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民的工龄”发点养老金行吗(社保352期)

就业的一本通 2024-12-04 05:00:27

说起农民养老的问题,就是个很大很大的问题,一是人口基数多,二是政策层面也是2009年才出台文件,那时首批纳入的基础养老金也就55元/月,2010年开始各地才推行缴费,从每年100元到现在的10000元不等,而基础养老金受地方财力影响,最少的才120多元钱。

我的经历告诉我,集体生产1981年才结束,2006年才取消农业税。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时,有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农业生产合作社,还有什么铁业社、木业社、缝纫社、运输社等等,这六七个社,除农业生产合作社外,其他参加养老保险就有视同缴费年限算工龄有待遇,起码每年工龄接近100元(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吧,就是农业生产合作社没有,那时除了口粮,其他的都交给国家了,以农业反哺工业,这就是所谓的“工农剪刀差”,有的认为缴那点农业税少得很,农民一月折算有多少钱,两三元哟。除了农业税以外,还有其他的要交,如上交款、什么普九、照电、交通等等都要交的,有些年人均4-500元。

现在田土,除大平原适用机械化耕种外,其他丘陵、山区 种养业都没钱赚,就拿发达的美国来说,对农业都实行补贴,农资价格永远高于农产品价格。

居民养老保险施行十多年了,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多缴多得,基础养老金视各地财力,对1958年至1981年这24年的农业集体生产的工龄发点养老金,一年2-30元不多吧,按年龄阶梯段提高农民(现在叫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应该可行。对70岁以上增长增长一个定额如400元,80岁以上增长500元钱,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费。

大家觉得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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