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7月,日军发动七七事变,全面抗战爆发,至1938年10月武汉会战结束,这个时期的日军凭借陆海空军的优势,发动了疯狂的进攻,广大抗日军民节节抵抗,战斗空前激烈,人员物资损失巨大。
日军掌握着绝对的制空、制海权,陆军有大量坦克和重炮。而中国军队极少的飞机、舰艇,抗战开始后几场战役下来就消耗殆尽,陆军坦克屈指可数,支援火力以轻型火炮为主,这些装备在作战时,受到日军猛烈火力打击,损失严重。在抗战初期的1937年7月至1938年12月,中国军队共损耗步枪约32万多支,轻机枪1.8万多挺,迫击炮1300余门,山、野炮600多门,重机枪3000多挺,子弹约7亿发,手榴弹700多万颗,各种炮弹340多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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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损失,让武器装备本就不如日军的中国军队更加捉襟见肘。但是,同时期国民政府仅生产步枪12.3万支,轻机枪3600挺,重机枪700挺,各种火炮1700余门,弹药的产量与实际用量更是缺口极大。反观日军,因为雄厚的工业基础,仅仅在1937年上半年就生产了3.7万多挺机枪。当时我国落后的工业水平,严重制约了武器生产。国内兵工厂很多材料需要进口,日军的封锁使外购受阻,这让武器产能严重不足的窘境更加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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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武汉会战后,抗战进入相持阶段,为了持续抵抗的需要,只能进口武器装备以补充消耗。原先我国自清末开始从德国进口大批武器,因为与日本结盟,德国从1938年5月停止售华武器。欧洲国家比利时、捷克、丹麦等武器输出国,自1939年二战开始,先后被德国打败占领,自然无法出口武器。自从1937年10月开始,我国利用前苏联的贷款,购买了该国大量武器装备。到抗战相持阶段,前苏联就成为主要的武器援助国。
苏制山炮
1939年至1941年,前苏联对华供应的空中武器包括224架轰炸机,战斗机326架,教练机44架,3.1枚炸弹;火炮与牵引运输车辆包括200门37毫米反坦克炮,50门76毫米山炮,250门高射炮,大约150万发炮弹,汽车770辆;轻武器包括6920挺轻重机枪,5万支步枪,1.5亿发子弹,以及其它大量物资。
前苏联对华借款在1937年10月31日算起,总共分三笔,大约有1.7亿美元。因为当时的中国实力贫弱,再加上还要进行抗日战争,财政入不敷出,所以用茶叶、羊毛、药材、棉花、锌、锑等物资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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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4月,前苏联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与日本签订中立条约,逐步停止了对华援助。1942年2月,美国开始对中国进行各项支援,让我国有力量牵制住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