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结果出来后,如果觉得不满意,别急,我们有办法申请复核评估。下面是你需要知道的步骤:
提出书面申请: 收到评估报告后,如果你觉得结果不满意,可以在10天内向原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记得在申请中明确指出你认为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等待复核答复: 原评估机构收到你的书面申请后,会在10天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并给出答复。
如果你是被拆迁人,通常不需要直接联系评估机构。这一步可以由委托方(比如房屋征收部门)来完成,他们会代表你联系评估机构进行复核。
重新聘请评估机构: 如果你对原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还是不满意,可以选择另行聘请其他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重新评估。