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三,壮族的老铁们,你们都回村里唱山歌了吗?
反正节日这几天,南宁的节日氛围是真的拉满了,到处都是嘹亮的歌声,我是听的津津有味。
线下大街村寨山歌唱的欢,线上有人互撕闹得凶。
没错,这两天,南宁楼市最火爆的事情就是「五象某园互撕事件」,双方视频你来我往,吸引了超200万人次围观,3000+的讨论。讲真,南宁楼市好久没这么热闹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拿到了一手消息。

购房者和开发商对战
200万+人围观
事情是这样的,一位网名叫T女士的网友,从3月28日开始到4月3日,7天时间连续发布11个视频,讲述了她在五象某园索要定金无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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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这边,也没闲着,事情在网上发酵之后,项目负责人在3月31日和4月2日连发两条视频,对事件进行回应。
地产明智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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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明智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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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个人的视频账号下方,网友们分别站队、分析、讨论谁对谁错,吵得是不可开交。


事情的原委如何?
当然不能只看几个视频就下论断,经过我多方了解和取证,终于还原了事情的经过。
2024年11月4日,T女士看中了五象某园的一套房,缴纳了2万元定金(注意我的用词,是定金)并签定了商品房认购书。

T女士缴纳给五象某园的定金收据

T女士和五象某园签的商品房认购书
按原计划,签认购书一周之后就要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纳首付款,但是由于个人原因,T女士和五象某园协商延期签购房合同。
时间来到25年3月底,T女士因个人原因决定放弃购买五象某园的房子,要求开发商退回2万元定金。
但是开发商以定金作为房源锁定的依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销售,并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发商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有权不退定金,拒绝了T女士的要求。
T女士则认为开发商态度强硬,且签定的认购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为由,继续要求开发商退款,双方陷入了僵持。
于是就出现了前文双方对战的一幕幕。
归根到底,事件的争议焦点有两个:1、定金到底能不能退?2、购房者签了商品房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为此,我专门咨询了律师。

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
在咨询律师之前,我去问了一下deepseek定金是什么,它给我的答复是:定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或履行前,为担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预先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金具有法律效力,主要功能包括担保合同履行、证明合同成立,并在违约时作为赔偿依据。

我们日常生活中还经常接触到「订金」一词,那么订金和定金有啥区别?
订金是合同一方在交易过程中向另一方支付的预付款,主要用于表达交易诚意或作为部分履约资金,不具备法律上的担保性质。

一句话总结就是,定金具有法律担保性质,订金没有。
那么T女士的定金能不能退回?
我咨询了律师,他给我的答复是:定金和订金是不一样的,定金要适用定金罚则: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则不能要回定金。订金没有前述罚则。
相关的法律条则也可以参照民法典586条—588条,我给老铁们截出来了。

来源:政府官网
并且,在T女士签的认购书上,还明确了乙方(T女士)不履行本认购书并自动放弃商品房认购权,甲方有权解除认购书,并且不退回定金。

T女士与五象某园签的认购书中的条款
也就是说,在开发商没有违约的情况下,T女士主张拿回定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那么,T女士签了商品房认购书,并且相关信息(人脸识别和电子签名)已经录入明源系统,但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这份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同样给出了答复:商品房认购书的作用和法律效力,要看商品房认购书具体约定了什么内容。如果只是约定预约买房的话,可能就是一个预约合同。如果商品房认购书已经具体约定了买什么房,什么价格买等重要内容,那就具有相当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意义了。
回到前文再看,T女士与五象某园签订的认购书,已经具备了买什么房、多少钱买、怎么付款这些重要内容,实际上已经相当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换句话说,如今T女士不想买房了,这个定金是退不回来的。

走正道,买好房
买房这件事上,我愿意给你帮助
梳理完整个事情,很明显,T女士的诉求是在法律层面是站不住脚的,成年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在签署任何协议必须慎重,并且要学会合理维权,注意掌握尺度。
我了解到,T女士为了退回定金,公然在网络平台上散布开发商工作人员的个人信息,导致工作人员被网暴,甚至将项目营销总「开盒」。
对此我咨询了律师,曝光他人的姓名、家庭住址、职位、肖像等属于违法行为。

稍微有点心疼这位经理人和这些工作人员,兢兢业业工作,一边是公司利益,一边是客户,平衡木走不好,就遭受如此痛击。
不管最后如何,希望能有一个好的结果。
实话说,开发商和购房者的纠纷我见过太多了,也亲身参与、报道了不少:
当老铁们发现交房货不对板的时候,我写了《比假草皮更魔幻的交房现场,是种塑料花…》
当业主老铁们延期交房投诉无门的时候,我写了《天池山延期交房事件调查》
当老铁们遭遇停工烂尾无处发声的时候,我写了《埋在南宁楼市的6颗毒瘤,大部分转为良性》
当老铁们发现物业公司跑路小区无人打理的时候,我写了《开发商跑路,物业跑路,这里堪称南宁最惨小区》
……
当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有纠纷的时候,开发商的背后是企业、是团队,具有更多的优势,是强势方,购房者势单力薄往往是弱势一方。
大多数情况下,我更愿意为购房者发声。
然而在流量规则下,弱小者总是天然得到大家同情,但是在同情之余,我们还是要冷静,不要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了咱们的同情心,成为博流量的推手。
这一波,我站公理方。
当然了,从业的这些年来,开发商那些见得人,见不得人的秘密我也知道不少,哪家房企靠谱,哪个楼盘做得好,楼市里没人比我更清楚。
T女士和开发商互撕事件,也给咱们买房提了一个醒,作为弱势方,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更加要小心谨慎,最好有专业人士给予指导。
如果你看上了某个楼盘心里没底的,担心买房踩坑的,担心开发商有套路的,想拿到开发商专属折扣的,欢迎你来撩我,我想我能帮到你。
hjjbn
垃圾开发商
es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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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小蚂蚁
定金,订金。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