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崩溃了!山东,一男子借给朋友70万,朋友去世后男子要账,家属:我放弃遗产,不用还钱!男子告上法院,法院判决出人意料!
01案情回顾
山东的刘大志,是个豪爽人,对亲戚朋友很热心,谁有困难找上门,只要能帮的他从没二话。
这天,同村的发小王凯,拎着水果上了门,开口就要借50万。
王凯期期艾艾地说:“我那个厂子实在是周转不开了,银行那边我也想办法了,现在我真是遇到坎了,只能求到你这边,老哥你拉我一把。”
刘大志听了这话,一口答应:“好兄弟,你放心,我这有50万正好用不着,你先拿去用。”
刘大志的妻子知道后,有点不乐意,劝他说:“当家的,不是我小气,50万可不是小数目,借出去拿不回来咋办?”
刘大志摆摆手说:“不可能,老王和我从小玩到大,我了解他,要不是真遇到困难了,不会跟我开这个口。”
就这样,刘大志不顾家人反对,借给了王壮50万。王凯呢,也知趣,主动写了张借条给刘大志。
拿到钱后,王凯的生意开始好转,他再接再厉,又扩大了生产,开了一条新生产线。可是没想到,出师不利,新产品积压卖不出去。王凯又找到刘大志借钱,这次是20万。
刘大志有点犯嘀咕了,主要是自己手上也没啥钱了,可是好兄弟说的诚恳,他拗不过面子,瞒着妻子又借出去20万。
王凯呢,也念情,承诺生意有起色后,第一时间先还钱。
可天不遂人愿,钱没还上,王凯遭遇车祸意外去世了。
刘大志很震惊,从小玩到大的发小,多年的朋友,就这么走了,留下一大家子老的老,小的小的。
他强忍着悲痛,帮着处理王凯的后事。见到王凯的妻女生活困难,一时没好意思提债务的事。他想着,借钱的事,王凯妻子肯定知道,等以后有钱了肯定会还自己的。
就这样,刘大志没讨债,王凯家人也没提。
直到几年后,刘大志的生意遇到困难,需要钱周转。他只能硬着头皮找到王凯妻子:“弟妹,你看老王之前借我的70万,你能不能先还一部分,我有急用。”
王凯妻子却否认了债务,还说:“老王没说过,我都不知道这事呀。”
刘大志拿出当年转账的记录给她看,她才不情不愿地说:“老王都不在了,这钱我们娘俩还不了,我打听了,我放弃遗产,就不用还钱了。”
刘大志傻眼了,说:“不是,弟妹,事没有这么办的,我知道你们困难,你多少给我点,让我过去这个坎。”
王凯妻子咬死了不松口,就是一句话:“我放弃遗产,不用还债务。”
刘大志无奈了,只能把王凯的家人告上法庭,希望法律能帮助自己讨回70万借款。
02 法律分析
那么,这个事,法律上会怎么看待呢?借钱的人去世后,欠下债务能否向其家人追讨?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本案中,王凯向刘大志借款70万,虽然没有书面的借款合同,但是有借条,有转账记录,双方已经构成了实质的借款合同。所以,王凯死后,刘大志向王凯的家人追逃借款,法律上是支持的。
只是法律也明确规定,继承人应在所得遗产价值内清偿债务,如果遗产不足,就没有清偿义务。当然,继承人自己愿意的除外。
所以,王凯的家人放弃继承权,确实就没有还债的责任了。
最终,法院裁定:王凯家人放弃继承权,无需偿还债务,也不能继承遗产,刘大志70万债务优先从遗产拍卖中偿还。
03案件教训
网友表示:朋友好心好意借钱,家属却钻空子逃避债务,太让人寒心!风气就是这么变坏的,好人没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