,却查出该患儿患有艾滋病。这个意外发现,让6名参与抢救及后期采血的医护人员瞬间陷入恐慌。
医护,在救治高危患者的同时,职业暴露问题绝不容忽视。
医护人员只有在知情的前提下,才能在接触艾滋病患者时采取正确的防控措施,如戴手套、口罩和防护眼镜,在操作过程中注意避免被锐器刺伤等。我们想要的是,既要保证艾滋病患者的治疗权利,又要确保医护人员自身安全。
这种双向保护,是平等的,绝对不是「艾滋病患者的安全」在「医护人员的安全」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