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黄综法罚字[2024]第202405891号:2024年11月6日9时,执法人员陈贞波和常胜执法检查时发现大足区锦悦工程机械租赁站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沈海高速扩宽项目玉泉路出口处违反施工现场作业管理规定,未保持驶离施工现场车辆清洁导致路面污染,经测量污染总面积16.2平方米。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七)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七)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现场作业管理规定,未保持驶离施工现场车辆的清洁、未按规定排水致使污染路面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大足区锦悦工程机械租赁站处以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