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跑比赛中,抢跑可耻,就像吴某妮在亚运会百米跨栏抢跑后,一度被全网质疑,原本的励志人设也全面崩塌。
其实,抢跑并非短跑比赛所独有,股市里的“抢跑”更可耻。
2023年11月,上市公司威帝股份原实控人陈振华就因为“抢跑”被证监会抓住证据,于是立案进行调查。
近日,事情有了结果,证监会把《处罚决定书》送到了陈振华的手上: “抢跑”属实,给予警告,并罚款795万。
陈振华“抢跑”了什么呢?
根据公告,陈振华在上市公司披露2023半年报前的10天内减持股票套现了2656万,严重违反了限制期内董监高禁止减持股票的规定。
陈振华虽然不是实控人了,但仍是第二大股东,也是公司董事,对于半年报的内幕信息自然是知晓的,公开披露前的敏感时间里套现,这是明目张胆的“抢跑”。
证监会给予立案严惩是大快人心的,只是,对于证监会的处罚结果,可能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如果站在监管机构的角度来说,这已经算是巨额罚款了。
795万,已经占到了2656万套现金额的近30%,从以往的处罚来看,这个比例算高的了。
但站在股民的角度来看,肯定是意犹未尽,最好是套现所得全部罚没了,甚至是再让他吐点出来更好。
不过,灰鸽以为,与其在表皮外争论795万是多还是少,不如穿透表皮,一起看看里面最本质的争议。
公告说,陈振华的套现没有违法所得,依据是“按照拟制成本法计算”,就是说,陈振华的持股也有一个成本,以减持时的股价计算,是没挣钱的。
这其中的“拟制成本法”就是一个不解之谜,所谓拟制成本,就是无法计算成本所以才拟制,但到底如何拟制?有什么标准?却没有明确的法规。
《证券法》说,限制期内违规减持的,警告并处以减持证券值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不高于被减持证券的市值。
放在陈振华的身上,即使没有违法所得,理论上的最高罚款也可以罚到2656万,但现在实际的判罚只是30%,这其中的参考标准是缺失的。
不解开这些不解之谜,关于处罚的争议永远会存在。
而回到处罚的具体金额上,别说795万,即使是7950万,陈振华也是负担得起的,或者对他来说,也算不上是一个多么遥不可及的数字。
公开信息显示,陈振华自威帝股份上市以来,已经累计提走了近5个亿。
威帝股份是2015年上市的,陈振华是威帝股份的主要创始人及原实控人,上市之初个人持股比例高达45.22%,而现在只剩23%,差不多刚好卖掉了一半。
陈振华虽然一手创立了威帝股份,但上市的目的似乎不是做大做强,而是落袋为安。
早在2020年,陈振华就已经打算彻底离场了,当年和几个一致行动人一起向浙江丽水经开区管委会旗下的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转让了21.43%的股权,并委托了表决权,把实控人的位置转让给了丽水经开区管委会。
其中,陈振华个人转让了约10%的股权,一把就套现了3.6亿。
既然不再是实控人了,陈振华的套现也就不那么受关注了,于是接下来的三年里又累计减持了12%左右的股权,合计套现了1.3亿。
从之前的10%股权能卖3.6亿,到后来的12%却只能卖1.2亿,表面反映的是威帝股份股价的大滑坡走势,实际却是威帝股份业务上的不求上进。
威帝股份主营汽车电子,本来规模就不大,而上市之后也没什么建树,吃了几年老本后就开始走下坡路了,营收和利润都一年不如一年。
2023年业绩预告显示,威帝股份将迎来上市之后的首次亏损,而这首次亏损就把威帝股份置于了可能被实施退市的风险,即将变成*ST了。
本来亏损没什么大不了,但威帝股份2023年营收不到6000万,大大低于了A股对亏损上市公司1个亿营收的基本要求。
其实,威帝股份从2020年起营收就已经不足1个亿了,也就是陈振华转手国资的那一年,只不过因为勉强能盈利,所以一直都没事。
实际上,如果从账面来看,威帝股份是属于有钱找不到地方花的那一类,就像一个银行里存了大笔钱,却不知道怎么投资的富翁。
财报显示,威帝股份负债率只有1.67%,几乎可以说是不欠任何人一分钱。
账上躺着近5个亿的现金,一年却只做了5000多万的营收,还亏了,你说这上哪说理去,就算全部存银行,也不至于会亏损啊。
当然,接盘后的丽水经开区也为威帝股份找了一个新的主业:动力电池,正在筹划资产重组,准备发行股份收购。
4年磨一剑,丽水国资着实相当谨慎,只是当时花了7.2亿的入场成本,如今已浮亏近3个亿,就一点不着急吗。
相比之下,原实控人陈振华就很着急,套现5亿不知足,还要“抢跑”,但愿这795万的“巨罚”能让他冷静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