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洋村东江纵队司令部旧址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方案的批复文物保函〔2016〕1410号
广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土洋村东江纵队司令部旧址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方案的请示》(粤文物审〔2016〕5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文物环境改造应避免园林化,要与文物建筑风貌相协调。如,台阶不宜采用瓷砖贴面;广场地面铺装应以环保透水砖为宜。
(二)绿化的选择应优先考虑适宜当地种植的植物,并与纪念碑肃穆的环境氛围相协调。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经你局核准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施工中请加强监管,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