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挂靠!重拳打击互联网保险乱象,规范文件出来了!

保事一哥 2024-08-23 22:00:45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下发

《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

有关事项的提示函》

科学界定互联网保险业务

以“实质重于形式”以及

“有利于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科学界定保险科普

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

互联网保险销售等行为

②‍‍‍‍

非保险机构

非保险机构

✓可以提供

保险产品引流

商业宣传推广等

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服务

ㄨ但不得从事

互联网保险产品

销售、咨询、保费试算

报价比价等商业行为

为保险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

提供网络转接渠道的

跳转的投保页面

应属于保险机构的

自营网络平台

收取相关费用

应当合理定价

确保质价相符

非保险机构不得以

技术服务费、营销宣传费等名义

违规获取互联网保险产品

销售手续费或佣金

从业人员

保险机构的从业人员

利用自媒体等

开展互联网保险产品营销宣传

应获取所在机构授权

在显著位置标明

所属保险机构全称

及个人姓名

执业证编号等信息

保险公司、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应对从业人员发布的

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内容

进行监测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打击挂靠

未获业务许可等资质条件的

机构或人员

不得通过“挂靠” 保险机构

或在该类机构进行执业登记

违规开展相关互联网保险业务

对相应的机构、人员

及被挂靠的保险机构

要严查重处

不得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不得通过互联网违规宣传、销售

非保险金融产品

为保险机构提供互联网保险

营销宣传等服务的合作机构

应当与其他产品和服务的

宣传或销售行为实行严格隔离

并在醒目位置提示消费者

注意区分不同的责任主体

压实主体责任

保险机构要严格业务资质

从业人员管理

规范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活动

为销售行为全流程负责

坚决杜绝销售误导

说明

【保险机构】

包括保险公司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自媒体】

包括但不限于

自媒体平台经营者

店铺、卖家等平台内经营者

以及博主 、作者 、答主等

各类自媒体平台内容创作者

0 阅读:1

保事一哥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