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照)
郭沫若曾经编过一出豫剧,名字叫做《七品芝麻官》。剧中有一句十分经典的台词,叫做“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这出豫剧的历史背景,是明朝嘉靖年间,也就是那个文臣乱战,皇帝炼丹的时代。
在那个时代,即便你做官不为民做主,罢官之后,你也不可能回家卖红薯,因为,在那个年代,红薯还没有被引进中国,也就没有人种植。
红薯,又叫番薯,顾名思义,这是外来品种。
那么问题来了,作为外来品种,它是什么时间引进中国的呢?
答案是,是大明万历年间,也就是嘉靖皇帝的孙子的时代。
时间有了,那么地点和人物呢?红薯来自何方,又是什么人带回来的?
这一切,还要从一本叫做《金薯传习录》的书开始说起。
《金薯传习录》,是一本古籍,现藏于福建省图书馆。
(古籍)
说到传习录这种东西,我们最熟悉的,应该是有明一代名头最大的哲学家王守仁的《传习录》。
王守仁的这本《传习录》,属于是哲学思想类的作品,一来可以促进学习,二来可以陶冶情操。
而这本《金薯传习录》就不同了,他不是文史哲类书籍,而是妥妥的工具书,全书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教人如何种植红薯。
而在这本书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如下记载:
按番薯种出海外吕宋,明万历年间闽人陈振龙贸易其地,得藤苗及栽种之法入中国。
记载中说,红薯的种子,来自于吕宋,也就是今天的东南亚国家菲律宾,是由明朝万历年间福建商人陈振龙带回来的。
那么我们的故事,就从这位陈振龙开始说起。
陈振龙,字不详,福建福州长乐乡人,而且是老福建人,属于是世世代代祖居于此。
陈家算是书香门第,知识分子很多,所以陈振龙自幼就攻读诗书,十二三就开始参加科举考试,陆陆续续考到二十岁,却连个秀才也没中。
都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但这样终年不弟的苦头,陈振龙实在是有点吃够了。
道路宽阔我走不完,前途光明我看不见,陈振龙索性弃文从商,成为了一个生意人。
(陈振龙 塑像)
自古母弱出商贾,父强做侍郎,族望留原籍,家贫走他乡,福建省现在是经济强省,发展繁荣,但在明朝,福建却仍然属于是欠发达地区。
不过好在,福建临海,如果出海做生意,那保不齐还有点赚头。
我们知道,本朝从开国以来就执行十分严厉的海禁政策,明太祖朱元璋规定,沿海居民不仅片板不许下海,那些原本住在海边的原住民们,还要集体内迁数十里。
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明朝的海上贸易基本处于废弛状态。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明穆宗朱载坖在位时才有所改变,因为,在这位皇帝执政期间,他搞出了个“隆庆开关”。
大明皇帝宣布解除海禁政策,允许百姓下海捕鱼或是出海经商,更允许民间船队贩卖物资到东西二洋。
从这一时期开始,私人海上贸易合法了,苦于没有出路的陈振龙的春天也来了。
隆庆死,嘉靖立,时间来到嘉靖四十三年,这一年的陈振龙,刚好二十岁。
他开始频繁往来于福州和菲律宾之间,靠着相互贩卖两个国家的特产,也算是把日子盘活了起来。
但我们要注意的是,明朝当时所解除的海禁政策,是东西二洋,东洋一般指日本,西洋指欧美国家,而例如马来群岛和菲律宾等地,则属于南洋。
(隆庆开关)
这也就是说,当时的大明朝廷,并没有在福建沿海开放去菲律宾的航路,陈振龙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来回偷渡,工作的风险系数,那是很大的。
然而,我们的陈振龙同志却是一个超然物外的人,他来回偷渡不仅不觉得危险,反而每次到了菲律宾,他都要煞有兴致的在当地好好转悠转悠。
转悠来转悠去,被陈振龙发现一种很有意思的当地农作物,红薯。
《金薯传习录》:目睹彼地土产,朱薯被野,生熟可茹...乃伊国之宝,民生所赖。
陈振龙发现,红薯不是普通土产,而是一种十分高效经济的农作物。
首先,红薯对生长环境要求很低,它不金贵,就算是在野外也能存活,其次,是红薯的食用方法很简单,果实成熟,无论生熟都可以食用,最后,是红薯的产量非常可观,菲律宾在荒年之时,别的都不用吃,光靠吃红薯,支撑一年半载根本不是问题。
一枚一枚小小的红薯,让陈振龙看到了巨大的商机。
别的咱就不说了,如果能把红薯引入明朝进行大规模种植,肯定是一件一本万利的事情。
然而,通过上文中“乃伊国之宝”的记载,我们也大概能知道,菲律宾人把红薯当成自己家的国宝,严禁外带,更不允许来菲的明朝商人取走种子。
想来,吕宋,也就是菲律宾的海关兄弟们,想当年那应该是一支非常尽职尽责的队伍,因为从嘉靖四十三开始,陈振龙就一直在尝试以各种办法夹带红薯果实或者种子回国,然而一直到万历二十一年,陈振龙一次也没成功过。
(吕宋岛掠影)
万历二十一年,他已经五十岁了。
时光流逝了青春,蹉跎了年华,改变了很多东西,但一直没有让陈振龙放弃他年轻时萌发的想法。
红薯,成了陈振龙的执念。
他曾经把一枚红薯藏在身上,过海关的时候被检查出来,不仅被严肃的批评教育了一顿,还罚了二十两纹银。
他把红薯藏在箱底,被查,他把种子藏在鞋底,被查,他把薯苗藏在发间,还是被查。
一连串的走私行为让菲律宾朝廷大发雷霆,不仅钱越罚越多,有几次还差点把陈振龙抓起来关禁闭。
不过很显然,陈振龙是个很有韧性的人。
长期的失败受挫没有让他放弃,更没有让他意志消沉,反而激发了他无穷的斗志。
你不让我带,我偏要带出去!
我们知道,红薯的藤,长相平平无奇,和麻绳是很相似的。
所以到最后,陈振龙急中生智,干脆把红薯藤和船帆上的绳子编在了一起,成功掩人耳目,终于蒙混过关,航行七个昼夜,返回了福州。
陈振龙返回福州的这一年,福州当地百姓的收成,可以说是相当不好。
旱灾不断,蝗灾频繁,土地干旱,漫天飞沙,粮食产量锐减,这可把当时巡抚福建的官员金学曾给急坏了。
(金学曾 画像)
金学曾,字子鲁,浙江杭州人,隆庆二年进士,京官出身,因为和朝廷里当时的权臣张居正意见不合,被踢出了中央,下放至地方,陈振龙回福州的时候,金学曾正好在福建履职。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陈振龙找到了金学曾,讲述了自己是如何带回红薯藤的种种经过,顺便建议金学曾可以在福建当地推广种植红薯。
朋友们,这个时候的陈振龙,他种植红薯的目的,就已经不仅仅是为了赚钱了。
二十岁的时候他年轻,他有野心,他对物质有追求,所以他在红薯的身上看到了商机。
但现在,他已经五十岁了。
望着饥民遍地,饿殍满野,陈振龙突然意识到,当年差点没把自己逼疯了的红薯,其实并不是自己必须要独自拥有的。
难道他手握红薯藤,他的人生就会因此而变得幸福起来么?
三十年奔波在外无非功名利禄。
九万里悟道终归于这人世之间。
陈振龙决定,把红薯奉献出来。
他先在自己家的后院进行试种,发现产量相当可观,种植效果更加不错。
生长出来的红薯,大的如拳,小的如臂,味道和梨枣相同,吃起来还可以填饱肚子。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红薯完全可以在明朝种植。
巡抚金学曾大喜过望,立刻开始在福建境内推广种植红薯,之后全国推广,迅速成为了明朝中后期的那个人口众多,天灾人祸不断的王朝人民,在饥荒时节的救命口粮,更养活了无数饥寒交迫的子民。
(推广种植)
当然,红薯传入中国的渠道,并不止陈振龙这一条。
葡萄牙人把红薯从美洲带到缅甸,再从缅甸传到了云南。
东莞人陈益和湛江人林怀兰则从越南带回了红薯的种地,所以,他们都可以称为“中国引进红薯第一人”。
但由于以上两条渠道的发生时间和陈振龙基本重合,且尤以记叙陈振龙的史料居多,又以陈振龙的经历最为曲折,因而我们一般把陈振龙称为“红薯之父”。
藏于福建省博物馆的《金薯传习录》就那么安安静静的存放着,根据博物馆的介绍,这本书全世界仅此一本,堪称孤品。
那个在风浪中历尽磨难把红薯带回大明却不为自己谋利,而把他献给了脚下这片土地的陈振龙早已逝去,而那本详实的记录了陈振龙生平和其一生心学的《金薯传习录》,一页一页被风吹开,仍然保持着百年前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