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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近期,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抽取了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蔬菜制品、蜂产品、食品添加剂、糖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饼干、调味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乳制品、糕点、速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等20大类食品1000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982批次,不合格18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高作镇高南社区中山路半喜来财商店经营销售的生姜,毒死蜱(实测值:0.031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是目前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广谱杀虫、杀螨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本次抽检的生姜中检测出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容易引发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出汗、流涎、肌肉震颤,甚至抽搐、痉挛,昏迷,对人体健康可能有影响。
2.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东台镇海陵北路江苏东台鱼汤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凉拌海蜇(自制),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实测值:56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500mg/kg);
3.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恒隆水城李中芳牛肉汤店经营销售的粉丝(称重销售 自制)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295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200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海蜇、粉丝加工过程需要使用大量的盐和明矾(硫酸铝钾)盐渍新鲜海蜇,使其大量脱水而成,同时起到防止海蜇腐烂的作用。本次抽检的凉拌海蜇、粉丝中检测出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商家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4.江苏果子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江苏省海安市大公镇商业综合体宜悦联华超市经营销售的松子王(散装称重 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2.3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0g/100g);
5.江苏省徐州市进盛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东方路泰富时代广场苏州易买得超市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经营销售的锅香古法瓜子(散装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1.2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80g/100g);
6.江苏省苏州市苏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先锋街道建军西路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精选原味瓜子(散装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1.3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80g/100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本次抽检的松子王、锅香古法瓜子、精选原味瓜子中检测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劣质原料进行生产,或是企业的生产工艺不达标,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或是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有关专家表示,随着油脂氧化,食品中的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7.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云街道东诸朝村藤花农贸市场江尧印蔬菜经营部销售的洋鸡蛋,氟苯尼考(实测值:48.0µ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µ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家禽的蛋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μg/kg。本次抽检的洋鸡蛋中检测出氟苯尼考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相关资料显示,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风险。
8.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兴张路陆素梅饺子店经营使用的餐具-餐盘,大肠菌群(实测值:检出/5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9.江苏省靖江市东进路怡庭公寓刘梨牛肉汤店经营使用的餐具-碗,大肠菌群(实测值:检出/5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有关专家表示,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本次抽检的餐具中检测出违禁物质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在存放过程受到环境的污染,或是灭菌不彻底。
10.江苏省扬州市宏昌茶叶有限公司生产、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淞江路苏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星塘店经营销售的碧螺春(150克/罐),乙酰甲胺磷(实测值:0.076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水胺硫磷(实测值:0.77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乙酰甲胺磷,是内吸性的有机磷类杀虫剂,用于果树、葡萄、棉花、大豆、花生、甜菜、芸苔、芹菜、豆荚等,防治咀嚼式口器和刺吸式口器害虫,如蚜虫、蓟马、鳞翅目害虫、蠕虫、锯蝇、叶蝉、毛虫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乙酰甲胺磷在茶叶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均为0.05mg/kg。本次抽检的碧螺春茶叶中检测出乙酰甲胺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控制病情不遵守休药期规定所致。有关专家表示,食品中少量乙酰甲胺磷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乙酰甲胺磷残留超标的生鲜水果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水胺硫磷,是一种速效杀虫、杀螨剂,对害虫、害螨具有触杀、胃毒及内渗作用,还具有很强的杀卵作用,属于高毒农药,禁止用于果、菜、烟、茶、中草药植物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水胺硫磷在茶叶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本次抽检的碧螺春茶叶中检测出水胺硫磷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了快速控制虫害,从而大量使用农药,或没有遵守休药期规定,导致水胺硫磷残留超标。有关专家表示,水胺硫磷属于高毒农药,主要通过食道、皮肤和呼吸道引起中毒,长期食用水胺硫磷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11.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燕澜花园盛果嘉水果经营销售的A级云南东魁杨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实测值:0.0222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防腐剂被广泛用于食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新鲜水果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本次抽检的杨梅中检测出违禁物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或经营主体为延长食品保质期,超范围使用相关食品添加剂。有关专家表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迅速吸收,并分布于血液和多个器官中,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
12.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梁集镇刘圩村好又多超市加盟连锁江苏有限公司睢宁县梁集镇李恒加盟店经营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实测值:0.08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13.江苏省沭阳县中央花园果果鲜水果店经营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实测值:0.25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吡唑醚菌酯,属于甲氧基氨基甲酸酯类杀菌剂,通过抑制菌株的呼吸作用,进而达到杀菌的效果,可防治黑星病、叶斑病等。相关资料显示,少量食用吡唑醚菌酯残留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本次抽检的两批次小台芒中检测出吡唑醚菌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14.江苏布谷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陇淮路润福尚商贸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经营销售的宜丽芝海苔肉松蛋卷(散装称重 肉松味),菌落总数(实测值:2.8×10⁴,6.1×10⁴,2.5×10⁴,2.3×10⁴,3.9×10³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⁴,M=10⁵CFU/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本次抽检的宜丽芝海苔肉松蛋卷中检测出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15.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头镇欧景丽园乐客多食品店经营销售的白糖果(糕点),酸价(以脂肪计,KOH,实测值:6.2mg/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5mg/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本次抽检的白糖果中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16.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朝霞路金润大厦润珏生鲜超市经营销售的杨梅,糖精钠(以糖精计,实测值:0.0389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糖精钠,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在人体内不被吸收,不产生热量,大部分经肾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水果制品中不得使用糖精钠(以糖精计)。本次抽检的杨梅中检测出违禁物质糖精钠(以糖精计)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店为节约成本、改善产品口感而超范围使用。有关专家表示,糖精钠对人体无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
17.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杨码花园易卖德超市经营销售的蜜枣(蜜饯),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567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35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g/kg。本次抽检的蜜枣中检测出二氧化硫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而超限量使用含硫类添加剂所致,也可能是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造成。有关专家表示,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18.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周庄镇周庄西大街无锡大统华购物有限公司江阴周庄分公司经营销售的鸡全腿(鸡肉),氯霉素(实测值:0.991µ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本次抽检的鸡肉中检出违禁物质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及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
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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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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