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10年前给孩子买保险,每年交1万到期后可领15万,10年后去取钱却被告知:只有孩子去世,才能领钱!

法海探案 2024-10-31 18:16:32

太崩溃了!河南,一女子给孩子买了份保险,业务员承诺每年缴费1万元,连缴10年到期后就能领15万元。万万没想到女子缴足了年份,去保险公司领钱时,却被告知:只有孩子去世,才能领钱。

女子气愤不已:太过分了,你竟然咒我孩子!保险公司:有合同!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01案情回顾

事情要从10年前说起。

那时,李女士的儿子出生了,32岁初为人母的她一腔母爱无处安放,只想把最好的都捧到儿子面前。

坐月子的时候,有干保险的朋友上门看望,就鼓动她给孩子买份保险。朋友说的很诱人:“这个保险特别好,每年交1万,只要缴满10年,就能领15万,如果孩子25岁再取就能领25万,如果是60岁取,能拿300多万呢。”

李女士听了很心动,她觉得这个收益率比银行高太多了,也算是给孩子未来的一个保障。而且,还是朋友介绍的,都是熟人,应该不会有问题的。

于是,李女士就买了这个保险,当场就跟朋友签了合同,缴了费用。这一交就是10年。

10年后,保险到期了,李女士刚开始没打算取钱,想等儿子25岁再取,到时候能领25万,正好儿子也参加工作了,可以给他买辆车。

可计划赶不上变化,李女士家里遇到了困难,急需用钱,她就找到去保险公司把这笔钱取出来应急。

没想到保险公司却说:“不好意思,您这个保险,只有被保人身故去世才能领取。”

李女士一听气坏了,破口大骂:“你缺不缺德,怎么敢咒我孩子!”

业务员很懵,赶忙解释:“你回去看看合同,这些都写的清清楚楚的。”

李女士又给卖保险给她的朋友打电话,没想到对方却说:“我5年前就辞职了有问题你找保险公司,而且我当时不是都给你说清楚了吗?”

李女士气坏了:“你压根儿没说好吗?我根本不知道这事。”

可是朋友不承认,李女士找保险公司,公司却说:“以合同约定为准。”李女士崩溃了,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02 法律分析

那么,这个事,法律上会怎么看待呢?

根据《民法典》第46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本案中,李女士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合同,那么双方就有责任和义务履行合同约定,如果合同里面确实写明了只有被投保人身故才能领取保险金,那么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是没有问题的。

现在本案的关键是,保险业务员有没有为了推销保险故意隐瞒信息,或者故意诱导投保人。

如果有这些情形,那么李女士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本案中,投保年份已久,李女士也没有有效证据证明业务员存在诱导和隐瞒,所以就很尴尬了。

李女士跟保险公司多次沟通,希望取回投保的10万元本金,至今未果。

03案件教训

说实在的,保险公司套路太多了,大家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清楚保险的各种条件和限制,不要被那些诱人的说辞给蒙蔽了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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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探案

简介:学习法律,洞悉人性,感悟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