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基督教会的腐败状况,到底有多严重?

沃克笔下的世界观 2024-12-05 14:08:43

兴起于公元1世纪的基督教,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壮大,到中世纪早期已与西欧社会血脉相连。

但在公元5世纪至16世纪一千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基督教却一直为宗教理想和世俗生活之间的矛盾所困扰。

基督教的先知和圣徒们一再宣称耶稣基督将再临人世,建立美好的“千年天国”,但这种理想的天国始终未能来临;诱人的世俗生活,尤其是权力、财货与女色,对于当时势力如日中天的基督教会似乎唾手可得。

一些主教们往往经受不住诱惑,放弃或背叛了基督教理想,追逐权力、财货与女色,导致了基督教会相当程度的腐败。

然而,“千年天国”毕竟是广大基督教所企盼的,为了实现这个理想的天国,他们对教会腐败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

中世纪基督教会的腐败状况

基督教会在罗马帝国时期已经存在一定程度的世俗化。中世纪基督教会的世俗化日益发展,在世俗化进程中,教会日益腐败。贪图权力、财货与女色,是其腐败的主要表现。

(一)教会内部的权力斗争

随着基督教会势力逐渐遍布整个西欧,它控制了西欧各国的大片土地,成为西欧最大的封建主。

“土地占有权和世俗性,跟着时间的进展而给教会带来了政治权力、优越的社会地位和经济的资源以及那管理和控制社会的权力,无论在宗教或世俗方面。”

为了争夺如此庞大的权力,教会内部展开了复杂的斗争,尤以教廷的权力斗争影响最大。

1044年,由图斯库卢姆派扶上教皇宝座的本尼狄克九世被对立的克雷姆派逐出罗马,安插他们的代表西尔威斯特三世接替其位。

本尼狄克九世不久重返罗马,控制了罗马城部分地区,并于1045年将教皇职位卖给格列高利六世,却又不愿意放弃手中的权力。三位教皇各占一座主要教堂,互相指责、倾轧。严重影响了教皇威信。

1130年,对立的两派枢机主教分别选出了教皇英诺森二世和阿纳克利特斯二世。

14世纪,乌尔班六世和克雷芒七世两位教皇并立,分裂双方各视对方为异端,相互开除对方教籍,都宣布对方主持的宗教活动无效,并以恶言相骂,无所不用其极。

争夺权利不仅是基督教会腐败的重要内容,而且加速了其对宗教理想的背叛,日益沉缅于满足世俗欲望。

(二)教会对财富的掠夺

1.教会利用特权敛财

为了满足对财富的贪欲,教会如果享有一些经济特权,会使财富更容易且更快的流进它的口袋。

585年,在马扎召开的法兰克宗教会议上,教会提出征收什一税的要求。

至丕平时,什一税已被看作一项法律上应承担的义务,查理曼则在法律上完全批准它。

德意志第一、二任国王亨利一世和奥托一世,授予了教会和寺院在赠予地上管理市集、征收市集捐与关税等经济特权。

“阿维农之囚”时期(1309-1373),教皇规定,由教皇委任的神职,首年俸交给教廷,其后每年交薪俸的1/10;主教、修道院长以上神职人员死时,死者所有财产尽归教皇所有;教廷委任的神职人员死后到继任者上任时,该神职的薪俸归教皇所有;新任主教向教廷送交一笔金钱后,教廷才授予象征教权的白羊毛袈裟。

教廷对神职人员都予以盘剥,对农奴则更加厚颜无耻。

它“不仅象贵族和诸侯一样肆无忌惮地榨取自己属下的人民,而且在办法上还更无耻得多。除了使用残酷的暴力以外,一切宗教上的诡计也都施用了,除了刑具的威吓外,一切驱逐出教和拒绝赦罪的威吓也实行了。……这些都被用为重重榨取人民的手段,而且在长期内收到最好的效果。”

因此,基督教会贪敛钱财是其迅速腐败的催化剂。

2.教会出售神职

教会出卖神职,在教会史上由来已久。只要有钱即可谋得神职,一个神职,谁出钱多,教廷就选任谁。

这种所谓“西门主义”是基督教会腐败的重要表现。

教皇本尼狄克九世因对教皇职务厌倦或想结婚,于1045年以一千磅(一说两千)银子将之出卖。亚历山大二世(1061-1073)时期,科隆的安诺和美因慈的西格弗里德也曾参与神职买卖。

固定的神职是有限的。为了增加收入,教廷随意增设神职。亚历山大六世(1492-1503)新设80个职位,朱利乌斯二世设一个包括101位秘书的秘书机构,待价而沽。

除公开买卖神职外,贿选神职则是一种隐蔽的神职买卖。中世纪基督教会史上,以贿选取得神职的人不胜枚举。教皇西克特斯四世(1471-1484)、英诺森八世(1484-1492)、亚历山大六世等都是靠贿赂枢机主教当选的。

利奥十世则通过提名60位宫廷大臣和141个侍从,得到20多万都撒尔的收入。神职买卖,一方面造成了教会机构雍肿。

另一方面,购得神职的人,大多是世俗贵族,他们不仅会奢侈,而且知道如何榨取财物,他们一旦购得神职,便将世俗观念和生活带进教会,更加剧了教会的腐败。

3.教会神恩商品化

天主教推行圣礼制度,为掠夺信徒的钱财开辟了方便之门。教会把信徒遵守圣礼和教规宣扬为善行。信徒要想从教会“圣库”中取得神恩,就必须去做教会规定的善行。

而做善行是要付出物质代价的。这样,教会手中握有的神恩便成了可出卖的商品。

天主教会出售神恩的花样很多。11-13世纪,为了组织讨伐异端或异教的十字军,教会向参加十字军者支付神恩,赦免其罪。这实际上是十字军参加者以为教皇服兵役换取教会的神恩。

教徒朝拜圣地,参加教会为圣徒举行的祝圣仪式,瞻仰圣体圣物等,都可以从教会得到程度不同的神恩,但这些都是要向教会作捐献的。

一些主教为了搜刮钱财,制造出许多据说有“赦罪”功效的圣徒遗物,对信徒进行欺诈。

“在当时称为圣物的物品中,其名目和品种也愈来愈荒诞离奇,据说有耶酥钉上十字架时流下的汗珠,童贞女玛利亚的奶汁,耶酥及其十二门徒进行最后的晚餐所用的餐桌木板,……上帝造人类始祖亚当时所剩的泥块”。

发售赎罪券,也是教会出卖神恩的方式之一。教会宣称,出钱购买赎罪券可以免除罪过。

罗马教廷根据罪过的轻重制定了价格目录,最早的价格目录是约翰二十二世(1326-1334)时期制定的。1476年,西斯特斯四世颁布敕谕,把“赎罪券可以解救炼狱中的灵魂”列为信条。

神恩的商品化,使人们头脑中原有的道德观念逐渐为这些可用货币购买的东西的赎罪价值所冲淡,教会的威信也因而下降至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

终于,教廷发行赎罪券的赤裸裸的金钱动机,引出了《九十五条论纲》,成为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的导火线。

(三)教会神职人员蓄妻纳妾和修道院淫乱

基督教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禁欲主义和孤寂主义的基本教义及教士独身的观念。从3世纪起,独身被奉为圣洁的标志,神职人员要选用未婚教士或僧侣。

但是这种教义和观念不断被背弃,“尼古拉主义”泛滥。

教廷生活靡烂异常,有情妇,有私生子的神职人员不乏其人。罗马狄奥拉克家族玛洛齐娅是塞吉斯三世(904-911)的情妇。在拉特兰宫,约翰十二世(955-963)的妻妾与妓女成群。

亚历山大六世曾把母女俩同时收为情妇,以后又与亲生女儿通奸;他公开承认的儿子就有8个。1512年方济各修会修士托马斯·慕纳揭露,有一个女修道院长是该修道院中私生子最多的一个。

亚历山大六世之子,枢机主教西萨里·鲍吉亚把50名妓女招入教皇宫廷,举行裸体舞会,更是教廷史上的丑闻。

中世纪后期,教会的道德败坏愈演愈烈。在英国诺福克1499年的档案中,73件淫乱案中有15件涉及神职人员。

德国几乎所有神职人员都蓄妻纳妾。神职人员,尤其是教皇本人的靡烂生活,完全不符合当时道德上对他们的要求,严重损害了教会形象和教皇威信。

除以上几方面外,教会腐败还表现在注意教堂和修道院建筑的壮丽雄伟,饮食衣着的丰富奢华等。

如此种种,使“他们讲的道越是和他们的生活形成鲜明的对照,人民的愤怒就越大”,信众对基督教宗教理想的怀疑程度也就越深。

基督教要生存,就必须与教会腐败现象展开坚决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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