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将男子送进精神病院22天,带走时却以协助调查为借口!

明星私房菜秘籍 2025-04-04 21:10:38

“救救我!我没病!”近日,安徽淮南某公司的职员王某某绝望的呐喊,最终却消散在精神病院病房惨白的灯光之中。当天,四名民警以“协助调查”为由将他带走,22天后,家属等来的竟是一纸“偏执型精神障碍”的诊断书。

淮南男子的22天噩梦

据王某某回忆,刚入院,他的随身物品就被全部没收,像皮带、鞋带这类可能用于自残的东西都未能幸免。每天都必须服用抗精神类药物,要是拒绝服药,就会被直接束缚在病床上。而让人震惊不已的是,涉事派出所相关人员直到现在,都没有对采取强制措施的合法性给出任何解释。这种“先抓人后诊断”的执法方式,真的是个例吗?

类似案例:“被精神病”

在2012年的深圳,某公司高管李女士因为举报公司财务问题,她竟突然被家人以“精神异常”为由送进了康宁医院。在没有经过任何司法鉴定的情况下,院方仅仅凭借家属的一面之词,就开具了诊断证明。被关的13天里,李女士遭受了电休克治疗和药物控制,最后还是通过咬破手指,在病历本上写下“求救信”,才重获自由。

这起案件充分暴露出在《精神卫生法》实施之前,监管方面存在的巨大漏洞。当时的法律没有明确强制医疗的启动程序,以至于“被精神病”成了某些人打击报复的手段。虽说事后李女士获得了12万元国家赔偿,但是这种情况发生的时候,谁能来捍卫普通人最基本的尊严呢?

亲情陷阱

还有在2018年的杭州,张某某因为反对女儿的婚事,被家人联合居委会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送进了医院。在长达3个月的治疗过程中,医生始终没发现他有精神疾病,可院方却以“防止意外”为由,拒绝让他出院。最后还是在媒体的介入下,张某某才得以重见天日。

这起案件揭示了另一种极端情况:当“被精神病”披上亲情的外衣,法律的干预就变得愈发艰难。虽然《精神卫生法》规定以“自愿治疗为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家属签字就能启动强制程序的漏洞依然没有完全堵住。这样的制度设计,是不是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合法伤害权”的滋生?

违规送医的数据

从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统计数据来看,在2016-2020年间涉及强制医疗的行政诉讼案件里,原告胜诉的比例还不到15%。更让人担忧的是,83%的案件都存在“先收治后鉴定”这种程序颠倒的问题。这种类似“有罪推定”的思维,和刑事诉讼法里的无罪推定原则形成了鲜明反差。

在精神卫生领域,我国目前专业医师仅有5.6万人,可面对的却是1.8亿精神障碍患者的庞大群体,专业力量严重不足,这就使得诊断的随意性大大增加。更为关键的是,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大多依附于医疗机构,缺乏独立的监督机制,导致“诊断权寻租”的现象屡屡发生。

当我们在看到那些所谓“疯癫”的表演时,可曾想过,这背后也许是有人用尊严换来的流量?当我们随口调侃“被生活逼成精神病”时,又可曾意识到,这或许会成为某些人滥用权力的借口呢?

如果您或者身边的人遭遇了类似的不公,一定要保留好就医记录、沟通凭证等关键证据。根据《精神卫生法》第30条规定,只有两种情况可以实施强制医疗:一是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二是存在危害他人安全的情况。要是您发现有违规操作,可以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投诉,或者拨打12345市民热线寻求帮助。

那么,您对强制医疗制度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宝贵意见,让我们共同推动社会进步。

#男子称被强制送精神病院 警方拒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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