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的一桩科场案,让年少的周树人(鲁迅)遭遇家庭变故。
起因是光绪十九年(1893)的浙江乡试。
这一年,鲁迅的祖父周福清命家仆陶阿顺带着一封信,前去拜访此次乡试的正主考殷如璋。周、殷二人皆为同治辛未科进士,有同年之谊,但周福清写信的目的并不单纯。
信中有“凭票付洋银一万元整”的字条,是许诺的贿款;另一张纸写“马官卷,顾、陈、孙、章,又小儿第八,均用宸衷茂育”,这是说,请托的考生为马、顾、陈、孙、章姓考生,以及周福清的儿子周伯宜(鲁迅之父),他们将在答卷中以“宸衷茂育”等字为暗号。显然,这是一种作弊手段。
但家仆陶阿顺把事情搞砸了。
陶阿顺到考官所在的座船找殷如璋,只见吏役人来人往,根本没人搭理他。陶阿顺等了半晌,实在不耐烦,于是大喊大叫,意图引起殷如璋的注意。可是他一喊,全体目光向他看齐,很快有人来盘查,舞弊之事即将败露。作为官场老油条,殷如璋当即翻脸不认人,将陶阿顺连人带信送到府衙审讯。
周福清得知陶阿顺被抓,自知大事不妙,反复犹豫后,还是决定投案自首,随后被关押了9年,仕途尽毁。其子周伯宜没捞着举人,连秀才的身份也被革去,从此闲居在家,染上重病。此事使周家一度衰败,少年鲁迅经常为父亲的病出入当铺和药店,没少遭人白眼。
纵观清代科场之狱,周福清贿赂案只不过是冰山一角。有清一代,科举制度不仅是通往权力、名声和财富之路,也暗藏了考生的投机取巧、官场的腐败交易以及帝王的挟势弄权。
鲁迅的祖父周福清。图源:网络
考生:舞弊的手段说到考试,考生往往被当作第一视角。比如说如今的高考,考前热搜往往是学生的喊楼、动员大会、最后一次自习,超燃超青春;考试时,考生丢个准考证、去考场迟到、最先交卷离场,都有可能成为显眼包;考完出成绩,那就是学霸的舞台了,来自各地的高分考生引人注目。
若说考场如战场,那考生就像冲锋陷阵的将士,若说考试如游戏,那考生都是打怪升级的头号玩家。清代的科举考试也是如此,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层层筛选,生员、举人、贡士、进士,层层闯关。
但身陷科场案的考生,是科举考试中的异类,他们蔑视规则,妄想走捷径翻越眼前的高山,一不小心就摔得粉身碎骨。
乾隆二十三年(1758),顺天府举办一场考试,选拔满、蒙童生。顺天府是清代京师重地,按照定制,八旗子弟中的童生通过考试后,可入顺天府学,列为生员,获得参加乡试的资格。
当时,很多满、蒙贵族子弟好吃懒做,无心向学,到考场上自然就懵圈了。有个叫海成的童生,考前和几个考生约好,叫人放信鸽传递考题答案,可到顺天贡院应试时,他才发现考场如牢狱般规则森严,考生之间根本没有机会交流。
海成见没机会作弊,恼羞成怒之下大闹考场,煽动近百名考生和他一同在考试的号舍之间窜来窜去,吵吵嚷嚷,跟赶集似的。这些满、蒙童生的父、祖都是朝中重臣,考官不敢轻易阻挠,考场秩序顿时大乱。
事后,有个御史上奏,将满、蒙童生大闹考场的事情报告给乾隆帝。
天子跟前的顺天府竟然出了这档子事,乾隆帝得知后大怒,当即派出钦差大臣查案。起初,京城贵胄官官相护,都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这事儿压下去。
但乾隆不肯善罢甘休,决定亲临考场,对考生进行复试。结果,在乾隆帝亲自监考的情况下,还搜出了好几个夹带字条的满、蒙童生,这下纸包不住火了。
乾隆帝下令严审,查明了海成带头闹事的真相,于是将其处斩,其余跟随海成闹事的考生和搜出夹带的考生,处以流放边地或在本旗充任披甲服役的惩罚,永远不许再参加科举。对于其他与舞弊考生相关的人员,乾隆谕令“应悉审明,按律重拟治罪”。
乾隆帝画像。图源:网络
在清朝享有特权的满、蒙八旗子弟中,居然有人企图通过大闹考场的手段来浑水摸鱼,这看似荒诞不经,而乾、嘉年间的两起“假解元”事件,更可见清代科举舞弊手法的多样化。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广西土田州知州岑宜栋之子岑照赴省城参加乡试。
考试前,岑照没有急着备考,而是先去拜访永安州知州叶道和,请他帮自己找个“枪手”,也就是找人代考,并承诺将以重金酬谢。
叶道和打包票,说一定帮岑照考取举人,回头就去找了自己多年的好友曹文藻,请曹文藻混入考场内当“书办”(管办文书的属吏),找机会代替岑照考试。“枪手”曹文藻是个才子,信心十足地接过任务,这一趟下来,可以赚300两银子。
问题就出在,曹文藻这个“枪手”当得太好,超额完成任务。九月放榜,岑照竟然高中解元(乡试第一名)。
岑照大喜过望,马上筹集银两答谢叶、曹二人,可还没等他们庆功,省府衙门就派人将他们捉拿归案。原来,专管本省教育的广西学政于鼎没有被蒙在鼓里,他对考生的情况了如指掌,知道岑照的才学有几斤几两,看到解元的名字公布后觉得有问题,就将此事上报给了广西巡抚。
不久后,真相大白,广西士子大为震惊,朝廷得知后也做出处理决定:岑照、叶道和立即处斩,“枪手”曹文藻秋后处决。作为官宦子弟的岑照不走正道,没能如愿当上举人,反而丢了性命,就连帮助他的永安州知州也被处死,可见乾隆帝的杀伐决断。
无独有偶,嘉庆三年(1798)戊午科湖南乡试,有个叫傅晋贤的考生也靠着作弊“考中”解元。
此次湘闱,傅晋贤花钱请考场的书吏樊顺成帮忙。樊顺成收了钱,私下伪造考官用的印章等,到试卷评审完毕、还未公布名次之际,樊顺成和同伙将排在第一的试卷偷偷抽出,将其与傅晋贤的考卷交换。放榜后,傅晋贤果然位居榜首。
巧的是,原本排在第一的那名考生和岳麓书院山长罗典相识,考完后就将考场所答诗文默写一份,呈送给罗典。罗典亲自点评,并断言他此次中举必得第一。于是,当罗典得知解元的名字是傅晋贤时,便起了疑心,随后看到刊刻发布的解元闱墨,竟是之前看过的那篇文章。
罗典此时便知道闹了大乌龙,赶紧到湖南巡抚衙门举报。在清代科举的严密制度下,这种作弊手法并不算高明,结果很快查明,考生傅晋贤向书吏樊顺成等行贿,通过割换试卷的方式,窃取了解元身份。远在京城的嘉庆帝下达御批,将傅、樊等舞弊人员处死,并将解元名分还给那名受害考生。
从这两起假解元案,可见作弊考生的胆大妄为。但一个巴掌拍不响,假如没有考场人员与之暗中勾结,他们的阴谋也难以得逞,所以,考场人员也是科场案发生的一大要素。
考官:不公的裁判清代科举制度,对科场内外有详尽、明确的规定,其中就包括对考官的任命。
院试选拔生员(秀才),虽托名为本地学政所取,但实际上多由学政随从的幕僚阅卷。
到了乡试,主考官由皇帝亲自任命,正副各一人,负责主持考场工作,拥有裁决权力,所谓“随分随阅,随取随呈,去取权衡,专在主考”;其余为同考官,人数按各省情况多寡不一,负责具体的阅卷工作。清廷差往各地担任乡试主考的主要是翰林官、给事中、光禄寺少卿、四部司官及中书、行人、评事等。
会试考官的地位往往更加显赫,一般以进士出身的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尚书以下,副都御史以上官员担任主考,由礼部提名,皇帝钦命特派,其中,正、副主考四人,称为“总裁”。
在千奇百怪的科举故事中,世人大多只看到中第士子的“春风得意马蹄疾”,抑或是落榜书生的“却向春风领恨回”,而那些主宰考生命运的考官存在感堪忧,他们一旦出现故事中,就可能是发生了事故。
顺治十四年(1657)丁酉科顺天乡试,同考官李振邺、张我朴走马上任,却都心怀鬼胎,结果,这两名不公的“裁判”,把这场考试给搅黄了。
顺天府管辖京畿要地,地位突出,顺天乡试自然受到格外重视,考生中不乏权贵子弟。因此,担任同考官的李振邺,把这场考试当作升官发财的机会,在开考前收取“关节”条子多达25份。
所谓“关节”,其实是一种暗号,一般是几个字、词。作弊考生将其写在条子中,考前交给受贿的考官,条子上加三圈、五圈,则是说如果中试就赠银三百两或五百两。随后,考生在考场作答时将这些特定的字嵌入答卷之内,同时又不影响文章的整体结构。受贿考官在阅卷时发现了这几个字,就知道是之前打好招呼的人,适当给考生优待,助其考中。
这是当时科举作弊的常见手法。
晚清的薛福成对关节条子深恶痛绝,在《庸盦笔记》中说:“自条子兴,而糊名易书之法几穷矣。”
糊名、易书,是科举考试中用来防止作弊的方法。前者即封住考生的名字,使阅卷者不知此卷为何人所作;后者则是在考生交卷糊名后,由考场人员用朱笔另外抄一遍,称为“朱卷”,以供阅卷,这样就认不出考生的笔迹。但要是考生暗通“关节”,这两种方法都不管用,因为除了受贿的考官外,没有人能分辨出其答卷中隐藏了哪些暗号。
顺治十四年的顺天乡试,李振邺收了25份关节条子,列了一份25人名单,最后从中录取了重金行贿的考生。
另一个同考官张我朴,倒是没有受贿,但是他和此次应试的一名考生蒋文卓有过节,考前就想着要让他落榜。
阅卷时,同考官郭濬发现一张卷子答得很好,就向一旁的张我朴推荐,张我朴看了后,见其与蒋文卓的文风相近,以为是蒋文卓的文章,于是极力反对,说:“此人试卷文理荒谬,一旦录取,必遭非议。”
郭濬听张我朴的话,没有上荐,使这名考生不幸落榜。但这张卷子,其实是另一名考生蒋廷彦所作。放榜后,郭濬对此事耿耿于怀,偷偷告诉蒋廷彦,说你的卷子我本来已经选中,但不知为何,张我朴坚持反对。此外,郭濬还把李振邺受贿的事捅了出来。这么一看,郭濬表面上很老实,实际上还挺有脾气。
蒋廷彦本就感到失意,得知事情原委后,决定进行复仇,将李振邺、张我朴科场舞弊的情况写成匿名揭帖,到处散发,终于引起了朝廷的注意。
经过调查后,李振邺、张我朴等舞弊考官和行贿考生被斩。值得一提的是,李振邺受贿时列了一张考生名单,朝廷审案时便照着名单将犯人一一捉拿归案,得来全不费工夫。次年正月,顺治帝对顺天乡试新科举人进行复试,又革去了文理不通的举人8名,可见,科场舞弊这滩浑水是越查越深。
顺治帝画像。图源:网络
《大清律例》规定:“考试官、同考官及应试举子,有交通、嘱托、贿买、关节等弊,问实斩决。”
但对于读书人来说,金榜题名是他们梦寐以求的理想,有的人心甘情愿为功名奉献一生,还有些人动了坏心思,愿意铤而走险,导致科场案屡禁不止。
康熙五十年(1711)辛卯科江南乡试案,更是一桩集体舞弊的窝案。
这年九月初九,江南乡试放榜,应考的生员们聚集在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贡院门外翘首以盼,可结果让他们大失所望。来自苏州的上千名考生仅有13人中举,其余中举者多为扬州盐商子弟。
苏州是江南文化繁盛之地,学霸辈出,苏州考生即便发挥失常,中举人数也不可能远远落后于扬州,更何况,扬州中举考生多出自富贵人家,其中,同考官句容知县王白俞所荐的吴泌,山阳县知县方名所荐的程光奎,这两人皆为纨绔子弟,平时不学无术,在当地是出了名的“学渣”。
苏州考生认为此事大有蹊跷,写成诗词、对联、歌谣,到处传播,讽刺科场不公,其中一副对联写道:“左丘明两目无珠,赵子龙一身是胆。”此联直指正主考、副都御使左必蕃对科场舞弊视而不见,副主考、翰林院编修赵晋胆敢贪污受贿。
有考生将五路财神像抬进学宫,放在孔子像旁,意思是,谁送钱给考官,谁就能考中举人。还有人将贡院匾额用纸糊上,然后在纸上写两个大字——“卖完”,讽刺有考官受贿,售卖举人名额。
苏州考生这么一闹,康熙帝也知道江南乡试出事了,立刻命两江总督噶礼、江苏巡抚张伯行等地方官员彻查此事。
经过严审,先是两名被多人举报的“学渣”举人对舞弊行为供认不讳。
据新中“举人”程光奎供述,他与副主考赵晋等素有交情,早已花钱打通关系,因此得以考中。另外一个“举人”吴泌也供认了自己行贿买通考官的情况,称自己向安徽巡抚、泾县知县等当地官员贿赂了数千两银子。
调查过程中,发现程光奎、吴泌各有一笔贿款下落不明。
经审,一名负责转送贿款的人员供出:“听说是留给两江总督噶礼大人。”此时,也有人传言,噶礼欲从中索取银两,保全程光奎、吴泌等人无事。
于是,江苏巡抚张伯行认为此案与噶礼有关,奏请康熙将噶礼解任严审。噶礼也不甘示弱,上书参张伯行挟嫌诬陷、监毙人命等七大罪状,并请与张伯行对质。
真相尚未大白,总督和巡抚倒是先斗起来了。
噶礼是康熙的宠臣,为人一向贪婪,其母亲恰好又是康熙的乳母。起初,康熙帝在北京看到噶礼与张伯行互参的奏折,还偏向噶礼,幸亏年迈的噶礼之母深明大义,向康熙帝直言噶礼贪得无厌,并为张伯行伸冤。
康熙只好先将噶礼与张伯行一同解职,令户部尚书张鹏翮为钦差,继续审理此案,后又命尚书穆和伦、张廷枢复查。
经过一年多的审讯,才查明了部分官员私受考生贿赂的情况。
对于涉案人员,康熙谕令:处以副主考赵晋和同考官王白俞、方名斩立决;正主考左必蕃虽未受贿,但失于觉察,处以革职;作弊行贿者吴泌、程光奎等五人绞监候,秋后处决。
辛卯江南乡试案就此结案,两江总督噶礼是否曾参与其中,已经不得而知,康熙也就对他从轻发落,只是将其撤职,而仗义执言的张伯行得以留任。
南京夫子庙。图源:摄图网
皇帝:诡异的杀机辛卯江南乡试案中,康熙帝雷霆万钧般的决断使案件出现转机,但是,他对两江总督噶礼的有意包庇,也使此案不了了之。
皇帝,是科举考试的大BOSS。在家天下的古代社会,科举制所选拔的人才,大多数沦为皇帝的忠仆,而在扑朔迷离的科场案中,皇帝如何行使他的权力,也会影响事件的导向。
雍正四年(1726),江西乡试发生了著名的“查嗣庭科场试题案”。
查嗣庭出自海宁查氏,因受隆科多举荐任内阁学士,得以在朝中施展才学,是年被任命为江西乡试正主考,本来前途光明。
后世传闻,查嗣庭当时出的试题有一道是“维民所止”,出自《诗经·商颂·玄鸟》中的“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这句话的本意是国家广袤的土地,百姓都可居住,大有爱护天下子民之意。
可有人不怀好意,弹劾查嗣庭,称“维止”二字正好是把“雍正”的头掐掉了,这是大逆不道。
这个说法其实不太靠谱。
查嗣庭画像。图源:网络
从现有史料来看,查嗣庭被告发的试题,是此次考试中的《易经》第二题“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第三题“其旨远,其辞文”,《诗经》第四题“百室盈止,妇子宁止”。
这几个题目都出自典籍,看似毫无关联。可从雍正四年九月的上谕可知,雍正帝将这几个试题与此前年羹尧案中汪景祺的一篇《历代年号论》联系了起来。
《历代年号论》认为前代年号中带“正”字的皇帝,都不是什么好皇帝,比如金海陵王的正隆、元顺帝的至正、明武宗的正德等。雍正帝怀疑,查嗣庭出的题就是按照《历代年号论》的说法来影射自己,其中,《易经》第二题与《诗经》第四题,“前用正字,后用止字”,而《易经》第三题则用“其旨远,其辞文”,表明其存在寓意。这些文字拼凑在一起,触犯了雍正帝敏感的神经,于是有了冤屈的文字狱。
从朝廷形势来看,查嗣庭身陷此案的真正关键,也许本就不在于试题,而是因为他为隆科多一手举荐,当时,雍正帝在扳倒年羹尧后,正要铲除隆科多党羽。如今被抓住把柄,查嗣庭在劫难逃。
雍正在上谕中称,查嗣庭“语言虚诈,兼有狼顾之相,料其心术必不端正”,并以“讽刺时事,心怀怨恨”等罪名,将他逮捕。
查嗣庭被抄家,全家押送刑部,大受拷问。查嗣庭次子查克上,原来已官至内阁中书,次年三月病死狱中,这给早已绝望的查嗣庭莫大刺激,很快他便自尽于狱中。尽管如此,查嗣庭仍被戮尸,他的儿子16岁以上处斩,15岁以下流放。
结案后,又因涉案的查嗣庭是浙江人,雍正帝下诏,痛骂浙江士子“挟笔墨之微长,遂忘纲常之大义”,停止浙江士子乡试、会试三年,顺便整饬了一下浙江的地方士绅。
如此看来,所谓查嗣庭科场试题案,不过是雍正帝铲除异己、树立威望的举措罢了。
一品大员掉脑袋清代科场案中,皇帝一旦显现龙威,往往有深层的含义,比如前文的查嗣庭科场试题案,本质上是雍正帝借机立威的文字狱。
到了咸丰八年(1858年),戊午科顺天乡试,发生了清朝最大的一起科场案。
这一时期,清廷百弊丛生,内外交困,咸丰帝不仅要面对太平天国运动的冲击,还要目睹帝国主义对中华大地的蚕食,朝中却鲜有力挽狂澜之辈。面对朝廷官员的贪污腐化,咸丰帝不禁痛斥道:“内外文武诸臣,视国如家固不乏人,然泄泄沓沓,因循不振,禄位之气重,置国事于不问者,正复不少。”
咸丰渴望通过严刑峻法来整肃朝纲、整顿吏治,而戊午科顺天科场案便是一次机会。
这一年,全国各地举行乡试,京城重地的顺天乡试却出大事了。此次顺天乡试录取了300名举人,其中,当地一个京剧发烧友、满族人平龄金榜题名,而且名列第七名。
读书人都有自己的圈子,考生们一打听,都知道这平龄就是个二流子,能参加乡试就已经够意外了,竟然还考中举人,这背后恐怕有猫腻。
于是有人上奏皇帝,请求查明此事,咸丰就让陈孚恩等大臣前往调查。
陈孚恩一查,发现平龄的试卷果然有问题。
前面说到,清代科举考试在阅卷时,有所谓的“朱卷”。这是为了避免评卷人碰到认识的考生,认出对方的笔迹,于是将答卷分为“墨卷”与“朱卷”,前者是考生亲笔写的卷子,后者是考场人员将其答卷抄写一遍,用来评分。
审查过程中,发现平龄的墨卷上错漏百出,到了朱卷上却全被改正了。
谁改的?只能是负责抄写的相关人员,平龄舞弊“实锤”了。
意外的是,平龄下狱后不久就死得不明不白。本来有大臣说,将顺天乡试的考官罚俸一年,就可以结案了。咸丰却听从亲信大臣肃顺的建议,下令再查,往死里查!
咸丰帝画像。图源:网络
陈孚恩等人对顺天乡试中举者试卷进行了全面复查,发现300名举人,有50份试卷出了问题,也就是说,至少有六分之一的人本来不应该中举,他们窃取了其他考生的人生。
咸丰看完报告立马“气抖冷”。科举考试为大清选拔人才,是读书人的最后一方净土,竟有人敢如此胡作非为,而且是在天子脚下。
在咸丰的支持下,陈孚恩等人揭开黑幕,将参与此次舞弊的考生、官员一一揪出来,一直查到作为正主考的内阁大学士、军机大臣柏葰身上。
案发次年,经过陈孚恩等人审理,包括柏葰在内的四名主要涉案官员被判处斩首,其他几十人被流放、撤职、降级、罚俸。
但是,直到柏葰被押到菜市口时,咸丰还拿不定主意是否要处死他。
咸丰问大臣意见,一时鸦雀无声,只有肃顺站了出来,说,科举是国家大典,一旦徇私舞弊,处分极严,柏葰是一品大员,且是科甲出身,是他辜负了皇上的恩典,也藐视了国家的法令,请立即执行死刑。
肃顺的话,坚定了咸丰的决心,当天,柏葰被处斩。咸丰叹道:“虽然情有可原,但法令如山,不能宽宥,柏葰必须死。朕想到此处,不禁垂泪。”
作为清朝最后一位掌握实权的皇帝,龙颜大怒的咸丰,秀出了自己的铁腕。柏葰因此成为清代科场案中被处死的最高级别官员。
咸丰帝用柏葰的死打击科场腐败。此后数十年,清朝再没有此等大案。
到了光绪年间,周福清行贿未遂的案件发生时,科场案已经掀不起太大风浪。此时,就连科举制度这艘千年的巨轮,也已进入沉没的倒计时。
参考文献:
[清]薛福成:《庸盦笔记》,凤凰出版社,2000
赵尔巽:《清史稿》,中华书局,1998
中华书局编:《清实录》,中华书局,2008
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及有关著作》,百花文艺出版社,2004
李国荣:《清朝十大科场案》,人民出版社,2007
茅海建:《苦命天子 : 咸丰皇帝奕詝》,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3
夏卫东:《清代科举制度的若干问题研究》,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
跟古代科举作弊流放起步严重者干掉比起来今天高考作弊最多吃几年牢饭已经很仁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