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谁?我向哪里去?《道德经》学习之收获和心得

三棱心爱文学 2024-08-04 00:35:23

“我”是谁?这是个千古之问,标准的答案也许永远都不会有,因为每个人都有对自我不一样的认知。

说到认知,我们不妨从“认知”的角度来寻找一个比较简单的答案:所谓“我”,就是认知世界的出发点,是认知主体的角色扮演者。这个认知主体是相对于认知对象而存在的。世界是万物混成的综合体,其实“我”也是“万物”的其中之一,当“我”作为认知主体把万物除“我”之外的部分作为认知对象时,就有了“我”。

哲学上有主体、客体的概念。“我”就是主体,“我”的认知对象就是客体。“沌沌兮,如婴儿之未孩”:当一个婴儿还没有“我”的意识时,他的认知是“沌沌兮”即混沌的,混沌的世界没有所谓主体和客体的划分,是“有物混成”,是“混而为一”。

“混沌”

自然赋予了一个人扮演和充当“认知主体”的角色,当一个人把“自我”和认知对象区别开来的时候,“我”就诞生了。我在学习《道德经》的时候,曾经把“道生一”的“一”理解为“我”,因为只有有了“我”,才有了“我”与“你”、与“他(它)”、与“万物”的延展和派生。当然,这样理解是不符合主流的,所以一直没有写出来。但这个理解却是非常合乎实际的,所以这个理解我到现在还没有放弃,因为这是比较合理的解释之一,比什么阴阳二气要合理得多。

有了主体和客体,就有主观和客观。认知是从主观出发的对于认知对象的主观发现和表达;而认知对象作为客体,是客观存在的,不以认知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大家一定要搞清楚并牢牢记住以上这句话所表达的事实和原理,这句话包含两个要点:一是“我”的认知总是从自己的主观思维出发,哪怕你说我是站在客观的立场上,那这个客观的立场也是你从主观出发的客观立场;二是“我”的认知对象对于“我”来说就是客观存在,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哪怕这个认知对象多么的主观和不合实际。

我们拿《道德经》研究作为例子。某甲认为“道就是一块石头”,我们都知道这种理解就是胡说八道,但某甲既然这样认为并且讲出来了,而且出了一本书,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道就是一块石头”,那么“某甲认为道就是一块石头”这件事,对其它的读者(认知主体)来说就是客观存在。

所以并不是说你认为正确或不正确就是或不是客观存在;并不是说你看得见摸得着或看不见摸不着就是或不是客观存在;也并不是说你认为这件事是客观的或主观的它就是或不是客观存在。

客观存在是相对认知主体来说的,是不以认知主体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以自己的方式呈现,这就是万物的“呈现之道”。所以“呈现之道”不包含一切概念,没有对错,没有善恶。

庄子说“道在屎溺”,如果说道是一个上帝一般的存在物,那是不是可说“上+帝在屎溺”?

认知主体对客观存在进行主观认知,这就是“发现之道”,然后再进行主观加工,这就是“表达之道”。

提示:认知主体还可以将自己即“我”作为认知对象,这种自我认知在《道德经》中的表述是“自知者明”,佛学称之为“观”或者“观心”。认知主体是以个人为基本单位,但可以扩展到一个集体和整个人类。有兴趣的同学可以沿着这个思路扩展思考。

“道可道,非常道”这句话中的三个“道”就依次对应客体万物之“呈现之道”和认知主体的“发现之道”和“表达之道”,翻译成白话文就是:万物以自己的方式展示“呈现之道”,认知主体(人类、集体、个人)以自己的“发现之道”进行认知,并将认知的结果以“表达之道”进行动态发布。我们结合人类的发展史以及个人的成长历程来看,是不是一直在进行着“道可道,非常道”这项工作?

以上事实和原理告诉我们:

第一,“呈现之道”是不以认知主体的主观意志而改变的。

“我”在生活中的认知对象有物、有人,物是死的,我们只要按照物的习性和规律与其相处就可以了,麻烦的是“你”和“他”。“我”的认知对象“你”和“他”,本来也是作为认知主体而存在的,大家的认知都是从主观自我为出发点的。“你”和“他”如何呈现(或者说如何表达),是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的。

第二,所以认知主体所能主观改变的,只有“发现之道”和“表达之道”。

认知对象的“呈现之道”虽然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但“我”的“发现之道”和“表达之道”却是可以改变的。所以我们就得出一个结论:世界因自我而改变。世界还是那个世界,你的“发现之道”不同了,就会看到不同的世界;你的“表达之道”不同了,就会向世界呈现一个不同的自我。

比如有个人说了你的坏话,或者还没有说出来,而是心里在想着你如何如何不好,这是此人的表达和呈现之道,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这个事实被你发现了,你最终的表达结果是什么呢?这取决于你的主观意志,你的主观意志才是改变事情走向的唯一因素。

如果你反思了自己,觉得自己事情做得确实不对有待改进,那么你改进的行动就是表达,对你不满的人发现了你的呈现,就会相应改变对你的看法;如果你主观上认为这人就是没事找事,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对没事找事的人不予理睬,结果就是双方可能都没有改变,没问题则罢,有问题也得不到解决;如果你心里受不了这个气,找来此人理论一番,吵一架,或者大打出手,说你坏话的人会变本加厉地说,你自身的毛病和问题也会继续得以生存并发展;……

我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世界就是你的镜子”等等,其原理就在此,一个人有怎样的“发现之道”和“表达之道”,就有怎样的“呈现之道”,所谓因果,就是这样的一个闭环。“我”处于万物环壁之间,“我”之外的“万物”是不以自己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首先承认自己是一个无知的“弱者”,像水一样无形无心,随方就圆。你自觉地融入并熔化于这个世界,世界才不可能将你粉碎。

忘了是哪位学者说过:每个人的一生都有自毁倾向。这话虽然偏激却是极有道理,隐含的道理就是:每个人从主观出发的认知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的倾向,而主观的倾向总是使自我的“发现之道”和“表达之道”偏离正确的方向。所以,自然赋予“我”的认知能力是一把双刃剑:当自己有稍许成功时,大多数人误认为是“我”的聪明;而当自己失败时,却将责任归咎于“我”以外的环境。孰不知,成功与失败,其实是自己的纠偏能力在起作用,而不是聪明或者愚笨。为学日益还要为道日损,没有为道日损,学到的东西越多越是添加更多“自毁”的和炸药和催化剂。

那么应该有怎样的发现之道和表达之道呢?一是无为和不言,二是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无为、不言”和“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这两句话其实表达的是同一个含义。

“无为”和“反者道之动”是针对“发现之道”的方法论:既然认知对象的客观存在对于认知主体来说是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的,那么“我”在认知它们的时候,就不能我认为是什么就是什么,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而是要站在认知对象的立场上(即客观的立场)来认知事物的本质。所谓“反”就是换一个视角,将从主观出发的视角换成从客观出发、从认知对象出发。

“不言”和“弱者道之用”是针对“表达之道”的方法论:既然“我”对事物的认知总是不可避免地从主观出发,那么我在向外呈现自己的表达时,就要淡化自己的主观意志。“不言”并非不说,而是说出来的话不要太主观;“弱”也不是示弱,而是弱化自己的主观意志。

无为和不言、反者道之动和弱者道之用,是《道德经》的主干,整部《道德经》就是围绕这个主干展开的。理解了这个主干,其它概念和章节即可迎刃而解。所以,我们说《道德经》重点是“发现之道”和“表达之道”:反者道之动的“道”就是发现之道;弱者道之用的“道”就是表达之道。至于万物的“呈现之道”是作为认知对象而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多数解读者皓首穷经想去探秘“呈现之道”的本质和真理,不是不可以,但一定要搞清楚探秘是丰富和完善自己的“发现之道”和“表达之道”,这才是“道”的要义。而不是去寻找“道”到底是一个什么存在。

敢问道在何方?就在脚下

我们试想一下,如果“道”真的是一个存在物,是一个标准或者尺度,是一盏明灯,是某个真相,是一个如同上地一般的存在……那我们人类其实不需要苦苦去努力干其它的事情,大家只要行动一致地去找到这个“道”就可以了,这样不就一劳永逸了吗?因此,所谓“道”,我认为,其实是认知的一个遵循,思维的一个方向,行为的一个导航,就像我们在暗夜里行走,只能根据星空给我们的指引,根据微风给我们的提示,根据山峦兽鸣给我们的引导,从而作出向东南西北行进的选择。这时你能说北斗七星就是“道”吗?风雨山川就是“道”吗?可以说是,但也不是!其实,道就在脚下,你的选择才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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