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3男子投资394万包鱼塘,办创意钓鱼活动奖金高达67万,却被判5年并罚款15万,法院:这是赌博!

法海探案 2024-10-14 11:32:18

钓到一条鱼,竟能拿走67万元?!法院却说:“赌博!”

江苏,3名男子投资397万承包鱼塘,组织了创意钓鱼活动,奖金高达67万,游客络绎不绝,三人乐开了花,没想到竟遭人举报,三人最终被判刑5年并处罚金15万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01案情回顾

老夏,是个资深钓友,平日里最大的爱好就是跟几个老伙计钓鱼,钓一整天都不嫌烦。这天,老夏跟好友老王和老李在池塘钓鱼,临走的时候,钓上来一条大鱼,老夏特别高兴。老王、老李都夸他:“你太厉害了,这是中大奖了呀。”

老夏灵光一闪有了个主意:“你说,我们整个鱼塘,做生意咋样?”

老王泼冷水:“有啥好做的,爱好是爱好,成了工作就没意思了。”

老夏却说:“你别急,听我说,我想着咱们就搞这种钓鱼活动,收门票进场钓鱼,钓到了按照鱼的大小给奖金。”

俩人听了觉得主意不错,有趣还好玩,应该有不少人参加。

于是,三个人就凑钱承包了一片鱼塘,又花170万买了8000条青鱼,前前后后花了将近400万,整了一个钓鱼园。其中,有约8%的鱼在鱼鳍处做了特殊标识,作为中奖鱼的标志。

三个人设置了很详细的规则,游客进门钓鱼,需要花2600元买门票,可以钓鱼5小时,钓的鱼,游客不能带走,但可以按照鱼上的标识兑换奖金,奖金从1000元到20万元不等,最大青鱼设定的奖金是67万。

充值50场以上,可以成为VIP会员,会员钓到的鱼,如果不带标识,钓鱼园也会按照300元一条回购。

这个活动一公布,立即吸引来了大批钓鱼爱好者,大家都想一试身手,想钓到大奖。

开始也有人怀疑钓鱼园搞噱头,但是开业第二天就有人钓到了最大的奖,一条鱼拿了67万。消息传开后,钓友群炸锅了,钓鱼园生意爆火,很多人在钓鱼园充值,几万、十几万的都有,单靠会员费,老夏三人就赚翻了。

可是好景不长,有人眼红三人生意红火,给举报了。有关部门介入调查,最终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将老夏一干人等逮捕,并扣押了垂钓园用作兑换中标奖金的“备用金”15万元。

02法律分析

法庭上,办案人员指控:“钓上来的鱼,不让带走,只准折算成现金,就是变相的赌博。”

老夏等人辩解:“我们就是消遣娱乐,人家花钱买票,我们提供场地钓鱼,设置奖励也是为了增加趣味性。”

那么,这个事情法律上会怎么看待呢?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正常情况下,开设钓鱼园,游客花钱入场钓鱼,设置金钱等奖励刺激游客花费,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本案的问题在于,老夏等人设置的2600元门票远高于正常门票,投入的397万以及67万奖金也远高于正常奖励。

根据《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法院在审理认为,被告人老夏等三人经营的钓场明显与普通的休闲垂钓不同。他们利用钓鱼人员冒险投机心理,以相对较小的投入即可获取巨额回报来诱惑,组织众多不特定的钓鱼人员实施以小博大的赌博行为。

最终,法院根据三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裁定:老夏等三人开设赌场罪名成立,依法判处三人五年四个月至五年二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15万元,对三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03案件教训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违法的事不能做,擦边的事更不要干,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法律会盯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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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探案

简介:学习法律,洞悉人性,感悟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